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傑之所以這麼急,是他想起了重生前發生的一件事,那件事,在塔山縣,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02年的時候,在塔山縣郊夾皮的一個坑裡,發現了一小孩子的,當時的已經完全腐爛只剩下白骨。
後來經過DNA等一系列的檢測,這孩子的確認是塔山縣企業家張華華失蹤了十年的兒張薇。
這件事當時十分的轟,電視臺和報紙都報道了。
它的轟可不僅因爲逝者是塔山縣首富的兒張薇,而是發生在上的悲慘更抓住人們的心靈和眼球。
據執法部門發佈出來的案通報,張薇不是被打死或者殺死,而是被人用膠帶困住了手腳和之後,扔在那個坑裡活活死的。
此後,這個案子也一直沒有被破獲,作案的犯罪分子始終逍遙法外,沒有得到他應有的懲罰。
在得知了兒的死訊之後,張華華和妻子一蹶不振,其家族企業此後也在很短的時間倒閉,數千萬的家財了別人的饕餮盛宴。
李文傑既然先知先覺的知道了這麼個況,那他就希可以挽救這一場悲劇。
李文傑可不是衝著那五萬塊的懸賞去的,儘管五萬塊錢足夠在塔山縣最繁華的四方街購買兩套房子。
就憑著領先別人二十幾年的先知先覺,賺錢對他來說就不會是個問題。
李文傑是當過父親的人,他想到一個小姑娘就被人如此殘忍的扔在那麼一個暗的地方,活活死,他的心就無比的劇痛。
那就是一個孩子,一個無辜的孩子,不管什麼仇什麼恨,也不應該以這種慘無人道的方式施加在一個天真爛漫孩子的上。
所以,李文傑現在就一個想法,那就是將那個孩子給找到並救出來。
如果當初警方公佈的案是真實的,真的是被死的話,那麼,結合那張尋人啓事,孩子只是丟失了兩天,應該還有救。
我們一個年人在不吃不喝的況下,生命能堅持七天左右,那麼一個孩子就算是折半,那也應該有三天的生命期,現在才兩天,抓的話,應該可以救人於水火。
李文傑跑的那條小路就是通往夾皮的,他雖然沒有去過案發地點,可是,夾皮在哪裡他還是曉得。
夾皮是一個山谷,屬於袁家寨的範圍,距離塔山縣城區大概四五公里的樣子。
那個地方由於谷狹窄,兩邊陡峭,不能種植任何農作。再加上長滿了各種藤曼荊棘,因此一般況下,別說外面的人,就是袁家寨的村民,也不會去到裡面。
李文傑知道這個地方,還是因爲他有一個好朋友袁偉,就是袁家寨的。李文傑曾經去過袁偉家玩,還在袁偉的帶領下上山打鳥,途徑夾皮邊上的時候,袁偉曾經給他介紹過那裡。
一路狂奔,儘管走的是小路,李文傑還是差不多花了四十五分鐘纔來到夾皮。
救人如救火,早一分鐘到,那個張薇就一分鐘的危險,救出的機率也大了一分,所以他並沒有先去村裡找袁偉。
站在夾皮上面的一棵大欖樹下,李文傑居高臨下的眺著下面長度約兩百米的底。
從上面下去,由於沒有人走,連一條小路都沒有。
此時日頭快要落下了,李文傑深呼吸一口,給自己鼓了鼓勁,就抓著一藤曼,順著七十來度的斜坡了下去。
從頂上到谷底,大約十六七米的高度,李文傑一邊往下,一邊變換可以抓住保持形的。開始還能抓住一些藤曼和一些小樹枝,可是越往下,就是一些雜草類的植了。
“嗞......”突然,李文傑冒著寒氣咧了一聲,隨即,整個人就悲催起來。
原來的,李文傑隨手一抓,竟然抓到了一把茸茸的火麻草,這還不算,在他即將到谷底那片地方,卻是一大蓬濃的火麻草。
這種火麻草在當地隨可見,就喜歡生長在溼的地方,至於它能做什麼中藥使用李文傑不知道,他只曉得,被這玩意到,就會奇難耐。
當地要是哪家孩子不聽話,父母就極有可能摘下一朵火麻草當武,效果,比棒,比皮帶那些好多了。
等李文傑到谷底,從那一蓬火麻草中站起來,他頓時就有一種進煉獄的慘痛。
臉上,脖子上,小上,都到了這種恐怖的植,一時間,李文傑從頭到腳得不行,他的兩隻手,要抓這不是要抓那不是,相較之下,他真的寧願被人用竹條打一頓。
抓狂的趕從那火麻林裡面鑽出來,李文傑在一塊石頭上坐了下來,摟起腳,扯開領,就先抓一通,至於臉上,那更是時不時就要撓一把。
只不過,被火麻草到之後,那是越抓越,沒兩分鐘,李文傑就全紅腫。
這時候最好的選擇就是清涼油或者忍耐一兩個小時,那樣的話,那種到骨子裡的難就會減弱,直至消失。
全難得不行,可是李文傑還沒有忘記自己來夾皮的目的,眼見靠自己抓解決不了問題,他乾脆就咬牙忍住,先找到那個極有可能在這裡的張薇再說。
爲了便於查探,李文找了子在手裡,對於枝葉濃的地方,就用木去撥開查看。
搜尋了十幾米的範圍,也沒見到任何可疑之。
李文傑就覺得自己的方法可能不對,要是像他這麼找,恐怕一天也未必將這谷底搜一遍。
倏然,靈一,以前的案通報上不是提到巖嗎,那直接找巖就是了啊。
於是,李文傑就站在谷底,先用目四掃尋,看哪個地方會是巖之所在。
這個方式果然有效,就在他前方四十米遠的靠南的地方,有一塊褐的牆,那下面,看似就有一個。
李文傑不顧其他的了,木開道,大步的就直奔那個可疑地點而去。
而就在李文傑將要到達那可以點時,在谷頂上的林子裡,有一個腦袋從一棵杉樹的背後冒出來,面兇的凝視著谷底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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