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廳里的氣氛一下子仿佛就燃燒到了沸點,所有的人,熱烈的看著臺上的林瀟瀟,不停的鼓掌。
就連王梅都在臺下盡的跳舞,還將手卷喇叭狀,對著臺上的林瀟瀟大吼。
“我看好你哦!”
林瀟瀟被臺下觀眾的熱弄得有點無所適從,就聽見DJ的聲音熱烈而高的繼續響起。
“今天這位作為咱們這次活第一個幸運者,大家猜猜,接下來想唱一首什麼歌,給大家聽。”
眾人:“唱歌,唱歌!”
林瀟瀟無語的看了看臺下熱高漲的觀眾朝大家抬抬手,臺下的眾人在林瀟瀟手勢的示意下,竟神奇的閉上了,林瀟瀟很快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朝DJ的方向吼了一聲。
“給我拿把吉他過來,最好是電吉他!”
不就是唱首歌嘛?什麼幸運觀眾?不過就是想制造一些讓臺下的觀眾想看的笑點,林瀟瀟可不想像個跳梁小丑一樣,站在臺上無所適從的被人嘲笑。
唱首歌而已,保證讓大家滿意。
臺下的眾人歡呼聲更高了,反倒是那個DJ一臉的震驚,趕吩咐人去起了一把電吉他到了林瀟瀟的手里。
林瀟瀟在臺上拿著定吉他,將話筒調到一個石刻的高度,調試了一下音。
臺下的眾人都屏氣凝神,定定地看著臺上的林瀟瀟,沒想到這突然出來的幸運觀眾竟然多才多藝。
電吉他什麼的?不是只有那些搞搖滾音樂的長矛小子才會的嗎?林瀟瀟一個看起來像個大家閨秀的小子,怎麼會呢?
在眾人的猜測聲中,林瀟瀟站在臺上,神無比,專注地彈起了電吉他,音樂聲清幽而聽,仿佛是在彈出一個時代的旋律,整個歌舞廳頓時就安靜下來,沉浸在林瀟瀟的電吉他聲中。
就連二樓原本喧鬧的包廂都已安靜下來,將窗戶打開,出的人頭,看向舞臺的位置,所有人都屏氣凝神,仿佛是在傾聽世界上最好的音籟。
林瀟瀟專注的彈著電吉他,并沒有注意場下的靜,隨著音樂前奏完,緩緩的開口,低沉而富有層次的音在音樂聲中緩緩的展開。
“關于你好的壞的,我都已經聽說,愿意深陷的是我,沒有確定的,以后沒有人祝福我,反而想要勇敢接……”
林瀟瀟的聲音低沉而悠揚,像是穿過了歲月的滄桑,流淌在時間的隧道里,一開口就驚艷了所有的人。
和這個年代那些鄉村音樂不同,林瀟瀟的這首歌是來自后世某位港星的名之作,很是附合穿越過來的人生,不管是經厲還是,想都沒想,突然就想唱這首歌。
現場的人被林瀟瀟的歌,給驚呆了,就連在舞池中群魔舞的王梅,也被林瀟瀟驚艷了一把,角忍不住贊道。
“想不到這小人唱首歌還有層次的。”
林瀟瀟的歌聲悠揚婉轉,傳進整個會場,二樓的包廂里,幾乎落針可聞,每個包廂里的人都停止了喧鬧,安靜的聽著場下林瀟瀟的歌唱。
“我們的故事就的值得,錯也錯的值得,是執著是灑,留給別人去說,用盡所有力氣,不是為我……”
當林瀟瀟深款款的唱到歌曲的高度時,二樓某個包廂里,莫飛揚看著一臉沉默的周驀然,調侃得道。
“想不到你這個人唱首歌會煽的,就連我都差點被了,你們的故事,就得值得……”
確實是這樣的,既然了就得值得。
聽著驀飛揚酸溜溜的話語,周驀然角微勾,緩緩地道。
“我和之間的故事確實像所唱的那樣,用盡全力,只為我們的。”
這首歌是瀟瀟自己心的想吧,又或者是自己現場創作出來的,怎麼寫的那麼纏綿悱惻骨,聽得人心尖都了。
不要問周驀然和莫飛揚,為什麼會在這里?因為他們去參加宴會的時候,宴會的主人突然改變了地點,說是要來這個新開的歌舞廳,讓大家好好嗨皮一下,所以,大家才會撞見。
當然,要不是林瀟瀟被中這個所謂的幸運觀眾上臺獻唱,這兩個出來歌舞廳瞎胡鬧的人,他們估計是見不到的,沒想到,彼此出來應酬,竟然在歌舞廳撞見了,這……還真是巧呢!
林瀟瀟低垂著眉眼,彈著電吉他,里配合著節奏唱完整首歌,臺下的觀眾有一秒鐘的愣神,很快就用水般的掌聲淹沒了林瀟瀟的聲音。
王梅更是夸張的從臺下直接蹦了上來,直接擁抱著林瀟瀟,里夸張的著。
“哎呀,我從來都不知道你唱的歌竟然如此的傳神!”
林瀟瀟:“……”
用好聽或聽或者優不行嗎?又傳神,覺怎麼怪怪的?
就在這時,一個年輕的帥哥穿著服務員類似的服走上臺,手里捧著一大捧鮮花怒放的玫瑰,直接來到了林瀟瀟跟前,指著一個黑暗角落里,長相妖孽俊的男人道。
“這位小姐,唱歌真好聽,那邊的先生,讓我給你送一束花過來。”
說完,朝在不遠的角落指了指,就把一束玫瑰花塞進凌瀟瀟的懷里。
“唉……”
林瀟瀟順著那個服務員的手指看過去,只看到不遠的角落里有一個長相妖艷的男人,舉著手中的紅酒杯,朝林瀟瀟的位置做了一個干杯的作,手里就被塞了一束玫瑰花。
林瀟瀟回過神來,朝那個服務員,哎了一聲,可惜那個服務員早已經走遠了。
王梅看著林瀟瀟手里的玫瑰花,調侃道。
“哎呀,你就收下吧,難為有個帥哥為你的歌迷。”
林瀟瀟:“……”是真心不想收這捧玫瑰花,怎奈何人已經走了。
那就只能待會下臺去看看,是何方神仙送的玫瑰花,等到兩人從臺下走過來,林瀟瀟大踏步之前,那個服務員指的角落邊走去。
想去看看到底是誰送給他的玫瑰花,最好能退回去。
王梅也似乎察覺到了林瀟瀟的心思,趕將手從林瀟瀟手臂上掙出來,對林瀟瀟道。
“哎呀,你要去見你的歌迷,我就不去了,我去那邊跳舞,待會兒完事之后來找我。”
說完,朝林瀟瀟做了一個鬼臉火急火燎的朝舞池跑去了。
林瀟瀟收回目,朝著原來的方向走去。
而此刻,二樓的某個包廂里,莫飛揚用手拽了拽一旁的周驀然,緩緩的道。
“哎呀,不得了了,有人給你的人送花了,而且還是紅玫瑰。”
俗話說,玫瑰最能代表,特別是紅玫瑰,更是的代名詞。
如今,都有人給周驀然的人送玫瑰花了,這丫的還在這里老神在在的坐著喝茶,不是想頭上長草嗎?
今天宴會的主人是孫長青,也就是孫雯雯的哥哥,這個新開的歌舞廳就是他們孫家名下新亓的產業。
今天之所以帶著圈的兄弟過來這邊辦個單宴會,主要是想讓兄弟們知道這個游樂場所是他開的,將來多也能照著點,聽了莫飛揚的話,孫長青也趕走過來,和周驀然說道。
“要不,你下去看看?”
這個歌舞廳雖說是他們孫家名下的產業,但游樂場所,哪里會有一些看不懂眼的三教九流?有些事他作為老板也不能完全掌控,還讓周驀然下去看看吧!
以免周驀然的人吃虧。
剛才那個獻唱的他也看了,確實長得天姿國,讓人看一眼就可以沉迷的那一種,怪不得周驀然能一頭栽進去。
周驀然看了一眼臺下,正走向一個角落的林瀟瀟,慢悠悠地收回了目,緩緩的道。
“你們急什麼,人家不過是歌唱的好,有人送花而已,過去倒個謝,我相信。”
他和林瀟瀟之間經歷了那麼多山盟海誓,彼此早已經確定了心意,就這麼一束玫瑰花的考驗,周驀然完全相信自己的人。
看著一副老神在在的周驀然,莫飛揚,忍不住調侃道。
“哎呦,看來是你們比金堅咯,要是我家那個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接別的男人的玫瑰花,我保準會下去把那個男人揍得滿地找牙。”
說完,他抬頭去舞池里搜尋王梅的影,正巧看見兩個型男正圍著王梅跳舞,立馬怒從心來,大吼一聲。
“我勒個去,居然有別的男人想泡我馬子,我等下去看著點。”
眾人:“……”
特麼一臉無語好不好?就莫飛揚那個人長相是妖艷魅不錯,但聽說都懷孕了,這莫飛揚還不放心,就跳個舞的功夫也得上前去護著,這到底是多大的醋勁啊?估計這莫飛揚不是吃糧食長大的,而是喝醋長大的。
丫的,不就吃飛醋來的,也真難怪莫飛揚的那個人能忍他。
而另一邊,林瀟瀟緩緩的來到一個的角落,正巧看見角落里坐著四個穿著不俗,模樣俊朗的男人,仔細一看,還有一個面孔。
沒錯啊,那個面孔就是好久不見的魏青,竟然也在這個新開的酒吧,看來啊這年頭的娛樂場所還是太,就這麼一個新開的歌舞廳,都有那麼多富豪和大公子來捧場,可見啊,大家平日里都是閑著。
這讓林瀟瀟更加堅定了,在不久的將來,要在京城開一個全京城最大的慢搖吧。
里面要賣小吃,啤酒,可樂,漢堡燒烤,各種果和小吃,威士忌等等各種七八糟的東西,總之呢要打造二十一世紀那種搖滾酒吧的款式。
不然這京城所有上流社會的貴公子們,都拿著大把大把的錢,來這種低等而練的歌舞廳浪費,那簡直是暴殄天呀。
林瀟瀟捧著那束玫瑰花,走上前熱的打招呼。
“各位帥哥好啊,剛才是誰送我的玫瑰花來著?我過來道個謝!”
說完之后,不意外地看見在座的各位帥哥臉上出了一抹意味深長的笑容,魏青臉上的表越加的沉穩,林蕭瀟這時候才緩緩地和魏青打招呼。
“魏大公子,好久不見啊,沒想到會在這里見你,我手里的這束玫瑰花,不會是你送的吧?”
魏青的眼底閃過一暗,他在乎的是林瀟瀟對他的稱呼,從以前的魏青變了現在的魏大公子。
這距離還真不是一般般的大,看來啊,他們注定只能相忘于江湖了,魏青的臉上浮現出一苦笑,緩緩得到。
“你手里的這束玫瑰花是張凱麟送給你的。”
說完,眼神看向他對面一個穿白西裝的男人,那個男人梳著這時代最流行的八字頭型,發型用啫喱水固定起來,讓人看起來頗有種油亮,油小生的樣子。
林瀟瀟對這樣的油小生不興趣,但好歹人家也送了自己的一束玫瑰花,再怎麼說也不能以貌取人?不由得將手里的玫瑰花遞過去,很是真誠的道。
“張先生是吧?非常謝你送我的這束玫瑰花,但是我已婚了,不太合適接這樣的禮,但還是謝你喜歡我唱的歌。”
林瀟瀟的話說完不意外的看見那個張凱麟的臉突然就黑沉了下來,他沒有去接林瀟瀟手中的那束玫瑰花,林瀟瀟只好把那束玫瑰花放在幾人的酒桌上,正準備離開。
這種不明不白的玫瑰花,是真的不敢要,既然對方是這麼一個人,那麼也不打算過多說話,和這種人說多了話都嫌浪費力氣。
誰知林瀟瀟剛轉?就聽見那個張凱麟的人怪氣的開口。
“我說魏青,之前他們還說這人是你的夢中人,聽見了吧,人家已婚了,你還惦記人家干嘛呢?”
其實他一開始也沒打算給林瀟瀟送玫瑰花的,就是林瀟瀟在臺上唱歌的時候,哥幾個坐在下面起哄,其中有一個和魏青比較悉的人,就開玩笑說,臺上那個唱歌的好像是你的夢中人。
然后魏青一看,臺上唱歌的人還真是林瀟瀟,角突然揚起一抹溫的微笑,沒否認,也沒肯定。
眾人一看,這肯定有問題,那個做張凱麟的就自做主張送了一束紅玫瑰花給林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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