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方漢民發現有個家伙很有節奏的過一會兒就稍稍頭朝著山上開一槍,還大著膽子稍微停頓一下,朝著山上搜索一番,于是他便鎖定了這個家伙,瞄準了他頭的位置。
當這家伙又一次冒頭,端起槍朝著山上他懷疑的位置準備瞄準開槍的時候,方漢民扣了扳機。
一顆子彈應聲飛了出去,那廝剛剛瞪大眼準備開槍,眉心上面就出現了一個,后腦勺的枕骨一下就被掀開飛了出去,白的腦漿從后腦勺竄出了老遠,這廝眼睛瞪得很大,瞬間就死亡了,緩緩的仰面朝天倒了下去,兩條微微著,直至心跳停止才漸漸安靜了下來。
看到這一幕的人又被嚇得吱哇了一番,方漢民的槍法實在是太厲害了,這都能準確的把人給打死,距離這麼遠,都能打的這麼準,把人給頭,這一下誰還敢輕易冒頭開槍呀!
更關鍵的是方漢民連開數槍,他們居然都找不到方漢民藏的位置,想要還擊都找不到目標,于是都在蔽后面,再也不敢輕易冒頭了。
說起來也真是有點可笑,方漢民一人一槍,在山上居然死死的把三十多個敵人按在了山谷之中,一都不敢,這種況著實顯得有點可笑。
可能是太過抑太過害怕的緣故,過了一陣之后,又有一個家伙瘋了一樣扔了手中的步槍,猛地從石頭后面蹦了起來,哇哇著朝著湍急的小溪跑去,這個人是當地的一個地方武裝人員,他覺得這件事怪不得他們,他們只是來幫個人場,犯不著陪著這些軍統死。
所以他扔了槍開始逃跑,以為扔了槍不干了,方漢民就能放過他,里還尖著,說他不干了,他要回家。
方漢民立即就發現了這個家伙,瞬間就用步槍瞄準了他的后背,并且據他的速度,算好了提前量,但是當他的手指搭在扳機上,準備扣扳機的時候,他卻忽然間停了下來,就這麼眼睜睜看著那個穿便的當地武裝人員,跳湍急的溪流中,跟頭趔趄的在激流中被沖了幾個滾,又爬起來逃到了溪流對面,朝著對面山上奔去。
谷中的所有人都看著這個發瘋的家伙,心中有些同他,等著方漢民的槍聲響起,把他撂翻,可是他們眼睜睜的看著這個人一直逃到溪流對岸,直至逃到對面山林之中,槍聲也未響起,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這個嚇瘋了的家伙逃走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頓時瞪大了起來,腦子有點轉不過彎兒,一個個心道,他就這麼跑了?那個惡魔就這麼放過他了?
當然也有人反應快,特別是剩下的那些地方武裝人員,當看到他們之中的一個人,扔了槍跑掉之后,還沒有遭到那個姓方的惡魔的狙殺,于是當即就做出了選擇,又有兩個人蹦出來,把槍給扔了,抬起兩只手,大著:“不干了,我不干了!這不能怪我們!”
一邊著他們兩個也撒丫子朝著小溪奔去,所有人又把目投向了這兩個家伙上,看著他們奔到小溪邊上,跳小溪,掙扎著撲騰到了小溪對岸,爬上岸之后,也撒丫子逃到了對面的山林之中消失在了眾人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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