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忐忑的心,一路跟著蕭瀚來到了后院。
這里有一間放置雜的舊房子,過大門的隙,安栩清楚地看到里面鋪著一個草墊子,看起來像是有人睡的樣子。
蹙眉,忍著火氣問道:“你不會把桑趕到這里了吧?”
“實在沒有他能住的地方,還安小姐海涵。”蕭瀚也是一臉為難。
他為林軍首領,也要考慮大部分人的。
林軍不愿與帝國奴隸共一室,他也不能強迫眾人,所以只能暫時將桑安排在此。
“那你好歹給他整一張床,還有被褥。”
這天氣越來越冷,狗都有窩,可桑就躺在草墊子上,睡了十幾日。
早知道會這樣,還不如花錢將他安置在宮外某。
“是,我隨后就安排。”蕭瀚連忙點頭,之前是他疏忽了,畢竟為首領要顧慮的事太多,這點小事便沒有放在心上。
如今安栩提出來,他便不能繼續裝聾作啞,只能答應。
推開門沒看到人影,便好奇地問:“桑人呢?”
“應該在訓練,您跟我來。”
說完,蕭瀚帶著繼續往外走。
這院子很大很寬闊,擺滿了各種侍衛們平日里訓練的,旁邊拐過去還有一特別大的空地,是用于練功用的。
還沒走近安栩就聽到里面傳來侍衛們訓練時的打氣聲。
走過拐角,視野比剛才更闊,是一片空曠的訓練場地。
遠遠的安栩就看到桑的背影,正全神貫注地對著一個沙包拳打腳踢。
今日明,從天上灑下來,剛好染在桑朗高挑的上。
他手矯捷,每一拳出力都恰到好,將面前的沙袋打得砰砰直響。
只是,周圍其他的侍衛們全部都是一對一互相訓練,只有桑對著一個沙袋。
這是被孤立了吧?
不僅握起了拳頭,心想著要不要上去他,正猶豫不決,突然看到旁邊幾個侍衛不懷好意地朝著桑走過去。
其中一個竟然抬起腳狠狠踹了過去,直接把正在訓練的桑踹倒在地。
安栩曾親眼看著自己買下的奴隸是如何在狩獵場上廝殺那些狼,如今有些擔心他會直接大開殺戒,心瞬間提到了嗓子眼。
萬一惹出事來,也逃不了干系!
剛才踹倒桑的侍衛居高臨下地辱罵道:“你有完沒完?一個人對著沙包打來打去,砰砰砰的吵到老子了!”
安栩心想,這可忍不了,更別提桑了,這個侍衛死定了!
可是,眼前的桑并沒有任何反抗的作,而是低著頭坐在地上,語氣低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會更輕一些。”
他忍氣吞聲的模樣,徹底讓安栩傻了眼。
這還是當初在地下賣場看到的那只兇神惡煞的野嗎?
這分明就是一只逆來順的小綿羊。
都被人這樣找茬辱,竟然還學會了忍耐?
看來這幾日,桑一定經歷讓許多讓無法想象的待和折磨。
這都怪沒有安排好,沒有顧慮周全。
安栩陷自責,剛想上去,就看到那個侍衛竟然能直接抓住了桑的領子,將他從地上提了起來又甩出去。
“你這該死的南疆國的狗賊,竟敢打擾我們訓練,給我跪下!”他大吼著命令道。
桑站穩子,低著頭一副卑微的模樣,面無表地說道:“我會小心,盡量不發出聲音,能不能等到訓練結束后在領罰?”
“哼,還學會談條件了?真是膽子越來越大了,怎麼,仗著自己是太子送來的狗,就想狐假虎威了?”
此話一出,后眾人便是一陣嘲笑。
“哈哈哈哈……聽說是鎮南王府的三小姐將他買下來的,然后求著太子送他過來訓練。”
“難怪長了一張小白臉,原來是人的玩,還以為自己攀高枝了呢,真惡心!”
“一個是王府撿來的野種,一個是南疆國的走狗,還真是般配的很呢!”
剛才帶頭欺負桑的侍衛更是走上前去咄咄人地辱道:“小子,我勸你乖乖給老子跪下,否則就別怪哥幾個下狠手了,你也別指有人來救你,畢竟你后的主子都自顧不暇了,哪來還管得了你?”
桑低著頭卻抬眼瞪著他,目兇狠滿是煞氣,他得手握著,拳頭中仿佛藏著無數的怒火,不敢發泄。
他知道,這里是大秦皇宮,一旦惹事,只會帶來滅頂之災,甚至連累將他從地獄中救出來的那個人。
“看什麼看?敢用這種眼神看老子,你tm找死!”
說著,那侍衛一掌狠狠扇在桑的臉上,將他重新打倒在地。
“兄弟們打死這個南疆狗!”
一聲召喚,其余的侍衛們都蜂擁而上對著地上的桑各種拳打腳踢。
安栩再也看不下去,疾步沖上前。
“住手!”
蕭瀚也跟其后,沖著旁邊看戲的侍衛們揮了揮手。
終于,施暴者全都被拉到了一旁,而躺在地上雙手捂著頭的桑,才緩緩松了口氣坐起來。
帶頭欺負桑的侍衛一臉疑,忍不住問道:“首領,怎麼會有宮混進來?”
蕭瀚冷著臉沒有回答,事已至此,他只有保持沉默選擇中立,才能置事外。
太子對安栩的心思他雖然不清楚,但也知道這個人在墨廷淵跟前絕對說得上話。
在宮里,誰都能得罪,就是不能惹太子爺不痛快,這是鐵一般的定律。
安栩走上前去撇了一眼坐在地上的桑,而他也正看著。
四目相對,很快便又挪開,只是在桑的眼底,看到了一抹詫異。
他是在驚訝,自己怎麼會突然出現嗎?
這十幾日,都不聞不問,或許在他眼里,早就把他拋棄了。
這可憐的孩子啊……
唉,悄然嘆了口氣,安栩這才轉過收回視線走到剛才那個侍衛跟前。
抬手指著他問道:“你,什麼名字?”
那侍衛一愣,打量著一宮裝扮,很是惱火地罵道:“你算什麼東西,也敢質問……”
話還沒說完,便看到安栩手中的牌子已經出現在眼前,正是慈寧宮的玉牌。
“我這個東西就是你剛才說的,自顧不暇的野種,鎮南王未來的王妃,安栩。”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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