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沈沅芷還是一直昏迷不醒,完全不知自己已經到了心心念念的地方,與牽掛著的姐妹隔著很近的距離。
也看不到男人憔悴的臉龐,連續四天四夜沒有休息,又為了趕路耗費了多力,此時力也到了極限。
可他卻完全顧不得這些,一直將抱在懷里。
“芷兒,我真的知道錯了!是我沒有設地為你考慮過,將心比心,你擔心云傾婳,跟我擔心你的心都是一樣的。我以為瞞一切便是對你最好的方式,但如果真的出了什麼事,你一定會抱憾終,對不起!”
這時,沈沅芷的眼角突然緩緩流下一滴眼淚。
雖然還是沒有醒來,渾也一不,卻也足夠讓他無比激。
這說明,能知到外界的聲音,也能聽到他說的話。
他握著的手鄭重說道:“我們現在已經到了赤霄,我跟你保證,一定會把救出來,讓你們早點團聚,這樣好不好?”
又是一滴眼淚劃過眼角。
如今看來,只有云傾婳才是蘇醒的關鍵。
所以,搭救一事,他決定親自出,不再假手于人。
沒有多余的時間休息,將安頓好之后,他立即展開行。
赤霄,是一個十分特殊的國度。
在這里,地位要遠遠高于男,甚至走在路上,都有可能發生強搶民男的行為。
若是哪家的男子長得眉清目秀被人看上了,不管愿不愿意,直接就會被擄回家中,拜堂親。
就算告到了府,當堂的員也會以生米煮飯為由駁回這樁案子。
在這里,男子的清白與外界子等同,如果名聲敗壞,就一輩子都不可能嫁出去了!
男人雖然早就已經對這里的風土人有所耳聞,可真正親經歷這種事的時候還是有些不了。
就算他已經戴上了人皮面,將自己的相貌歸為普通,可那一絕世風華的氣質,卻還是引起了路上一些人的虎視眈眈。
更有甚者,甚至已經尾隨在后,想要伺機下手。
此時,赤霄皇宮附近一人煙稀的巷子。
那著紅的男子,被幾個面目兇煞,手執武的人團團包圍。
“你們想做什麼?”
“長這副樣子,還敢走在大街上,這不是明擺著要被我們搶麼?”
“……”
所以,他這是遇到了傳說中的“霸搶民男”事件了?
他微微挑眉:“如果我說不呢?”
“好大的口氣!最好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能被我家大人看上可是你的福氣,你以為什麼人都有資格做第十八房婿嗎?”
什麼,第十八房……
男人握拳頭,額頭上的青筋頓時崩了一條。
他自小讀的詩書,所聞的經歷,無一例外不跟男權有關。
雖然遇到沈沅芷之后,他漸漸轉變妥協,愿意為做任何事,那也僅僅只是因為而已!
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話,他簡直顛覆了三觀。
“你家大人是什麼人?”
對方一臉得意地說道:“正三品主簿陳大人!”
們顯然覺得,尋常的平民男子若是能被貴人看重,擺平民階層,從此穿金戴銀,榮華富貴,肯定會哭著求嫁吧!
卻不想,男人竟一臉不屑地說道:“那就抱歉了,我還看不上!”
“你說什麼?陳大人已經是赤霄朝廷的棟梁之才,門下面首無數,你竟敢如此藐視!”
“就算再尊貴,又怎麼能跟兩位圣相比?”
人們面一變,一臉不可思議地看著他。
真是人不可貌相!
撇去他這一的氣質不談,單單只憑相貌,府中隨便拎出一個婿都在他上,他有什麼資格在這里大放厥詞?
們忍不住大笑出聲:“你該不會還想做駙馬吧!”
“是又如何?”
“哈哈哈,你可知那天元圣最好,整個赤霄的男幾乎全都被收囊中,天元府上幾千面首,環燕瘦,各有千秋,你拿什麼跟他們比?至于天依圣,別說現在還命懸一線,就算好好的,對男也沒有任何興趣。”
天元圣,便是那位為了爭奪赤霄大權,不惜下毒謀害的人!
至于天依圣,目前斷定,很可能就是他要找之人!
跟他周旋這麼久,那群人顯然也失了耐心,聲音立即冷了下來。
“好了,別說廢話,要麼你乖乖跟我們回去,要麼就由我們親自手,到時候傷了疼了,可別怪我們憐香惜玉!”
別看們只是一群人,型魁梧,磅礴,看著就是一群練家子。
男人淡淡說道:“我一向不喜歡打人,尤其還是像你們這樣丑的人!”
什麼,不聽話也就算了,竟然還敢出言不遜!
這簡直就是挑戰了們赤霄“尊”的權威啊!
“姐妹們,把他就地給我辦了,讓他好好嘗嘗厲害!”
一陣混之后,紅男子安然無恙走出小巷,那群人卻橫七豎八躺了一地。
他的確沒有打人,也沒有打算殺了們,畢竟初來乍到,還是不要制造過多事端,隨便用點藥讓們癡傻一下便算了,算是為赤霄一些可憐的男人除去幾個禍害吧!
今夜他之所以會出來,就是為了收集線索的。
很顯然,他想要的已經得到了!
天依圣已經昏迷,沒有人知道現在究竟在哪里,手下的擁戴大臣也只能暫時明哲保,目前的赤霄仍然是天元圣的天下。
他原本想直接去皇宮找人,但就算找到了,也未必能找到解毒的辦法,更何況還要神不知鬼不覺地將帶出皇宮。
思索片刻之后,他很快有了主意。
既然在赤霄,那就境隨俗,用這里的規矩來辦事吧!
赤霄的京城名字做“盛京”。
第二日,盛京最大的怡紅樓里,來了一位據說是傾城國的男人。
此男的容貌絕,國天香,魅與清冽織,那些人只要看他一眼,就忍不住鼻橫流。
用不了兩日,他就在盛京聲名大噪,很快便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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