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下午花了很長時間洗洗刷刷。
晚上八點多的時候,追完番正沒事做的曲忽然提議:“剛下過雨空氣最好了,咱們去逛場吧。”
顧嬈不在,齊舒婷沒有異議,孟菱自然也答應了下來。
那是九月末,一年里空氣最適宜的月份,走在校園里,夜涼如水,微風習習,給人一種特別愜意的。
場上有人唱歌,聲音傳的很遠。
們三個生往里走,籃球場通往場的十字路口上有幾棵桂花樹,被昏黃的路燈照的特別溫,樹下有一群人,雜七雜八站在一起煙。
曲小聲喊了一聲:“媽呀,那是不是陳遂?”
齊舒婷用常用的高冷姿態嗤了一笑:“這你該問他書兒啊。”
曲立刻來拉孟菱的袖子,用那種已經知道答案,但還是要確認一下的語氣問:“是陳遂沒錯吧?”
孟菱過去,目很淡,也不知道是在看所有人,還是在看其中一個。
然后點了點頭,對曲說:“嗯。”
曲立刻:“哇塞。”
孟菱走在三個人中的最后面,邊走邊往人堆那看。
不難數,這群人一共包括五男三,一群人站一起個子最高或個子最矮的人總是比長得最好看的還顯眼。而陳遂不僅是最好看的那個,還是個子最高的那個,目測一八八。
大家說笑聲很大,他卻不和別人一樣喧鬧,但偶爾接話,總會讓別人笑得更大聲,就像是恭維他似的。
孟菱很快收回目,場進進出出的人很多,跟在舍友們的后面,很快路過他們。卻毫不知道,有一道目就像一把獵.槍一樣恰好在把頭轉過去的時候,將瞄準。
進了場之后曲抓著孟菱的胳膊直跺腳,一口一個“媽呀,陳遂真人帥了”。
讓孟菱和齊舒婷都哭笑不得。
后來們在場上走了兩圈,又站在草坪上聽了兩首歌,現在樂隊很火,大家唱告五人也唱回春丹,最后孟菱卡著《夢特別》的旋律離開。
曲和齊舒婷覺得反正場離后門也不遠,就商量著出去買份炒方便面或者米線吃。
們倆一個無所謂重,一個怎麼吃都不胖,孟菱既不敢和們一樣,又不太安心在吃過晚飯的況下還浪費錢再加餐,所以就沒和們一起去。
們走南門離開,則按原路返回了。
桂花樹下的人群已經散了。
路燈依舊昏昏黃黃照著。
孟菱從籃球場那條小路穿過去。走到一半,綠化最多的地方,忽然看到一個人,蹲在那一叢月季花外圍喂流浪貓。
他的手修長好看,骨節分明,手腕掛著一串菩提,米白的珠子,認不出是什麼種類。
他喂著貓,卻不會讓人覺到他多有心,那姿態就像在逗蛐蛐兒,解悶而已。
孟菱在不驚他的況下,放慢步子,第一次仔仔細細打量了他四五秒。
他穿著印有Chanel標志的白T恤,發型和之前的順不同,今天是二八側分,脖子上還掛了個大拇指一般大的匕首樣式的項鏈。
從他著打扮上,就看得出來他一定是經常打理自己的。
他微微轉了轉臉,孟菱發現他的很薄,臉部線條利落,轉折恰到好。
平心而論,如果不是看到他之前在車里狎昵的任人,和剛才眉眼疏狂的模樣,單看長相,孟菱會覺得他很清冷,,不食煙火。
但是氣質才是一個人的神韻所在,遠比長相重要。
他這樣的人,只要眉眼染上那麼一丁點別的容,哪怕只是很淺的笑意,都是攢了滿樓的風,會讓山雨來的更猛烈。
“嗡……”
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是給打來的。
收回七八糟的心思,綠鍵接聽,邊給說話,邊離開。
陳遂聽到了靜。
一抬頭就看到了孟菱的背影。
在昏黃路燈下越走越遠。
樹影在上凝結琥珀。
接著有人也給他打電話,他接起來,笑罵:“下午室里你踩我鞋我還沒找你算賬呢。”
對方又說了句什麼,他了流浪貓的下,站起來說:“今晚不醉不歸你說的,別回頭又跟我裝孫子說喝不了……”
同一條路上,一男一背對著彼此,分別拿著手機往前走。
可能是月太溫,他們看起來好像一對一刻也不愿意分開,所以通著電話繼續膩歪的。
作者有話說:
見孟菱第一眼陳遂就喜歡上的臉,所以他注意。
每一次看到,目都恨不得黏在上。
開頭孟菱寫文,寫道“是突然降臨的,是一種直覺”就是這篇文章關于是如何產生的最直接的解釋。
下一章讓他們見面。
明天老時間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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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認識
孟菱回到宿舍已經九點多。
第二天是周六,要去茶館報道,打算早睡一會兒,所以回宿舍之后就立刻去洗漱了。
刷牙的時候,顧嬈回來了,踩著十厘米的高跟鞋進屋,孟菱聽見靜瞥了一眼,正打電話,一口一個“哥哥”,聲音很甜,但掛了電話,的臉立刻垮下來,罵了句“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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