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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梟相》 第24章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

 幾巨大的紅燭熊熊燃燒著,李孝先和王安都沉著臉坐在思補齋的椅子上,等著正在看信件的俞咨皋。

 俞白在一旁站著。

 由于屋外沒有風,幾個人都悶坐著,思補齋院子里的蟬鳴就格外響亮,響得讓人心煩。

 “新任知府譚云賀要公審東阿的通倭案件,你們什麼時候?”俞咨皋將看完的信件往大案上一放。

 王安向了李孝先。

 李孝先卻閉著眼冷冷坐在那里。

 王安只好回道:“我和李大人反復商議了,通倭是大案,知府大人要公審,是對百姓負責,對朝廷負責,我們理應全力配合。所以,下以為,先派些衙役將幾個革員往知府衙門,再將之前作證的證人都喊來,我們明日一早出發,爭取在三日趕到知府衙門。俞大人以為呢?”

 俞咨皋:“革員在押送的過程,若是出了意外,怎麼辦?”

 王安:“這正是我們拜訪大人的目的,請大人派幾隊親兵一起跟著押送。”

 俞咨皋微瞇著眼,仔細打量了一番二人,淡淡一笑,“派些親兵護送,這并不難,但我有兩個要求。其一,押送的一應事,皆由我帳下的俞白負責。其二,不能往知府衙門,而是往都指揮使衙門。”

 王安沉默了,向李孝先。

 李孝先終于說話了,眼睛卻還閉著,“可以。”

 往都指揮使衙門,而不是知府衙門,這說明俞咨皋對于譚云鶴,并不是十分信任。而自己同意這個要求,就等同于和左寶才那一桿子人撕破了臉面,正式反水,也算是表明了立場。

 俞咨皋自然也極敏銳地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李大人這次來,應該不止是為押送革員吧?”

 李孝先睜開了眼,“文山公有一首詩,可以明我志意:天黑閉春院,今如置中兔。人間夜寥闃,永日不可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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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文天祥的《獄第一百》。

 他這首詩,顯然是想到了自己鋃鐺獄的結局。

 這首詩并不算流傳,俞咨皋不喜讀書,也并未讀過。他向俞白,俞白會意,附在耳畔與他細講了這首詩。

 俞咨皋眼中閃過一抹驚疑,試探地問道:“李大人剛剛說,三日就要趕到知府衙門,這一應的行程如何安排?”

 李孝先的眼中閃出了,定定地著俞咨皋:“卑職是譚大人的下屬,此去知府衙門,必然要先拜訪譚大人,后續的一應行程,皆由譚大人安排,若無安排,便住在知府衙門。”

 話中的意思,李孝先并不會去拜訪左寶才和季黎。

 思補齋里又是死一樣的沉寂,院外的蟬鳴又響亮了起來。

 這時,俞占鰲走進來了。

 三人都著俞占鰲,俞占鰲徑直走到俞咨皋面前,從襟里掏出那張紅帖:“屬下幸不辱命,已將于可遠安全帶回東阿,來向大人復命。”

 俞咨皋深深地著俞占鰲:“于可遠現在在哪呢?”

 俞咨皋將紅帖放在大案上,“正在門外候著。”

 “喊他進來。”

 俞占鰲卻不了一眼李孝先和王安。

 “沒事,喊他進來吧。”

 這樣,給俞咨皋重重地叩了個頭,俞占鰲才站起來,大步走了出去。回來時,后跟著風塵仆仆的于可遠。

 “事可辦妥了?”

 于可遠朝著俞咨皋深深一揖,“草民叩拜大人,多謝大人一路護送。”然后又朝著李孝先和王安行了一禮。

 “這里不是大堂,用不著那麼多的禮數,坐吧。”俞咨皋指了指右側的椅子。

 李孝先和王安都懵在那里。

 當著一縣知縣和縣丞的面,給一個平民賜座,這樣做,要麼是有意貶低他們,要麼是過分看重于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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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孝先當然知道,以俞咨皋的份地位,犯不著用這樣的小作來惡心自己,無疑是后者了。

 “草民不敢。”

 李孝先:“俞大人喊你坐,你就坐罷,民一,才是我大明該有的盛世景象。”

 于可遠這才拘謹地坐在了右邊的第一把椅子上。

 俞占鰲開口了:“稟諸位大人,于可遠與鄒平高府的三小姐高邦媛結了婚書,因高家無男嗣,待于可遠年滿十六,便要高府為婿。因是兩地結姻,戶籍兩遷,于可遠已在鄒平縣衙取了遷籍文書。”

 王安向李孝先:“東阿正在征兵,這時候遷戶籍,恐怕不妥吧?”

 李孝先:“事在人為,鄒平應該知道我們這邊在征兵,依舊給了遷籍文書,恐怕還有其他原因吧?”

 俞占鰲接著道:“是這樣。婚事不是最近剛剛結定的,于高兩家早在十幾年前就有結姻聯好的意向,原定的是于可遠的兄長于可敬,不幸在年前離世,高家仍愿意結下姻親,這才改于可遠。”

 “好、好……”聽完這番陳,李孝先連說兩個“好”字,“真是深意濃呀!能在這樣的緣分中做些實事,也算是我的一件功勞。既然有這些,我們東阿就不應攔住。王縣丞,你去大堂,將我的紅印取來,就在這里蓋印。”

 王安立刻離開了思補齋。不過片刻的功夫,王安捧著知縣大印,又從于可遠手中取來遷籍文書,蓋上大印。

 自此以后,于可遠的戶籍便從東阿改到鄒平,也因此,避免了這次征兵。

 于可遠仔細打量了一陣李孝先,暫時猜不他的心思。

 在他想來,這張遷籍文書恐怕得磨一會皮子,甚至還要勞煩俞咨皋幫忙,才能蓋印。但現在,只是俞占鰲陳述了實,李孝先就立刻蓋了印章,未免太過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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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說……在自己離開的這段時間,發生了一些其他事

 于可遠不好詢問,只能按捺住心思,穩穩坐在椅子上。他想,俞咨皋既然讓自己坐下來,必是有話講給自己的,甚至當著李孝先的面,這就很有說法了。

 俞咨皋發言了:“有一樁事,我不得不提醒你。”這是對著于可遠說的。

 于可遠拱手拜道:“大人請講。”

 “離家幾日,本該要你在家侍奉老母,奈何通倭案有了新的變化,只能要你移孝作忠。新任知府譚云鶴決定就通倭案在山東進行公審,會同巡衙門、布政使衙門、按察使衙門、都指揮使衙門以及知府衙門五方,時間預定在七日后,全省各縣都要派員旁聽。因東阿是案發生地,東阿的知縣,縣丞和主簿都要前往,你是這個案子的關鍵人證,也要前往。濟南府離東阿路途遙遠,未免誤事,明天一早就要啟程。一會回家后,你要穩妥安置家人。”俞咨皋道。

 于可遠不由一怔。

 五衙同審,這可是罕見的大事,在朝堂上也將引起公議。也就是說……在山東這一塊,清流和嚴黨終于手了!

 于可遠問道:“諸位大人同去嗎?”

 李孝先道:“自然。”

 俞咨皋點點頭,“我也是此案的證人,自然要同去。”

 于可遠沉默了。

 俞咨皋皺眉,“你在想什麼?”

 “有些心里話,唯恐得罪李大人,草民不知當講不當講。”于可遠朝著李孝先拱手道。

 “李大人剛剛同我念了一首詩,你聽過后,再決定講不講吧。”俞咨皋笑著向俞白,“你復述一遍。”

 俞白踏前一步,念道:“是文山公的《獄第一百》,詩中寫道:天黑閉春院,今如置中兔。人間夜寥闃,永日不可暮。”

 于可遠一驚,連忙起,朝著李孝先恭敬一拜:“請恕草民不敬之罪,大人此心此德,日月可表,山河可鑒,草民借劉禹錫的一首詩贈大人吧。”

 “哦?”李孝先有些好奇,“這何罪之有呢?你細細道來。”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

 李孝先輕嘆一聲,“實在是抬舉我了。”

 “丘遲在《與陳伯之書》也有一言,可表大人志向:況將軍無昔人之罪,而勛重于當世!夫迷途知返,往哲是與,不遠而復,先典攸高。主上屈法申恩,吞舟是。”

 李孝先的臉慢慢好些了,深以為然地了一眼于可遠,又向俞咨皋。

 可惜,他并未真正領會于可遠借詩的意思。

 俞咨皋輕笑一聲,“現在,李大人該知道,我為何如此看重于可遠了吧?”

 “此兩言,可窺全貌。俞將軍果然有識人之名,下佩服。”

 “既然都開誠布公到這個程度,我也不瞞你,于可遠是胡部堂看重的人。你這次來,無非是想表明立場,和那些臣殊死搏斗,在后為家人爭些退路。我雖不能救你命,但你家人的安危,我還是能顧及的。”俞咨皋又向俞白,“你領我的紅帖,立刻去濟州府,到都指揮使衙門調集三百兵,回來東阿,看管好縣衙諸位大人的家眷,沒我的命令,不管是誰,都不能將他們帶走。”

 俞白立刻繃直了子,“卑職領命!”

 李孝先扶著書案站了起來,深深朝著俞咨皋一拜,“此恩此德,不敢忘!今生無所報償,來世愿為牛馬,以報大人恩!”

 “李大人請起。”俞咨皋連忙走過來,將李孝先攙了起來,“你若不明志,我不會幫你。現在幫你,講實話,也只是為了這樁要案。”

 李孝先有些尷尬,雖然知道這是實,但當面挑出來,未免有些不近人

 但稍一思忖,他又想通了。俞咨皋這樣做,無非是擔心和自己走得太近,不僅要被上嚴黨的標簽,甚至有結黨營私的嫌疑,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僅對俞咨皋有利,于他自,也是有利的。

 默然了許久,于可遠從椅子上站起了,慢慢地踱著,顧自說道:“我有明珠一顆,久被塵勞關鎖。今朝塵盡生,照破山河萬朵。李大人雖幡然悔悟,寧舍自,而全家人,但形勢至此,大人想舍,恐怕也沒那麼容易了。”

 李孝先不一怔,向于可遠去。

 俞咨皋也很好奇,“這是何意?”

 “大人禍前轉陣,想將案往上面捅,改主罪為從罪,其實從有這個想法開始,就錯了。”于可遠淡淡道。

 李孝先茫然了,愣在那里兀自不彈。

 俞咨皋心生疑,通過短短幾句話,于可遠就能將李孝先的立場猜出七七八八,他本是十分喜悅的,愈發認可于可遠的能力。但他質疑李孝先的做法,也就等同于否定了自己的決策,倒不是容不得旁人反駁,這件事,他曾輾轉反側,也覺得策反李孝先是最好的辦法,難免認為于可遠過于托大。

 又見到李孝先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很擔心他立場改變,便道:“不過是稚子之言,李大人無需放在心上。”

 李孝先搖搖頭,“我想聽聽看。于可遠,你不妨講講。”

 于可遠向俞咨皋投去詢問的眼神。

 “也罷,講吧。”

 于可遠重新落座,慢條斯理道:“草民斗膽揣測一番,李大人應該要在公審時,將通倭的主謀往上面的幾位大人上攀扯。但這件事有幾個疑,一來,往日圈養倭寇,剿倭資源源不斷送來時,是上面的幾位大人一力促此事,還是按照朝廷的章程制度來辦?”

 李孝先輕嘆了一聲,“自然是按朝廷的章程。左大人和季大人雖然都會發來批文,但都是符合規矩的。”

 “二來,剿倭資有沒有落在實,是被縣衙的人克扣,還是被上面的人貪污,這些,是否有實際的證據?”

 李孝先靜靜地坐著,其實過了也不多久,但端茶碗的手已經開始有些微微發

 “正因忌諱,往日到左大人和季大人府上送東西,都是以旁的名義,且不敢有毫聲張。”

 “所以,即便大人在公審時,將臟水潑到那些人上,也不過是治一個下不嚴、私相授的罪,是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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