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攤牌,讓越良宵和二三的生活軌跡又回到了原位。二三以每日撥越良宵為終極目標,甚至將“親的”開始往“大寶貝”延,鬧得越良宵差點舉槍,他才罷手。然后,將昵稱定為了名字。
“良宵~”早上七點,二三的狼嚎就準時在越良宵房門前響起。
越良宵拽著被翻了個,開始后悔為什麼那麼輕易就妥協了。因為,被二三“追求”這件事,簡直就是在歷練自己。
吃完飯,越良宵覺得松了口氣,站在門口準備出門的時候,卻是見后的二三亦步亦趨。便頓住了腳步,微微睜大了眼看他。
“哦,送你去上班,順便去買個菜。”二三說得非常平常,然后順手把門帶上了。就好像這件事,他做了好多年似的。
然后,他就真的跟著越良宵坐車去了協調局。下了站他還要繼續送,越良宵卻是一把拉住他,往墻邊一推,皺著眉有些焦急道:“你不是份不能暴嗎?來這里……”
話沒說完,就見二三攥住了那只拽著他的手,“良宵,你擔心我。”
二三以為自己肯定會被一拐子打開,卻沒想到,越良宵回握住他的手,聲音低低道:“嗯,我擔心你。”
見越良宵的眼睛里盡是真誠,二三的流氓是耍不下去了,耳朵尖兒冒著紅往回收手,“那……那我就回去了,免得你擔心……”
看著二三一步一回頭地離開,越良宵決定給夏清包個大紅包——在被二三纏得苦不堪言的時候,不得已去對面請教了一下夏老師。夏老師有言,對付流氓,你就得比他更流氓。
越良宵自知流氓不過二三,便打算順其道而言,初試牛刀,還是不錯的。
得了個對付流氓的方式,越隊長心舒暢,連帶著一進門到林繁斐和蕭筱的二重奏都沒覺著刺耳了。
“老大!你看你這終于好利索了,隊里打算辦個聚餐,慶祝你痊愈。”林繁斐搶在蕭筱之前將這個消息說出,得了個大白眼兒卻樂不可支。
因為他在這倆月里,從蕭筱的言行中察覺到,這個小狗意圖對他們老大不軌,所以他定要站出來保護自家老大!當然,蕭筱也是這麼想的。
所以,這倆人圍在越良宵邊,一人一句,堪稱相聲會。
就在越良宵狠下心拒絕之前,遠的白理石看見了,大有要加戰局的架勢。然后,越良宵匆匆答應,落荒而逃了。
原本越良宵在不知道二三份之前,就已經在敷衍白理石了。現在知道了一些真相,卻又要三緘其口避而不談,總是對白理石說謊,會良心不安的。
功把自己鎖進辦公室里,越良宵才算呼出一口氣來。
日常的工作越良宵理得都很快,所以總能空出時間來,胡思想一會兒。比如關于二三的真實份,再比如真相到來的那一天會是什麼樣子。
無法驗證二三所說的是否是實話,但愿意相信。
可人的主觀意愿是無法改變現實的,不然世界構建就不用人親力親為,直接天馬行空地想象,靠波就能建烏托邦了。
所以,越良宵不得不想到最壞的打算。一向如此,將最壞的事先擺在心里,如果事沒有比那更糟糕,就會覺得,原來,也不是那麼難過……
而關于二三,最壞的結局,大概就是他是個壞人,只是在利用自己而已。想了想,這似乎也不怎麼算壞,不也是在利用二三汲取溫暖麼?
通訊的聲響將越良宵自天外喊了回來,接通后見到了孟河那張苦大仇深的臉。“給你發了半天訊息都沒反應,非要我親自來通知你嗎?”
越良宵忙點了一下訊息,發現孟河給發了十三條同一容的訊息——是關于軍方校視察的文件。
“怎麼會有校要來?”
孟河往椅子上一靠,一臉憤懣,“之前侵事件的時候你不是了一個報告,懷疑有人改造機人嘛。那個時候上面就確定派人下來視察了,新聞都播出去了。不過那個校一直沒時間,事就一直拖到了現在。這不是又趕上中央城市一個月里出了兩次大事件,軍方介后又沒調查出什麼,面子掛不住,趕拿人出來走走過場。”
越良宵又仔細看了一下文件,發現視察時間僅為一個星期,看來的確是走過場。但發現最后安排的迎接名單中,有自己的名字。“這……我去迎接,不會造局里的困擾嗎?”
說到這里,孟河就覺得腦瓜仁兒疼,扶著額頭道:“咱們局里的門面就靠你了,你就負責當花瓶,擺著好看就行。至于說什麼,就給白理石,讓他給你寫稿子,你背一背。”
順帶一提,孟隊長所述均為事實,協調局里的同志屈指可數,能拿得出手的估計也就越良宵了。這也就是為什麼白理石每天如似,以及為什麼白理石死活要留下蕭筱這麼個能看的小姑娘的主要原因。
大抵是老天爺聽見了越良宵自覺孤寂的怨念,這才給安排了極其熱鬧的一天。
此時此刻,正坐在風亭餐廳的頂樓,著一堆人的聒噪。
這次聚會,不但二隊全男同胞到齊,就連局里的幾個隊長也都賞臉來了。屁剛沾到座,就端著酒杯站了起來,敬完這個敬那個,一桌都是親兄弟。
越良宵雖是主角,但既不會說話又不能喝酒,漸漸就被大家忘了。就連惦記著友好上司計劃的林繁斐,也大著舌頭和蕭筱打仗去了。
越良宵被酒氣熏得臉上冒紅,不得不出去氣。
風亭餐廳是東部最有名的餐廳,位于一千三百米的風亭大廈之上,將半個中央城市覽于眼下。他們的標志建筑風亭,便是位于餐廳頂層的一座中式古風建筑,用來給客人參觀的。現在夜正濃,風亭里不依偎著觀看底下的車流和霓虹。
越良宵一個人上來比較突兀,但好在這種地方要的就是氣氛,昏黑一片,那些個形單影只的,似乎也不是很明顯。
就坐在人最的那個地方,側著臉看外面流轉的彩,著這座瞬息萬變的城市。
邊突然而來的溫暖讓猝不及防,沒來得及回過頭去,便被攬了一個懷抱中。
他說:“你看著窗外的表,好像就在告訴別人——快來抱抱我。”
越良宵難得沒有掙扎,默不作聲地靠在這個溫暖的懷抱中。“嗯,在人多的地方,一個人待著,太難過了。”
“還好,你的白馬王子有心靈應,來給你遞水晶鞋了!”
“雖然這是很久以前的話故事了,但是我記得遞水晶鞋的不是白馬王子。”
“有什麼關系,反正我都來了,在乎水晶鞋干嗎,在乎我啊。”
越良宵正了正子,“哦。”
二三抱著越良宵,覺心有點涼,“親的,我怎麼覺得你好像在在意水晶鞋。”
“你想多了。”
“真的嗎?”二三扳過越良宵的肩膀,讓看著自己,并意圖不軌。
越良宵眼疾手快掐上他的下,制止了他向前的作,“真的。”
越良宵被纏得不行,帶著個章魚下了樓,發現那幾桌人幾乎沒有在桌上的了。只得認命地醒還算清醒的幾位,把人都扔到懸浮車里,給送回了局里,讓他們在大廳睡了一排。
當越良宵擺了這一幫人,覺得自己這忙碌的一天終于可以落下帷幕的時候,又在協調局外面的草叢里,撿到了一個破破爛爛的艾倫。
二三正纏著越良宵要散步回去,也不管已經是深夜,非要說這樣有趣還能發展。于是倆人走了那麼一會兒,就見一草叢外拱出來一片灰白,中間還夾帶著狗的低吼聲。
然后,那灰白的東西像是被拔蘿卜一樣拔了出來,連帶著后面的一條狗。
越良宵仔細一瞧,這應該是個跟狗搶吃的的流浪漢。可這里又不是E區,怎麼會有流浪狗和流浪漢?
于是,又仔細瞧了瞧,還真見著人了。
那穿著破破爛爛灰白大褂的人,不就是消失了快兩個月的艾倫麼?自行云商場暴后,這個人就跟人間蒸發了似的,軍方在找,協調局也在找,就是找不到。
這一次,自己拱出來了。
“二三……”越良宵本打算讓二三把人從狗里救下來,一回頭就見著二三比狗還兇地盯著艾倫。
于是,越良宵只得自己手。
見越良宵了,二三再瞪艾倫,也得上手幫忙。
“哎呦,好巧啊!謝謝謝謝!”艾倫終于擺了狗,還順手把從狗里搶來的干給塞兜里了。
二三白了他一眼,沒說話。
越良宵發現二三對艾倫有莫名的敵意,而且特別不理他。只當是二三的小任,沒有放在心上。“你……這是怎麼回事?”
“哦,被人追殺,被狗攆,習慣了。”艾倫看了看還在二三手下呲著牙的狗,往越良宵后了,“那個……既然有緣,不如你們請我吃個飯吧?”
越良宵本就打算將這個艾倫帶回局里,既然他送上門來,也就不客氣了,只是需要先把人喂飽了。于是找了家24小時的快餐店,把這只狼放了進去。
“協調局已經調查了你的資料,你在中央第一生研究所工作的時間不過半年,但是申報的研究課題卻不是你之前說的關于機人改造方面的。”越良宵自手環上將艾倫的信息調出來,那張照片可比現在在飯桌上的人看起來面多了。
“那是因為我這個研究不能放在明面上,但是軍方那邊已經備份了的,不然我也不會拿到專利啊,你說對不對?而且,就是因為沒有放在明面上,他們才方便暗中抓我啊。”艾倫里塞得滿滿的,一說話就有為播種機的嫌疑,二三特別不滿地在他和越良宵之間隔了一層紙巾。
“現在那個盯上我的通緝犯想辦法要抓我,軍方為了防他,也要把我抓回去。而且你看上次行云商場一役,軍方本就是想要殺我滅口啊!”艾倫好不容易咽掉食,開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訴苦,“所以你絕對不能把我給軍方,不然我就死定了!”
“既然你的研究是為了聯邦,那軍方抓你回去,應該是要保護你才對,怎麼會要殺你?”越良宵說著,就一把攥住了艾倫的手腕,怕他逃走似的。
二三立刻跟上腳步,把另一只手也給抓住了,大有要替越良宵正法了他的意愿。
被兩人捉住,艾倫想溜都沒可能,委屈地了子,吭哧道:“因為……我的研究中,有關于忌機械的部分!一旦這個專利曝,絕對會引起民眾的反應,到時候軍方堵住不悠悠眾口,他們的威會到影響的!
“所以他們要在這件事暴之前抓到我,除掉我。如果我被Scythe帶走,那可能就為對付軍方的棋子了,他們肯定不會樂意見到這種結果的。”
越良宵聽到了一個重點——忌機械。瞥向二三,發現他看艾倫的眼神果然更不友好了。
不等越良宵開口,便先聽見旁的人以一種從未聽過的冷漠口吻道:“你就不怕我們知道后,也將你滅口嗎?”
【1v1雙潔,年齡差5。深沉心機男主vs美艷腹黑女主】許盈深愛沈靳舟,二十歲那年如愿成了沈太太。為留住婚姻,努力懷上他的孩子。然而遭來他的“出軌”。她不愛了,丟下一份離婚協議轉身離開。卻被算計,墜入大海。許盈“死亡”后,帶著新面孔回歸。不曾料到,她會一步步掉進他設計好的溫柔陷阱。更沒想到,無情的他會對她說:“許盈,別再離開我了好嗎?”
逢夕喜歡宋卿時喜歡了整整七年 可是他對她的感情止於禮數,她始終沒能得到他的愛 圈裏人都知道他們的牽扯,也有人勸過他,但他只道:“真是當妹妹來疼的。” 一開始大家真的信了,她也信了 後來,她偶然聽見他要聯姻的消息,在見到他的聯姻對象後 她坦然放棄,背上行囊遠赴他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走經年 —— 逢夕是沈家丟失多年的女兒,當年機緣巧合被他找回來後,大部分時間都跟在他身邊 他自認爲很瞭解她,後來才知不是 他從未想過她會離開,可是她說走就走,斷掉國內全部聯繫 他一直以爲她柔弱,需要他護着,可是卻得知,她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她卻義無反顧地衝在前方 宋卿時氣到失語,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 在外期間,逢夕突逢意外 記憶力變得很差,隱約還記得一些人和事,忘得最徹底的卻是他 他好不容易找到她 再次相見時,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認識嗎?” 所有人都看見宋卿時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他迎來了他真正的報應 再後來,有人窺得 這位北城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滿身矜貴,卻將小姑娘抱於懷中,折下身段親自哄她喝藥:“再喝最後一口?” /既然你記不住我,那我們便於今朝相愛熱吻,且渡今朝便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沒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后,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大學生養在身邊。 “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 …… 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別人帶走以后,他失控了,發瘋了。 “沒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 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別的男人!
盛寧在霍凜身后追了三年,所有人都認為是盛寧異想天開,想爬上枝頭麻雀變鳳凰。 她手里捏著孕單,想把結果告訴霍凜時,卻見他扶著一個女人下車,面上是她從未見過的溫柔。 以為三年如一日就能打動霍凜,結局卻是黯然收場。 盛寧終于死心,遠走高飛。 三年后,她身旁卻有了別的男人。 霍凜卻將她抵在墻上,眼眸通紅,“盛寧,我們結婚。” 盛寧笑的淡然,“不好意思霍先生,我有未婚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