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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梟相》 第12章 審案,各有立場

 縣衙雖然不大,但五臟俱全,位于東阿縣中心街,占地面積約一千平米,坐北朝南。由南向北依次為照壁、大門、儀門、卷棚、大堂、宅門、二堂、三堂及附屬的科、班廂房等;東側副線依次是獄房、廚院、知縣宅等,西側副線是虛堂、思補齋、大仙祠和后花園等。

 李孝先進衙門,便立刻在二堂提審楚良和常育溫,以期迅速結案,避免禍及自

 俞咨皋當然是陪審,此外,一邊還坐著個宦。無論府、州、縣的哪一級,都有宦負責對當地府檢查的使命,何況這個案件牽扯到通倭的大事,廷派來的周禮公公理所當然地也參加了陪審。

 為防止串供,歷來審訊這樣的罪員都是隔離分開提審。首先帶上堂的是常育溫。

 大明朝場的慣例,罪員在審訊定案上報圣裁之前,問應該以禮待之。有一種說法,大明的員獲罪概率太高,即便沒有罪過,被人誣告陷害也有可能一夕之間鎖鏈加。今日的問,難保就不是明日的罪員,推人及己,今日禮待旁人,便能為明日旁人禮待自己留下余地。

 所以,常育溫被帶到二堂之前,就已經被去掉了鎖鏈,而且在中央擺了一把凳子,讓他坐下來。

 于可遠、林清修和其他幾位秀才就沒有這樣的優待。林清修等人因有秀才份,見不必下跪,但禮節還是要有的。

 “晚生林清修,拜見大人。”

 “晚生……”

 待秀才們行完禮,于可遠向前踏出半步,雙手放于前,右手在,左手在外,雙肘并不抬高,兩手臂一自然圓弧形,深深向堂上的李孝先拜道:“草民于可遠,拜見大人。”

 “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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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孝先點點頭,話剛出口,雙眼猛地瞪大,瞅了好半晌,“你就是于可遠?”

 “正是。”

 李孝先皺著眉,沉默了好一會,才幽幽道:“好,你很好。”

 聲音很重,帶著一種不言自明的威嚴。

 于可遠微瞇著眼,瞬間就想到李袞回來告狀了,也不驚慌,退到林清修等一眾秀才后。

 見過禮后,眾人紛紛向堂中的常育溫。毣趣閱

 常育溫的神態倒是讓幾個審他的人都有些詫異。以往這人膽小怕事,極善推諉責任,在東阿縣都是出了名的,今天卻變了個人,緩步走到堂中,向上面的李孝先深深一揖,然后分別向兩側的宦周禮、指揮僉事俞咨皋拱了拱手,便安靜地坐在凳子上,將雙眼閉

 李孝先朝堂下站著的縣丞,以及左側記錄的主簿對了一眼,然后和周禮也對了一眼,唯獨沒有看俞咨皋。

 “常育溫。”李孝先喊他。

 “革員在。”李孝先依然閉著眼睛。

 李孝先:“事的經過我已了解。你在東阿縣任巡檢一職已有九年,本念你家有老,平日從不肯苛責一點,你卻縱容子嗣,暗通倭寇,做下這等朝野震驚之事,這些年,你和楚良兩個人一共在倭寇手里拿過多錢款,最好是自己都招認了。我們也好向朝廷呈報。你若不招,不僅要之苦,還得累及家人,你明白嗎?”

 于可遠暗暗思忖。

 這番話說得看似沒什麼病,但句句不提通倭的背后主使,還著重強調了“兩個人”的關鍵詞,又暗指家人,簡直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常育溫還是閉著眼,“大老爺,欽差大人,還有俞大人,我常育溫究竟拿過倭寇多錢財,你們可以自己去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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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孝先:“我們自然會查,現在是給你機會。大明律規定,查出來和自己供認的量刑大有不同。”

 “無非是早死晚死,死得灑,死得難看罷了,在革員看來,并沒什麼區別。”常育溫睜開了雙眼。

 他被關在牢里幾個時辰,這期間早將事想得明明白白。李孝先想要自己頂罪,不能往上攀扯,而俞咨皋看似站在了大義上,是視賊寇為大敵的忠心之士,但在通倭這件事的立場上,恐怕也未必那麼干凈。

 死罪難免,但如何能盡量不牽扯家人,是他真正關切的。

 眾人都是一怔。

 周禮臉上立刻出了冷笑,卻并不接話,因為問是李孝先。而且作為廷之人,一舉一皆代表皇上,通倭這件事可大可小,往上延,卻也代表了朝廷兩個派系的角逐,不關廷的事,他自然不會手。

 唯有俞咨皋坐得甚是舒坦,案幾上的茶水一杯續了一杯,眼睛微瞇著,時而瞟向于可遠,又笑了笑。

 李孝先也冷笑了一聲,“常育溫,你是嘉靖十九年的舉人吧?”

 常育溫眼神有些變化,“十年寒窗,我對不起父母殷殷囑托,有負圣人教誨,更有負朝廷期盼。”

 李孝先:“那我今天不同你講孔孟兩位圣人,老子有句名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你一定聽過吧?”

 常育溫:“我已是天網中的螻蟻,大老爺無需講這些。”說完這些又閉上眼,不再開口。

 堂上一片沉默。

 李孝先突然對兩側的衙役喊道:“傳證人!”

 坐在大堂案幾前的主簿立刻站了起來:“傳證人林清修,高奉,趙安兆,……、于可遠!”

 常育溫這時的臉搐了一下,眼睛閉得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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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人上前。

 李孝先:“你們在縣外看見了什麼,聽見了什麼,這兩人是如何暗中通倭的,都需如實稟明,不得有瞞。”

 “是。”于可遠等人同時回道。

 李孝先把目轉向了林清修:“你是東阿縣的秀才,縣試時我當主考,算起來,你也算我的門生。只要不行差踏錯……將來科舉仕途,耀門楣,指日可待啊。”

 明里暗里一番警告后,李孝先才問:“常育溫之子常方,楚良之子楚彪,這二人給倭寇送糧食時,你可在現場?有關通倭之事,是否由常育溫和楚彪二人領頭,其子等人實際作為?”

 林清修沒聽懂“領頭”二字的深意,更沒在意前面的警告,道:“稟大人,晚生當時正在現場,親眼瞧見楚彪、常方等人將一馬車的糧食送進倭寇寨營,當時常育溫與楚良正在外面,目睹這群人進去的。”

 李孝先滿意地點點頭,朝著堂的另一人道:“馬保寧,這是否也是你的說辭?”

 馬保寧拱手一拜:“回大人,林清修所言沒有半分瞞。”

 李孝先緩緩站了起來,朝著兩側的俞咨皋和周禮一拜,“欽差大人,俞大人,如今人證證據在,革員也已伏法,是否可以結案了?”

 周禮靠在椅子上,聲音很尖細,卻并不刺耳,慢悠悠道:“咱家可不懂這些,李大人覺得能結案,就結吧。”

 “是。”李孝先應了一聲,又轉向俞咨皋:“俞大人以為呢?”

 俞大人將茶盞放在案幾上,靜默了好一陣,“如何結案?”

 “常育溫與楚良通倭事證據確鑿,依大明律,這是斬首之罪,其親族眷屬也應流放五百里,開堂前,馬保寧已將供狀寫明,且欽差大人與俞大人皆是贊同……”

 “將案文拿來。”俞咨皋朝著主簿招招手。

 主簿有些驚慌,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向李孝先投來詢問的眼神。

 李孝先皺了皺眉,但陪審想看案文,這是極其合理的,況且俞咨皋比自己的職位高太多,明知他懷有別心,眼下也只能點頭。

 主簿將案文送到俞咨皋的案幾前。

 俞咨皋詳細閱讀一遍,沉了幾秒,“革員和證人也傳閱一遍吧。”

 主簿又將案文傳給常育溫,常育溫擺擺手,并不想看,主簿將案文送到林清修等人手里。

 于可遠是最后看的。

 案文是記錄審訊的全程,應該包括主審、陪審、審、證人的所有言辭。主簿記錄的倒也齊全,但唯獨了他詢問林清修之前,那句明里暗里的警告。

 將案文遞還給主簿后,俞咨皋問道:“你們可認同?”

 認同之后,就要畫押,案就算結一半。只需照搬再審楚良,通倭的前后原委和罪名就定論了。

 常育溫不說話。

 正字馬保寧連連點頭應是。

 林清修等人互相對視一眼,又都將目向于可遠。

 看到這一幕,李孝先眉頭更了,他哪里還不清楚,于可遠才是這群人真正的主心骨,于是厲聲喝道:“認不認同,要你們捫心自問,左顧右盼干什麼?”

 在這等威之下,一個秀才連忙喊道:“晚生覺得,這案文并無不妥。”

 一個出聲,接著就是一片,幾個呼吸之后,就只剩下林清修和于可遠還沒出聲。

 “怎麼?你們兩個有異議?”李孝先將驚堂木狠狠往桌子上一砸,如雷一般的巨響在眾人耳畔炸開。

 林清修一個趔趄,雙目微睜,就要回話時,卻被一旁的俞咨皋打斷道:“你們是證人,不是犯人,只要不說謊,想講什麼就講什麼,沒誰敢這樣治你們的罪。”

 林清修頓時穩住了。

 俞咨皋又道:“有我,周公公和李大人在這,更沒人敢在事后找你們的麻煩。李大人,我說的沒錯吧?”

 李孝先眼神一閃,笑道:“俞將軍說笑了,誰敢尋證人們的麻煩呢?”

 俞咨皋將茶盞捧在掌心里把玩,視線卻落在于可遠上,“你在想什麼?”

 于可遠拜道:“敢問幾位大人,主簿大人兼任文書一職,對案件記錄在案時,應該奉行何等原則?”

 李孝先黑著臉不應答。

 這時周禮眼睛放著,好一番打量,才笑著道:“進議案程序,一應辦案人員的問話、答話都應記錄,就算是咳嗽,放屁,也都要記錄在案。”

 “多謝大人回答。草民心中有疑,還請主簿大人解!”

 周禮公公這番話,就像是王命旗牌和尚方寶劍,拿來就可置人于死地!

 主簿面皮抖了抖,很不自信道:“說……”

 “知縣大人拍堂時,就已進議案程序,草民不知,為何知縣大人詢問林清修的話,會了一大段?”

 “哦?竟然了一段?”俞咨皋笑瞇瞇地將茶盞放在案上,慢悠悠從座位起,走到主簿面前,直接將案文拿起,佯裝在讀,然后道:“不愧是年輕人,記就是好,我剛剛讀時,就沒注意到有了一段。你說說,都了了什麼?”

 然后對主簿道:“他說,你寫,要詳細標明,這是后補的案文,為何后補,也要詳細記錄在案。”

 主簿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屬下只是覺得,那段話實在與案無關,這才沒有記錄,還請大人恕罪!”

 俞大人瞇著眼,“你是主簿,歸縣衙管,我豈能治你的罪?你若真有過錯,自然有李大人向布政使司稟明。你且詳細記錄就是。”

 主簿又轉向李孝先,依舊跪著:“還請大人開恩!”

 這時,李孝先的臉已經黑如煤炭,低吼道:“虧你在縣衙干了六年多,這點規矩都不懂!俞大人要你詳細記錄,你就詳細記錄!哪來那些廢話!”

 “卑……卑職這就記錄!”

 于是乎,于可遠將李孝先剛才對林清修所講的話,原原本本復述了一遍:“你是東阿縣的秀才,縣試時我當主考,算起來,你也算我的門生。只要不行差踏錯,將來科舉仕途,耀門楣,指日可待啊。”

 這番話一講出來,李孝先、縣丞、主簿等人的臉皆是一變。

 這種文字出現在案文里,可大可小,若有人想做文章,就可以“供、證”來推翻案文,但若有后臺庇護,也可全然忽視。

 但到底是個把柄,容易落人口實。倘若沒有旁的心思,一個任職十幾年的知縣,絕不會犯這樣的程序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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