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知時很明顯地表現出一副鬆了口氣的樣子,“那真是萬幸。”
宋煜轉過來,看見他已經坐在了自己的床上,兩條細白長展開,輕輕晃著,彷彿很愉快。
“你不是很清楚我有潔癖?”
聽到這句話,樂知時像是被他嚇了一下,眼睛睜大了些。但宋煜很快又說,“開玩笑的。”
樂知時表現出困『』,“所以你並沒有潔癖。”
宋煜給了更明確的答案,“對你沒有。”
他說完,朝門外走,樂知時跟著起來,隨他出去,告訴他自己的房間就在隔壁,並且企圖向他展示自己的臺,但宋煜並沒有進去。這一層只有他們兩個人的房間,下了樓,二層是兩夫『婦』的臥室,站在樓梯就能聽見他們的歡聲笑語。
午餐他們在前院的樹蔭下吃了烤和炸薯條,樂知時很費力地切著一塊帶了筋的牛,坐在他邊的林蓉聲稱自己下午一定要給樂知時做頓可口的地道中國菜,期待已久的他當即放下刀叉,激地吻了林蓉的臉頰。
宋煜坐在他的斜對面,抿了一口金湯力,眼睛會偶爾落到樂知時上,看他神采飛揚的模樣。
“你今天去游泳了?”樂奕問樂知時。
“對,泳池的水很冷,而且不干淨,所以我才回來沖澡了。”樂知時想起來又為自己辯解。
olivia一邊分餐一邊笑著說:“這可不是你著子見客人的理由。”
樂知時的臉又紅了,桌子上擺著金湯力和苦艾酒,他一口也沒喝,但臉頰浮現出可的紅暈。宋煜喝了,卻毫無反應,低著頭,十分細緻地切割著一盤牛,準又斯文。
“穿著泳是不算的。”樂知時還是忍不住辯駁,“何況我還披著浴巾。”
“沒錯,著腳。”樂奕替他補充。
一桌子的大人都笑起來。宋煜抬眼,好樂知時對視,發現他會躲開自己的目,過兩秒又移過來,訥訥地問他需不需要魚。
宋煜接過他分過來的一塊烤鱒魚,說了謝謝,然後將自己整盤分割好的牛遞給他。
“不用換。”樂知時連忙擺手。
“不是換。”宋煜站了起來,將盤子放到了樂知時面前,高大的影子籠罩著他,“原本就是給你切的。”
樂知時有些發楞,轉而小聲說了謝,叉起一口塞進裡。大人們開著“有個哥哥真是不錯”的玩笑,樂知時的腮幫子塞得鼓鼓的,咀嚼的時候會時不時看宋煜。
飯後的閒暇時,大家坐在前院喝茶。宋煜坐了一會兒,在搖椅上看了十幾頁書,有些困頓。於是上了樓,腳步踩到三層的時候,他聽見了重疊的腳步。
在房門的後面,他像獵手一樣等到了自投羅網的獵,還收穫了一個慌張的眼神。
“你……你要睡覺嗎?”樂知時著宋煜問。
“可能。”宋煜將門開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種允許進房間的邀請。
“你別睡覺。”樂知時很自然地跟進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來,想了好多天的計劃,全英國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記下來,就等著你。現在你卻要在這麼好的天氣睡覺。”
他補充:“你不知道好天氣在英國多難得。”
宋煜相信英國人都喜歡談論天氣這一點了。同時他從樂知時上發現了一種奇異的特質,那是從未到過傷害的人展現出來的純真和自信,可以毫無障礙地表達自我,不過分赧,不因第一次面而尷尬,很自然地親近,並且不害怕被拒絕。
當然,他也無法拒絕樂知時。
“那就按照你的計劃去執行。”宋煜想到在車裡他的母親對他的暱稱,於是也自顧自加了一句,“小導遊。”
樂知時不明白導遊的意思,求問過後顯得很激,“我一定會做一個非常厲害的導遊。”
他帶著宋煜騎車到海灣邊,這裡沒有細白沙灘,海岸線被曬得閃閃發的鵝卵石填充。路邊的小店販賣滿『』油的草莓華夫餅,樂知時是不能吃華夫餅的,但他回頭了三次,於是宋煜說自己很想吃。
“真的嗎?”樂知時很驚喜,很快停下車,“我給你買。”
但宋煜只吃了一口,就遞給他,說太甜。樂知時用叉子叉了一顆很大的紅『』草莓,沾滿『』油塞進裡,含混地說:“還好啊。”
“草莓華夫餅。”宋煜指了指他手裡的盒子,“你吃草莓,華夫餅我解決。”
他們達共識,像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某種默契,儘管並不是。
宋煜產生出一種自己好像是看著樂知時長大的錯覺,但鮮活的樂知時站在眼前,又有著許多宋煜意想不到的好細節。他笑起來角淺淺的渦,他說話間『』他手臂的作,介紹城鎮上藝建築的那種自信。
“這是英國最開放的地方之一,lgbt群每年夏天都會在這裡狂歡和遊·行。彩虹『』的,很漂亮。”
他談論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會試探『』地觀察宋煜的表。
“是嗎?”宋煜淡淡說,“聽起來不錯。”
海近在眼前,他們穿著鞋走在鵝卵石上,海灘充滿了穿比基尼和泳的男男。樂知時帶著宋煜走到海水邊,建議他下鞋一下。宋煜照做了,他們拎著鞋,鹹的海風捲起擺,『』汐湧上來『』過他們的腳背和腳踝。
“好涼。”樂知時笑得像個小孩,然後靠近了宋煜些許,圓潤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腳掌的邊緣。他們的腳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稍深一些,樂知時在水底顯得更白,像是發的瓷。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許,甚至用自己的半個腳掌輕踩在他白皙的腳背上,樂知時沒有抗拒。
這種作比牽手更讓人覺得親暱。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腳,水波震『盪』,樂知時將自己的腳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後仰著臉對他笑。
“你在報復嗎?”宋煜說。
“這是流。”樂知時一本正經。他們並肩站在海水與海風中,手臂手臂,樂知時低頭打量,又將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來,不像是要與他牽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測量宋煜的手腕,但無法圈住。他的指腹隔著皮摁著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鮮活的靜脈。
“我有一塊手錶。”樂知時握著他的手腕說,“很適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細的手腕。
“對,但我只戴過一次,其實……”
他正說著,一個穿著黑『』比基尼的棕髮白人孩兒朝他們走來,眼神鎖定在宋煜的上,打量他寬闊的肩膀與拔的五。很熱地站到宋煜面前,問他是留學生還是來旅遊,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邊的bar裡喝一杯尾酒。
樂知時這時候也抬起了臉,眉頭稍稍皺起。
宋煜拒絕了,“我已經喝過酒了。”
對方敏銳地知到他的意思,還有邊這個男孩兒的抗拒,不笑起來,“哦,抱歉,我不知道你們是一對。”
樂知時皺起的眉頭鬆開,變了驚慌失措,尷尬地搖頭,又不願意搖得太死。
“我們……”
宋煜不否認,也不承認,但抓住了樂知時的手腕。那孩兒說了句不打擾你們約會,就走了。
“我們沒有約會。”等走後,樂知時弱弱地回復。
宋煜鬆了手,“這麼多年之後的第一次見面,說鄭重一點,也算是赴約。”
樂知時努力地理解著他的話,看見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後殘留的淡淡紅痕。
“剛剛我沒說完。”樂知時看向宋煜的側臉,“那個只戴過一次的表,是我買給你的。”
“我想給你寄一份生日禮。”
說好的只能書信往來。
“但這違反規定了,不是嗎?”樂知時像是在自言自語。
“我現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違反規定的人是我。”
樂知時的睫『』輕輕晃,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說,“你知道你寄錯過一封信嗎?”
看著樂知時眼裡閃過驚慌,宋煜繼續說。
“一封只寫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筆劃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發作之後總是會陷很長的低落期,不健康讓我很困擾,每當這種時候我都不願意你來見我,希你來的時候我是健康的,充滿活力的。我希你會喜歡真正的我(生病的時候會長紅疹,很醜),而不僅僅是信裡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實已經不記得小時候見你的經歷,但我很想念你,人為什麼會想念一個沒有見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無保留傾訴的對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沒有人可以取代你。無論發生什麼,只要能在郵箱得到你的來信,我都會到快樂。你不敢相信,我在病發之後的病床上做了一個有關於你的夢。我們見了面,沒有握手,你親吻了我的臉頰,說lovely to see you。
真糟糕,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來的時候我覺好憾,我希那個吻落在我的。
我是不是喜歡]
“知時。”他第一次用了思索過很多次的稱呼,總想寫在信的開頭,但下筆又搖。
沒寫完的最後一句話,宋煜看似冷靜地面對面問他。
“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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