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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滴水·屍案調查科系列》 八十六

八十六

得到的地址,我們一行人在第一時間趕到了地點,通過調查租賃協議和公司大廳的監控視頻,我們查實了這名租車人的真實份。

「龐星華,男,三十五歲,福建人。跟龐向藍一姓,而且還是同一個地方人?看來這件事不簡單啊!」我看了一眼嫌疑人的份信息,在心裏推測道。

得到此人的信息后,刑警隊經過多方查證,發現這個龐星華跟老鴇龐向藍為人關係。原來,他是老鴇包養的男人。

很快,兩人被全部抓獲歸案,龐星華的DNA跟現場提取的完全吻合,而且其果真患有十分嚴重的糖尿病。據他的代,這起案件龐向藍也參與其中。

「龐向藍,不得不說你的演技真的很好!」明哥上下打量了一眼坐在審訊椅上的說。

「嗚嗚嗚……」龐向藍沒有說話,只顧得低頭痛哭。

「你滿口的仁義道德,到頭來還是出了狐貍尾,你比那些良為娼的老鴇更可恥!」不是明哥相當氣憤,就連我也控制不住,罵起了人。想想幾天前說的那些讓我容的話,我真想一掌扇在的臉上。

「嗚嗚嗚……」的哭聲越來越大。

明哥憤怒地一拳砸在了桌子之上,審訊室里發出巨大的響聲:「別哭了,哭得再多我也看不出你有什麼後悔之心!」

龐向藍的哭聲戛然而止。

「把事的前因後果給我說一遍!」明哥已經懶得再糾纏下去。

這種煙花場所的子,最善於察言觀看明哥是真的了怒,忙戰戰兢兢地點頭說道:「我跟詹秋嫚是老鄉,從十幾歲時就開始跟我在一起了。」

「以前的事不用說了,直接說你和龐星華的作案經過!」明哥直接打斷了的話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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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向藍點了點頭:「我和龐星華是同鄉,我倆是五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因為我常年在外帶姑娘,經常會接一些夜場裏面的小混混,當時星華在家裏也沒有事干,就提出跟我一起出去,幫我場子。我看他怪壯實,就答應了他。」

龐向藍說到這裏,低頭沉了一會兒:「我是一個單人,他也剛離婚,我們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就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和他在一起,讓我嘗到了久別的味道。為了能讓這段維持下去,我對他是百依百順。」

「星華剛跟我出來的第一年,還知道收斂,可到了後來,他基本上就是靠我賺的錢過日子。每到一個城市,我晚上帶姑娘去夜場坐枱,他就在外面跟人家打牌、賭錢。」

「在你們雲汐市的這兩年,他欠下了十幾萬的高利貸,雖然我帶姑娘每月也有一萬多收,但這利滾利,實在是還不上。」

龐向藍咽了一口唾沫,表獃滯地接著說道:「小嫚是我手裏腦子最為活絡的一個丫頭,知道自己長得好看,當陪酒『小姐』賺不了多錢,就打起了那些小老闆的主意。每次跟那些小老闆搞完之後,都能賺到不的錢,有的大款,玩一次都給萬把塊小費。我想這是個不錯的賺錢路子,我就提出讓不要在夜場混了,沒事就去陪陪那些老闆。」

起初還有些不願意,我就告訴,在夜場一天拿酒水提加小費,最多也就四百塊,如果把那些老闆伺候好了,最低也是一千起步。我跟商定三七開,另外我再給重新租一個單間。這個條件已經是我的極限,心裏也明白,所以沒有拒絕。」

「我害怕小嫚使詐,就讓星華去盯著,結果果然跟我想的一樣,這個詹秋嫚背著我在銀行里多次存錢,這些賬都沒有分給我一。我一直忍著,就想看看能幹得多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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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完清明到現在,三四個月的時間,我查到銀行卡里竟然有二十萬,但是我從上拿到的提才不到兩萬塊,可以說小嫚做事一點都不厚道。」

「星華的那些高利貸債主天天來催賬,我們兩個實在拿不出一錢,星華就建議我去找小嫚把我們應得的錢給要回來。那些錢本來就有我們的份,因為那是我們唯一來錢的路子,所以我就沒反對。」

「星華之前跟蹤小嫚有很長的時間,對的生活習慣得是一清二楚,我記得當天剛從足療店出來,還沒到家就被星華給帶了過來。」

「用什麼帶的?」明哥開始提問重點問題。

「星華之前從他朋友的租賃公司里租了一輛轎車。」

「什麼轎車?」

「保時捷卡宴。」

「租那麼貴……你先接著往下說!」明哥本來是想問第一個問題,可說了一半又改變了主意。

「小嫚被帶過來時,本不承認自己黑了我的錢,那時候星華已經被高利貸給紅了眼,當晚就發狠話,要是晚上不給錢,就把給弄死!小嫚被星華這句話一下子給嚇住了,最後在我們的威之下,說出了自己銀行卡的碼。得到碼后,星華提出他去取錢,讓我看著小嫚,我也沒多想就答應了。前後也就半個小時,星華兩手空空地回了家。」

「我以為小嫚告訴我的是假碼,就問星華是不是這麼回事。星華什麼話也沒說,直接把小嫚帶進了裏屋,讓我在外面等著。打死我也沒想到,我電視機還沒打開,星華就把小嫚的從裏屋拖了出來。」

龐向藍說到這裏,泣不聲,明哥耐心地叼著煙捲等著平復心,兩支煙完,哽咽著張了口:「星華告訴我他把小嫚殺了,我當時真有種五雷轟頂的覺,我問他為什麼這樣做,星華告訴我,我們這次小嫚要錢,這梁子已經結下,以後小嫚也不會再跟著我們干。如果今天晚上把小嫚給放掉,那以後我們就不可能再從上賺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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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他這麼一說,覺得似乎有些道理,心也稍微好了一些。小嫚的家庭況我很了解,家裏人都認為小嫚是個『小姐』,給家裏人丟臉,所以就算是死在外面,家裏人也不會管。而且星華也急等著這筆錢救命,那些放高利貸的可只認錢不認人。人反正都已經死了,與其擔驚怕,還不如想想接下來怎麼辦。後來星華告訴我,他準備把小嫚的扔到河裏,一個外地人,在這裏無親無故,誰知道是我們乾的?既然他這麼說,我也就點頭答應了。」

「這個龐星華是不是一開始就想著謀財害命?」

聽明哥這麼說,我立刻反應過來他剛才那個沒有問出口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從龐向藍的筆錄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個龐星華有很多異常的舉

第一,他為什麼要租那麼貴的越野車?很顯然,他可能已經想到要拋泗水河,因為壩子上的路崎嶇不平,一般的小轎車開不過去,只有這種越野車才可以攀爬。

第二,他為什麼拿著銀行卡並沒有取錢?這說明他的目標不是老鴇龐向藍該得的那部分,而是卡里的所有二十萬元存款。一個銀行的ATM機,最多只能取兩萬元,這二十萬元要分十次才能取完,很顯然,這很耽誤時間,而且萬一銀行卡上有短訊提醒,他把錢取掉,定會引起死者的懷疑,現場就只有龐向藍一個人在場,他擔心場面不能控制。

有了這兩點的考慮,他在嘗試碼正確之後,便直接回到自己的住把詹秋嫚掐死,這樣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取走那二十萬元。所以,這一切全部都在龐星華的計劃之中。

聽了明哥的問題,龐向藍沉默不語,很顯然,明哥是一語中的。

「到底是還是不是?」明哥大聲問道。

「是!」

「你們去哪裏拋的?」

「是星華開的車,去的是泗水河那段平時沒人的土壩子。」

「你有沒有去?」

「我沒有去。」

「你為什麼沒去?」

「因為我在雲汐市也待了不短的時間,怕被別人認出來。」

有了龐向藍的口供,龐星華的審查自然很順利,一對落水鴛鴦,被送到了他們該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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