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很適合思念一個人。
依舊是塞納河畔,喬眠端著咖啡站在橋上,河岸另一側是高大的梧桐樹,隨著秋天的到來,有些法桐樹葉已經飄落了。目再遠些,是莊嚴肅穆的建築群,西側的埃菲爾鐵塔,北方的大小皇宮,以及東麵被燒毀的黎聖母院。
有些東西,無論多難得寶貴,壞了就是壞了,無法複原。
咖啡已經冷掉了,喬眠仰頭飲盡,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裏。很喜歡站在橋上看風景,看人來人往,而不是呆在房間,被發酵蔓延無安放的思念吞噬。
“沈雲黎,我想你了。”
是真的想他了。
無數個日日夜夜,有時候想起來真是不要命的疼。
六個小時的時差,他那裏現在是淩晨四點,應該還在睡覺吧。
有沒有夢到過?
邊有沒有別的人?
喬眠仰頭著天空,將眼中的酸忍了回去。正要轉離開,肩膀忽然多了份重量,河水倒映著的影旁邊又多了條影子。
喬眠抬頭,眼中的震驚逐漸蔓延,麵前的人看起來比一年前很多,但那張臉依舊過分俊朗漂亮。
秦朗。
“怎麽在這裏?”秦朗眼眸的驚訝毫不遜於喬眠,剛剛餘一晃而過,他有些不敢相信。
.
安靜地咖啡店,兩個人麵對麵坐著。
沒有了當初偽裝的,秦朗變了最真實的樣子,就是那種話不多的安靜。他不聲地打量著對麵的孩,以前的笑容就很,現在是徹底沒了,短短一年,變了很多。
“我告白了,他不同意,我走了。”喬眠故作平靜地回答他的問題。
秦朗視線低垂,抿了口咖啡,故事的過程他可以想到,的描述多簡單,過程就多曲折,否則,不會走這麽遠。
“現在做什麽?”秦朗抬眸。
“給一個行蹤古怪的男人當模特,攢學費。”說起行蹤古怪,離上次見他又過去了一個月,而上次的見麵並沒有拍攝,所以沒有拿到錢。
古怪的男人?聽到的話秦朗忍不住皺眉,但也沒多問什麽。
“你呢?在讀書嗎?”喬眠問。
著窗外行匆匆的行人,秦朗有種恍惚的不真實,沒想到當初恨不得殺死彼此的人,會在異國他鄉這麽平靜地坐下來喝咖啡。
“嗯,在索邦大學。”
那件事發生了之後,秦朗就不再去學校了,高三的一年在家準備出國,其實按照他的績完全可以上更好的大學,但秦朗心裏有執念,他想在媽媽曾經待過的學校讀書。
“你……媽媽呢?”喬眠抬頭,眼睛有些閃躲,他們並不是可以坐下來平靜聊天的關係,而剛剛提到的兩個字,更是秦朗的逆鱗。
出乎意料的,秦朗很平靜:“跟我一起過來了,方便我照顧,待在我邊我也能安心一點。”
喬眠低著頭,目不知道落在哪裏,緩緩吐出兩個字:“抱歉。”
一句無頭無尾的道歉,兩個人都很清楚在說什麽,秦朗依舊沒有太多的緒,男孩真實的樣子有點懶散的木訥,他淡淡開口:“一個人住嗎?”
“嗯,我又沒有家人。”咖啡見了底,一個上午喝了兩杯喬眠怕一會兒胃疼,又點了一份甜點。
然而,習以為常的平靜卻讓秦朗微愣,眼眸漸漸添了一抹複雜。嗯,爸媽都在,卻真的沒有家人。
“小喬。”秦朗薄輕啟,語調莫名的多了一分溫度。
喬眠微愣,抬眼:“嗯?”
秦朗著:“需要錢跟我說。”
眼神變得呆滯,過了幾秒喬眠低下頭,緩緩拿起甜點勺子,吃得越來越急,眼眶也越來越酸,直到吃完最後一口,喬眠抬頭,用發紅的眼眶著他。
“如果那天沈雲黎沒找到我,你會做到最後嗎?”
黑低領將男孩襯得很白,秦朗平靜地著孩發紅的眼眶——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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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完最後一封郵件,夏晟聞就關上電腦,取了車就朝沈雲黎家直奔,副駕駛的座位上還有他給心兄弟買得好吃的。
真是在拿對待朋友的經驗照顧他。
隻是夏晟聞剛把車開到小區樓下,就看到前麵一個停車位的車牌異常悉,剛打開車門他又坐了回去。
果然,等了將近半個小時,從樓上下來一個人開著車離開了。
夏晟聞拿著備用鑰匙打開門,沈雲黎在沙發上坐著,麵前還擺著沒來得及收拾的茶水。他把吃的擺在桌子上:“又催你回去了吧!”
很多人薪水不高,是因為隨便一個人都能將他們替代,而毋庸置疑,沈雲黎是不可替代的,沒有他在的這幾個月,Zero業績直線下,剛剛離開的法國人是公司的CEO.
拿了個幹淨杯子,沈雲黎給夏晟聞倒了杯茶:“今天下班早。”
“今天不是很忙,前段時間Frank還請我吃飯來著,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要挖我去Zero頂你的位置。”Frank就是剛剛來沈雲黎家裏的人,夏晟聞喝了杯茶,“Frank也是碎了心,問我你家裏是不是出了什麽事。”
“我說你看著Zero現在的業績都不心痛嗎?那可是你一手創造出來的。”夏晟聞碎碎念個不停,“都休息這麽長時間了,你在家待著就不無聊嗎?歇夠了就趕回去上班。”
“現在還不想回去。”沈雲黎向後靠在沙發上,“喜歡現在每天無所事事的。”
沙發上的布罩,依舊是喬眠之前選的那套,隻是後來被扔進了垃圾箱裏,沈雲黎找了很久才找到一樣的。
“哥!你現在才三十多歲!好歹等五十再退休好嗎?”聽到他說喜歡現在的生活狀態,夏晟聞嚇壞了。
“下周我出去幾天,你有空過來幫我澆澆花。”沈雲黎著牆邊立的,以及牆上掛的花花草草,現在,他很怕回到家發現它們其中有些葉子發黃枯萎。
他真的,不想這個家任何東西再離開了。
夏晟聞以為他說的幾天是三四天,隻是他免費當園丁已經半個多月了,好朋友還是沒有回來。
辭掉工作後,沈雲黎喜歡上了旅行。
去他們曾經去過的城市,去他們沒有去過的城市。他穿著T恤和牛仔走在路上,沒了西裝襯的束縛,整個人看起來輕鬆很多。沈雲黎不做攻略沒有目標,就那麽隨意地走走,誰也不知道這個外表英俊恬淡的男人,眼裏到底有什麽風景。
繁華熱鬧的城市,人煙寥寥的山林景區,在那條鋪著青石板路的小巷,在那束迷離的酒吧燈下,他有無數強烈預——
他會遇見。
可事實上,他從來沒有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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