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氏最喜蘭花,在以前還很吳老爺子寵的時候,吳老爺子去京城花高價買了一盆極品三葉蘭回來,就爲博得展一笑,可惜……現在,是人非。
這蘭花不比尋常蘭花一到秋冬就落葉,而是四季常青的。十年前,也就是在薛氏帶著吳羲和從吳家搬出來的前一年開過一次花,那次讓全院子的人都驚歎不已,三葉蘭,三片三花瓣,淡黃,白,紅,而且花期時,整個院子都瀰漫著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可是有一天不知道爲什麼,那花不翼而飛。當時,吳老爺子生氣的很,遷怒於薛氏沒有照顧好。當然,薛氏也不是不懂,煩了就是煩了,厭了就是厭了,這遷怒只是藉口而已,
然後,吳老爺子的小妾娘從一個平平無奇的小妾,逐漸完全籠絡了吳老爺子的心,獨佔恩寵……後面的事,和很多的大宅子裡的劇一樣。薛氏子剛烈,便帶著吳羲和從大宅子裡搬了出來,準備投奔縣城的一個姑媽,沒想到半路上遇到山匪,遇到嵐伯……
薛氏應到吳羲和眼神裡的祈求,不忍拂逆,怎麼不知道兒郎的用心,大概是想先讓自己看看對方吧?心裡卻嘆口氣,淡淡道:“那好吧,下次你帶來看看。”
且說秀秀這天原本就是準備到吳大夫這裡來學習的,這段時間是這二十多年來最開心最充實的日子,可是現在的畢竟已經過了可以懵懂過日子的年齡,能夠很明白自己的心。自己雖然很這種快意,可是,更明白自己在做什麼?自己是對方的學生,他們之間的差距。不是距離,不是年齡,而是世俗。自己挑戰了一次世俗,結果弄得現在一無所有,遍鱗傷,居山野。唔,當然,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現在之所以能夠與對方貌似平等的對話,是因爲心的驕傲和尊嚴。可是,在外人眼裡,他們著實沒有一點能夠平等對話的基礎。所以,不管是爲了什麼,都必須爲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掙得一席之地。能夠不用強自武裝自己貌似很強大的樣子,那樣,很累……
秀秀坐在府中,眼睛微閉,雙手撐地,全神貫注地應著從黃家發來的一點一滴消息。漸漸的角慢慢浮現一笑意。“呵,終於要走了麼。”
良久,秀秀有些疲憊地將子斜靠在壁上,眉頭微皺。“黃家這麼快就要搬走,可是爲什麼那兩個小娃不一起帶走?”
秀秀整理著剛纔從黃家那邊得來的信息,讓很意外的是,黃家二老竟然把要談婚論嫁的一雙兒留在家裡,名曰“看屋”,而他們兩老跟著黃青山到幷州去。
秀秀跟著吳羲和度過一些文史。知道自己所在葛縣,屬汴州的一個邊緣小縣。而幷州則屬於南方一個富庶的魚米之鄉,與京城相鄰。
這樣看來,黃青山應該是要去幷州做了?可是也聽說過,這考中進士並不一定能做,必須要有員的保薦,然後朝廷纔會斟酌給予職位,而且初始並不一定能當大的。
秀秀輕笑了一下,這就是讀書的好啊,以前只知道盲目的崇拜讀書人,認爲多麼的了不得。當自己知道這些以後,真真是太尋常不過了,可見,這個世俗所要求的“子無才便是德”,是男權社會需要的一種神統治,讓人從思想上就在一種依附關係……
秀秀在想,自己這邊畢竟是瞞著王家二老的,現在黃青山要去幷州,如果自己再留在這裡的話,勢必要引起家人的疑心。不想再回到任何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地方去,所以,這個目前還必須掩藏著。
難道自己要跟著去幷州?這是不可能的事,這輩子也不想再到這家子了……到哪裡去呢?
秀秀想起了吳羲和,看來這一個月的相將到此結束。不過,自己也學習的差不多了,那些字已經別一個個地輸送進了識海里面,不管它們如何組合自己也能讀出來,並且理解字裡行間的意思。
所以,已經可以出師了……
秀秀靜靜休息了一會,覺神力略微恢復了才緩緩起,出了府,才發現,現在日已西斜,自己竟然在裡面窩了一天了。肚子咕嚕嚕的,往常也經常一天連頓飯都沒這麼。秀秀想,莫非是自己今天神力消耗過度,所以就更了?
這段時間,在吳羲和那裡讀書習字,嵐伯都會給準備一份晚餐帶回來,每次都準備的非常盛,自己和兩小狼一起吃都綽綽有餘。
初春降臨,蟄伏了一個冬的野都盡皆出來覓食了,不過,因爲年關的那場雪實在是太大了,導致很多植都沒有復甦的跡象,如此,那些食草便從森林裡走出來,四覓食……尋上了外面田野上的莊稼……自然,那些食也跟著出來……
秀秀已經從那些植那裡應到一些野襲村的苗頭,想到,相對於大嶼村來說月亮村更深到深山裡,更容易到野襲村。自己明知道爹孃家人有危險又怎麼能一走了之?
……秀秀手攏了攏頭髮,深深吸了一口氣,沒想到自己“逍遙”了一個月,這一清理起來,竟然有這麼多的事。
“唔,還有十天的時間,足夠自己把這些事了結一下了。”
秀秀拿著弩箭就出發了,兩隻狼娃飛溜溜地跟著跑,眼神炯炯,靈敏捷的樣子,讓秀秀一陣陣的嘆,自己當時聽信了梧伯的話,把這兩個小東西收留對了。現在到這森林裡,就像是到自家的後院一般,直接通過樹木應到野,然後直接悄悄過去就對了,很快,就獵得了一頭梅花鹿。這是有意的。
在書上看到,這鹿茸吃了最是壯人。可以燉湯或者泡酒,不過孕婦不宜。
秀秀一邊將鹿整理出來,將鹿茸放一邊,一隻留給自己吃,另外一隻拿回去給爹孃泡酒喝。因爲燉湯喝的話,端端不讓翠喝,難免讓多心。秀秀想著一家人能夠那樣和睦相的確不容易的,可不要因爲自己的一點小事,就讓他們之間產生隔閡就不好了。
收拾停當後,秀秀便回到府中,一邊將鹿茸鹿清洗覺,切片放罐子裡摻水頓湯。割了一塊上好的鹿,用鹽醃製一會,在地板上升起一堆篝火,像以前那樣,直接將塊拿到上面燻烤……
吃喝湯,這次,秀秀才吃了五分飽,便覺得渾都燥熱起來,渾像是有使不完的勁一般。想到,這鹿茸果真壯人。可是這渾的力氣該怎麼“發泄”呢?怪不得有“飽暖思"yinyu"”一說呢。
漸漸的,秀秀覺渾都有些發燙起來。心道不好,自己吃太多了,怎麼辦怎麼辦?一個聲音在腦海中響起:“快盤坐下來,意念集中到識海中,放空心靈。”
秀秀依言,盤坐,靜心,漸漸的,到不再那麼燥熱了,也不再那麼難過了。而此時,覺一蘊含了富生命氣息的能量匯到識海中。頓時原本平靜的識海翻騰了起來,不斷地擴大擴大……直到變了百丈方圓。
那那些生命氣息最後慢慢地滲到地底,秀秀應到那些看起來死氣沉沉的“土地”貌似有了一生機了。
待一切都慢慢歸復於平靜後,秀秀慢地甦醒過來,覺渾舒坦不已。不過,卻有種被束縛的黏糊覺。同時,一汗腥味竄鼻孔。
秀秀只是以爲自己是的鹿茸太多了,出汗太多了,所以纔會黏糊糊的。其實本質上也是這樣的,上這一層油垢,就是裡面排出來的雜質。
秀秀想自己這些天都是燒熱水抹澡的,這渾都黏糊糊的,勢必要洗個澡才舒坦。
現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森林南邊兩裡外的那條小河了,想到現在初春,還有些寒氣,可是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總不能就這樣黏糊糊地過吧?
秀秀想到自己到時候勢必要換服,好在裡面的服自己買了兩件換穿,棉襖麼,就只有將就了。
秀秀想著這樣腳一一地走過去太難了,便直接用異能讓植枝蔓“帶”自己過去。算來,自己竟然差點“睡”了一整天,現在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了。同時跟著秀秀一起過去的還有兩隻狼崽,昨天晚上這兩隻狼崽同樣有了一次胎換骨,這對它們以後的長可謂非常有利的。
……秀秀著這個天然山,裡面一汪清洌洌的山泉水。
泉水汩汩地冒著,在水面上噴出一個個的小水泡,而後有瞬間潰散開來。頂偶爾有水滴低落,發出清越的“叮咚”“叮咚”聲。水面被外面反進來的線照耀著,波瀲灩,在嶙峋的壁上反出陸離的暈來。
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硫磺味道,貌似還有種溫熱。
秀秀掉鞋子,將腳小心其中……唔,竟然是熱的!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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