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書籤出版時,編輯都會問,“有沒有合適的工人選?”
葉長安都會打下三個字:“蘇曉晨。”無一次例外。
葉長安看過封面之後,很乾脆的回答:“沒問題,你去睡吧,熬夜。”
蘇曉晨一的賤骨頭,這會又不是很困了,打了個哈欠立刻神了點:“長安你現在在哪裡啊,最近微博也不經常更了,都圈不到小夥伴玩耍了。”
“在西藏,明天就回去了。”
“那回來了咱們聚聚,我有些事想要當面八卦下……嘿嘿。”
葉長安疑了下,正好打開微博,看見那麼多信息,眼睛都直了,點開一看……整個人都石化了。
剛看完沈默哲的艾特,還未來得及回覆,無線便虛弱得把踢了下去。
等了十分鐘,這才重新上線,解釋道:“抱歉,這裡無線並不好,剛纔掉線了。”
蘇曉晨沉默了良久才道:“……真的不是心虛麼。”
“如果你和你夫君月要來西藏,我一定會很詳細地寫上旅遊攻略。到時候紅包我就包一點了。”
蘇曉晨頓時害了。
聊了片刻,蘇曉晨終於打算滾下線去補充點能量,再好好睡一覺,手指落在右上角的xx上,遲疑了片刻,又落下一句:“覺你這次離開不怎麼開心,現在是一種痊癒的覺……長安,認識那麼久了,雖然不瞭解你的全部,但也知道你的格。無論開心與否,自己最重要。男人能讓你高興,那就在一起。男人讓你不高興,就不要勉強。”
葉長安愣了一下,並未回答。
整個聊天框就這麼安靜了下來,良久,葉長安才說:“你說的對,這一趟,我痊癒了。”
蘇曉晨卻心抖了那麼一下,隨即漫上的便是淡淡的心疼。
葉長安有一個很喜歡的人一直知道,但瞞得嚴實,並不知道是誰。但想也知道,喜歡到深骨髓的那個人,要被生生割捨,那該是怎麼樣的痛。
在心裡給他築了一座幾年的城,小心安守,並不逾距,就默默地喜歡,默默珍藏。但直到有一天,城裡的那個人推開窗戶對笑了笑,終是不由自主打開了城門,走了進去。
但城牆太高,始終只能仰頭遙,到最後,脖子酸了,眼睛累了,心也要丟下了。並不是自己願意,而是不得已。
因爲再邁前一步,也許會給他帶來很多麻煩,葉長安並不想他有一天因爲而困惱,哪怕是蹙一下眉,都不可以。
對沈默哲的縱容,就是這麼毫無理由,又理直氣壯。
無線沒上多久便再也上不上去了,葉長安折騰了片刻,還是抱著電腦去問店家。
主人正坐在櫃檯後面整理紙頁,見過來,笑了笑,用不怎麼標準的普通話問:“怎麼了?需要我幫忙嗎?”
“無線上……”話未說完,的目落在主人抓著的紙頁一角,說不出話來。
主人順著的目看去,是一張明信片的背面,落了些灰層,“沈默哲”三個字卻清晰地闖嚴重。
“這個是親筆簽名喔。”主人得意地笑了笑,“沈默哲曾經也住過我的旅社,臨走前我給他一筆勾銷了旅費,換了很多簽名……”
葉長安看著那三個悉的字,腦海中卻只有兩個字——好巧……
真的好巧。
回去的車站,葉長安又看見了那對,正坐著等車。孩子一眼看見了,朝揮了揮手。
葉長安一笑,走了過去。
那孩子替留出一個座位來,興高采烈的:“我就知道如果你是今天要走的話,我一定會遇見你。”
“你們也要離開了?”
“嗯,是啊。他要回學校弄論文什麼七八糟的,我們走到這裡也差不多了。”笑瞇瞇的,並未有一點不捨的樣子。
葉長安若不是那天看見哭得那麼絕傷心,怕是也不會知道這一場他們的分手之旅到底有多痛。
笑了笑,看了眼兩個人,有些無奈地搖搖頭。
孩子把手裡攥著的平安符遞給,“我去求來的,我很喜歡你。”
葉長安怔了一下,猶豫了片刻還是接了過來,妥帖地放在了揹包夾層裡。出手時,手裡拿了一本《夜長安》和一隻黑筆。
把書擱在膝頭,快速地留下一句話,猶豫了一下,還是簽上了自己的筆名,這才遞過去,“我沒有買什麼紀念品,上唯一能代表我的,大概就是這個了,送給你。”
孩子驚喜地看了眼扉頁,“哇塞,是《夜長安》的典藏版啊,我想買的時候都售空了,新的還在補貨,我一直沒買到,謝謝你啊。”
等葉長安上車之後,孩子這才翻開書頁,扉頁上是一串清秀好看的字——有時候,真的需要勇氣不顧一切一次。祝願你。
落筆:長安等君來。
孩子膛目結舌,拼命地拍著男朋友的手臂:“是是是,是《夜長安》的作者!啊啊啊啊啊啊!居然是!”
夜長安回到a市已經是兩天之後,從車站出來之後又停留了一下午,這才坐飛機直達a市。
因爲那個孩子的平安符提醒,需要帶紀念品回去——
回到a市休整了一天後,這才提起神來,上了微博。
長安等君來:這一個月走了很多地方,遇見了很多人,也相遇了一段和我很相似的。西藏的確是個洗淨心靈的地方,我聽著喇嘛誦經,聽著耳平和的梵音,雖然覺得放下永遠比拾起難,但終究還是膽小的不願一試。謝謝那個告訴過我,要麼不顧一切拋棄,要麼不顧一切擁有的人。
發完這一段,又斟酌著給沈默哲發了一條短信。
我回來了,謝你之前的開導,我想通了很多事。我喜歡你的,嘿嘿。
沈默哲看見那條短信時,彎脣一笑,還沒等他回覆,他經紀人就一臉便地把手機遞了過去,說道:“要不然我給你放個假吧……”
沈默哲側目看去,那笑容立時僵在脣邊。
他擡手了眉心,突然就有些頭疼,再看手機裡收到的那條短信,頓時覺得可笑無比。比這覺更糟糕的是,他現在……
沈默哲閉上眼,輕嘆了一口氣,“我還需要你給我放假嗎?”
沈默哲的經紀人看了眼他打著石膏的手,笑得幸災樂禍,“不需要了,反正《夜長安》殺青了,你又是患者,自己隨意就好。”
沈默哲咬牙切齒地命令道:“那麻煩你,現在就把我送到葉長安的樓下,我有事,必須要和當面談談。”
“不要太激烈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晉/江/原/創/獨/家/首/發
作者有話要說:這一章的調子略文藝,而且主要都是以長安的角度出發,但這個非寫不可~我對這一對也是真啊。
葉長安的番外我寫得還算詳細,大概脈絡都有了,所以只能是番外了,我不會詳細開新坑了。整個系列到此結束就好~~
劇一下,長安說的並不是本意,別被誤導了。
謝謝風晰的長評,一個~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