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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對象大我十五歲該怎麼辦》 第28節

差了,從小到大的朋友一個手就能數過來。”

林城一時不知道該怎麽回應這句自嘲,在心中掂量著措辭。

反倒是鹿眠自己毫不在意道:“自我意識過甚還不識相,我有自知之明,我這種人很人能忍得了,搬出學校也是因為和別人不來,原因當然不是出在大多數人上,反正一時半會兒也改不了,就先這樣得過且過吧。”

“不要那麽說,”林城~

冷不防開口道:“之前你跟我講的那番話,我想了很久。”

這一下讓本來已經醞釀好準備開口的林城愣愣地回道:“什麽?”

“關於你殺過人這句話。”鹿眠看著他,“這是騙我的,對吧?”

林城沉默了,隨後輕笑了一聲,說:“不是騙你的。”

“但是我能猜到並不是廣義上的‘殺人犯’,對吧?”

“嗯。”

“所以你現在是逃犯嗎?”鹿眠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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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事很複雜,不用再猜了,本質上沒有區別。”林城說。

“哦。”鹿眠眨了眨眼,“不是就行了。”

畢竟都已經幻想了最糟糕的況,無非是林城潛逃在外,然後被公安機關抓回歸案,要是判個十年二十年的,也隻能認命等了。

不過要是直接對林城說這種話,他會被這種執念給嚇到吧。

還是別告訴他好了。

那接下來要說什麽呢?

“我喜歡你。”

——隻能是這句話了。

“……”

“我喜歡你。”

“……我知道。”林城搖頭,看向了窗外。

鹿眠執著地重複了一遍:“我喜歡你,和我往。”

“鹿眠。”林城終於看向了,“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

“為什麽。”難得心平氣和地反問道,“是因為年齡麽?”

“是。”林城坦誠道。

據聯合國世界衛生安全組織規定,十八歲到四十五歲之間都是青年人,你是青年人,我也是青年人,我們是同輩人。”鹿眠振振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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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強定義是沒有用的。”林城搖了搖頭。

他回想起了剛剛那個工作人員看著他們牽手時出的怪異眼神。

“我已經三十五歲了,你才隻有二十歲。我跟你相差了整整十五歲,你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再早五年,我三十歲,你隻有十五歲,在旁人眼裏,我就跟一個拐犯無異。如果再晚五年,我四十歲,你二十五歲,你正值花信,而我已經不之年了。旁人會怎麽看待你,你有思考過麽?正常人都會覺得……很惡心的。”

“你說得沒錯。”鹿眠非常讚同地點點頭。

林城以為真的開竅了,不想又認真歎道:“所以說我們在這個時間遇見真是太巧了,沒有比這更幸運的巧合了,正好我到達了法定結婚年齡,而你又單未婚……”

這又是什麽強盜邏輯。

林城終於忍耐不住,打斷了的話:“鹿眠,你聽著,你很年輕,有資本揮霍,但是我的年紀已經不能再像你這種年輕人一樣,隨便玩玩了,去找一個跟你年紀差不多的男孩子吧。”

“我沒有想要隨便玩玩。”鹿眠倏然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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