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臉微變,顯然價格給得極低,可對上旁邊攤販不爽的眼神,心想著能留住這個老顧客也是好的,自個家里吃一頓也沒有什麼,于是揮了揮手,二話不說將這些螃蟹全部放到了池小悅的袋里。
池小悅心大好,利落的給了錢,又在魚市里買了兩頭上十斤的大魚裝了筐,滿滿當當的放到了牛車上。
一旁的許謖看著買魚都能高興這樣的人,忍不住揚起角,真是一個會過日子的小人。
這邊逛魚市開心的,那邊縣學里,葉九昭卻有些拘謹了。
葉九昭跟著岳知縣一家人了縣學,不但無人阻攔,甚至第一次讓他看到一方知縣在人前的威風。
進縣學后,岳知縣一家更是有最靠前頭的位置,與遲大儒一起坐在臺前高座上,一同坐在這兒的還有陵城的權貴們。
倒是各縣來的教諭帶著的學生,只能在臺下數千張團上跪坐下來聽課。
遲大儒每年舉辦一兩場公開課,都會是如此的隆重,慕名而來的讀書郎不,來了也未必能這場中,但他們仍舊會來。
葉九昭坐在岳知縣一家人的旁側小角落,不顯眼,但足夠靠近遲大儒,不僅能聽到遲大儒講課,還能近距離的看到遲大儒。
陵城以及周邊幾郡,令讀書郎們都想要拜的師父便是這位遲大儒了。
想起母親的叮囑和代,葉九昭小小年紀便已經很沉穩,坐在小角落里,目不斜視,也不打聽攀談,反而相較于岳知縣小兒子岳家榮在父母邊的活躍樣子,有著明顯的不同。
岳母孟氏被兒子這好的子惹得有些不耐煩,眼角余看到像個大人似的坐在小角落里一不的葉九昭,心頭卻有些驚訝。
自家兒子要是有這個孩子這般沉穩,那該多好,看人家出雖不好,卻極有教養,他父母教導他不容易吧。
孟氏這會兒對葉九昭倒是有了些好,便朝葉九昭招了招手。
葉九昭也極為有禮貌的坐到了孟氏邊。
孟氏對自家兒子岳家榮說道:“你且看看人家,坐有坐姿,站有站姿,為讀書郎,便有讀書郎的風骨,莫再鬧了,趕學人家的樣子坐好。”
小孩子最是討厭拿自己與人家比,尤其人家還比他做得好,岳家榮自是不高興了,原本對葉九昭沒有半分嫌棄的,這會兒倒是討厭起他來。
岳家榮在葉九昭邊坐下,指著底下在團上坐滿了的眾學子,說道:“要不是我們家,你大概也只能坐在那下面。”
“這天氣雖說已經有涼意,但今日定會出大太,太下這麼坐半日,可不好,你得激我們一家。”
這話說的。
葉九昭這才看向岳家榮,面并無惱意,反而說道:“你家能坐在這兒,不是因為你的功勞,而是你爹娘當年的努力。”
“所以咱們要更加的努力,才能在以后繼續坐在這兒,而不必與底下的人在一起。”
三言兩語將岳家榮說得啞口無言。
一旁的孟氏卻是驚駭的看向葉九昭,這個孩子,說他才十二歲,簡直不敢相信,就這份心智與早,便比兒子強上不,等會兒公開課上,他不會是要搶自己兒子出風頭吧。
莫不是給人家做了嫁裳。
孟氏不聲地朝自家丈夫看去一眼,岳知縣也聽到了這話,面上神難辯,但想來心頭也是震撼的。
這麼小的孩子就懂得了這麼多,自家兒子還是孩時的玩鬧樣子,兩人之間的距離不是一點點。
這會兒遲大儒來了,眾權貴富紳也都相擁上前,便是岳知縣,在這會兒也是客客氣氣的,可見遲大儒在鼎州的地位,不容小視。
幾人相繼又坐下,公開課開始了。
葉九昭很珍惜這一次機會,安安靜靜地坐在這兒,尖著耳朵聽遲大儒講課。
倒是岳家榮在剛才的說話中被葉九昭給說得啞了口,心頭不快,心想著等會兒要是有公開的題目要做,非要拉他下水不可。
正這麼想著,機會就來了。
公開課初始,遲大儒與往日不同,卻是邊弟子拿出一張宣紙公布出來,上頭寫著的是一樁案子。
某日有一吏走馬于鬧市中,與一貴子相撞,繼而引起兩馬疾馳,造市場攤販游人傷,財貨損失。
案子現場,吏穿服,腰間有信囊,佩帶大刀。貴子飾華麗,家世顯,且有要事在,二人之間所造損失與刑責該如何斷?
這是讓大家來討論怎麼斷案,那麼這就涉及到容律的普及,作為秀才公,這是必學課,但還是有不秀才公,未必將容律都記住的。
畢竟科舉試重四書五經,詩詞文章,如非有中秀才公不打算再參加科舉試,而決定轉行去做狀師,那自然就不同了,必須讀容律不說,還得研究歷來案作為學習案例。
這就巧了,葉九昭最近跟著母親學習的正是容律,而母親對容律的理解也一一告訴了他,令他對這本書特別的悉。
一旁的岳家榮聽到這題之后,簡直是一臉的茫然,他才十二歲,開蒙沒有幾年,倒是因為聰明,年初縣試中了生,還不曾參加院試考秀才。
夫子曾說在課堂上念過容律,也講解過一部分,奈何岳家榮好玩,本沒有記住,這會兒自家父親看來,他竟是搖頭。
“爹,你是知縣,你一定知道怎麼判,能不能將答案告訴我?”
岳知縣聽了小兒子這話,氣不打一來,這說的什麼話,這重點是斷案子麼?這重點是要底下學子以此題來相互反駁,如同公堂上兩位狀師之間的較量,但通過他們的言詞而讓遲大儒看到他們的所學所想。
看來自家兒子還是太過稚,參加公開課對他來說也沒有什麼用,想要拜師遲大儒門下,還得另辟蹊徑。
這時底下的讀書郎已經開始辯護了,首先出列的是一位穿著青長衫的讀書郎,是其他郡來的,他就先開了口。
他認為是貴子的錯,貴子有要事在,但貴子仍舊是布,吏不同,就這穿著與佩帶,可見是在行公事。
容律中有說,諸于城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馬者,笞五十,吏顯然在行公事,貴子才是那個無故走馬者,不僅沖撞了行公事的小吏,還撞了街頭行人,貴子負全責。
這人說的話,引起不讀書郎的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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