「可不可以幹嘛?」夜修堯冷臉依舊,坐在凳子上仰頭看著。
見他這般表,月淺舒心中有些打鼓,但實在難以接這樣的婚紗照,這樣的儀式,所以猶豫一番,終於鼓足勇氣,低聲音對夜修堯說:「夜修堯,我、我跟你說過,我不想要這樣的婚紗照,我想、我想暫時還先不拍了吧?」
用商量的語氣對他說到。
就怕他又神經一般發起狂來。
「是暫時不拍,還是永遠不拍啊?月淺舒,你覺得一個完整的婚禮會沒有婚紗照嗎?還是你想大家知道我們其實只是玩一玩,目的就是為了跟夜司南賭氣?」夜修堯冷冷地看著月淺舒。
那目讓月淺舒有些犯怵。
埋下頭去,低聲說到:「夜修堯,我、我知道,你說的我都懂,但是、但是……」環顧了一眼四周的境況,心中一片悲涼,這算個什麼婚紗照?
不過是佔了個屋子,請了個師傅,隨便拍了張照片。
怎能和神聖的婚紗照相媲?
「夜修堯,我很怕你發脾氣,很擔心你傷著自己,但是我還是想告訴你,我真的不想拍這個婚紗照。」
月淺舒咬了咬。
然後抱著一副必死的決心,在夜修堯面前半跪下來,仰頭看著他,說道:「我之前跟你說過,你也許不太明白,那麼我現在再仔仔細細地跟你說一次,好不好?」
夜修堯沉默。
月淺舒便說:「三叔,在我心中,婚紗照等同於。我這一生只想拍一次,唯一的一次,跟我的男人,我的男人一起,我捧著鮮花,他攬著我,在鏡頭圈下,記錄我們一生之中最好的時,而不是這樣,隨便找個地方,隨便找個師傅,和三叔你……」
「這麼說就算是現在的夜司南,你也未必會和他拍對嗎?」
月淺舒搖了搖頭,然後抓起夜修堯的大手,帶著一央求的意味看向他,綿綿地說到:「夜三叔,我請你諒解我一次,諒我一次,好嗎?如果你只是需要一張照片,完全可以請個厲害的P圖高手拿我的照片和你的照片合一張婚紗照。」
月淺舒並不知道自己的這些話夜修堯能不能聽進去。
只是想賭一把。
為了自己心中那個好的婚紗夢、夢賭一把。
然而,夜修堯竟破天荒地對點了點頭,說到:「好,我可以答應你。」
「真的?」
月淺舒驚訝出語,怎麼也沒想到夜修堯就這樣答應了。
巧的小臉上頓時浮出甜的笑容,看向夜修堯,再三向他確認:「三叔,你沒有騙我對不對?你是真的答應了,對不對?我們真的可以不用拍了對不對?」
夜修堯再次點頭,帥氣的容依舊冷冷的,沒有其他表。
「謝謝你,三叔!」
月淺舒忍不住在他的大手上親了一下。
夜修堯蹙眉。
不經意瞄了一眼沾著香的大手。
「月淺舒,婚紗照我讓讓步了,別的事你會不會做出讓步?」
夜修堯突然開口。
月淺舒一愣。
問:「別的事?什麼事?」
「很多,比如,當著外人面帶一帶結婚戒指,會夜家的時候陪在我邊,等等。」
「這個……」看了看他的臉,然後扯著角笑了笑,點頭說道,「可以,只要不是過分的要求,我都會配合你的。」
「那好,回家吧。」
「嗯。」月淺舒點了點頭,忙站起來將他扶起來搭在自己的肩頭。
嚴三不知道二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也不明白說好的婚紗照怎麼就不拍了。
還有,爺怎麼回事?
臉似乎不如來的時候冷了。
他心裏暗暗捉,時不時瞄一眼後視鏡中互不搭理的二人。
這時,手機響了起來,他一看來電人便立即劃開接聽。
嗯嗯啊啊的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隨後掛點電話,先瞄了一眼後座兩個人的臉,然後才說:「三爺,是沈小姐的電話,說在咱們家樓下,等著給您檢查。」
聽見沈小姐這個字眼,夜修堯眉心一頓,目微微一,隨即抬眉看向邊的月淺舒,見並無任何反應,便說:「我的主治醫生來了,要給我檢查,你待會兒也一起見見。」
「好。」月淺舒淡淡地回答。
一會兒工夫后,三人回到了夜修堯的公寓。
姜曉大學畢業在即,卻意外懷孕,孩子的爸爸是周修林……這是她18歲許下的愿望!當愿望變成現實,而她只想裝死…… 周修林看著桌上的體檢報告,許久才抬起頭,“姜曉,你有什麼想法?”姜曉怔怔地看著他,一雙眼睛霧蒙蒙的。周修林抬手揉了揉眼睛,“那就結婚吧。”姜曉皺起了眉,“……可是你不喜歡我,為什麼要結婚呢?”周修林望著她,話語緩慢,“你不想要孩子?”姜曉低下頭沒有回答他這個問題。某日,周修林醉酒狀態中丟了一句,“如果我對你沒感覺,你能把我睡了?”
傳聞顧家養女顧燕笙愛了帝都陸九爺很多年,九爺對她不僅十分厭煩,還為了心中的白月光,將她送進監獄裏折磨了整整五年。隻是眾人沒想到的是,後來九爺結婚,新娘不是他的白月光,而是那個有牢獄前科的顧燕笙!於是,眾人又抱著看好戲的心態,翹首以盼的等著看九爺將如何羞辱這個倒貼下作、不知廉恥的女人!然而婚禮當天,新娘竟然逃了……聽說九爺雷霆震怒,下令全國通緝!抓到她的那天,陸瑾寒猩紅著眼將她壓在身下,
【清純乖巧女大學生趙棠鳶×冷靜自持總裁周沉】【現代言情+霸道總裁+總裁+都市+甜寵+大叔+1V1+HE+女性成長】 趙棠鳶是一個合格的情人。 知趣懂理,清醒理智,最重要的是,不談感情。 周沉最滿意她表現出來的乖巧,也最恨她冷淡無情,說散就散。
傳聞醫學界翹楚,世家出身的陸家二少高冷,不近女色,至今單身,殊不知他有個隱婚兩年之久的律師妻。你想離婚?”“恩。”“理由。”她噙著抹笑:“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局兩年以上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這,算不算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