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旁觀了金紅玫幾乎半年,拼湊著的世界,并在每周兩次的中文學堂上坐在座位前面。
是混,是中國人,可寫的漢字還不如。學堂的老師大家默寫詩句,Rossela寫得一板一眼,聽見金紅玫在后面。
竟然也知道Rossela,就像已經知道金紅玫。
“儂曉不曉得……”
一開口,意識到和母親一樣是上海腔,更親近了。
“關山難越的越如何寫?”問。
大人,見難題的樣子都麗人,眼睛慢慢地眨,不是平日的艷,反倒有種天真。Rossela在本子上寫給看,余看的課本,一行行字寫得七扭八歪,力行地證明“字如其人”這個詞是造詞者一廂愿。
抬頭又低下,將“越”字照著畫下來,又將后面的句子寫完——“關山難越,誰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盡是他鄉之客。”
萍水相逢,們兩個,都是他鄉之客。
永遠不要從別人的口中去認識別人,這是Rossela從金紅玫上會到的。他們口中的熱衷于和男人的調,他們說覬覦那位船公司的葉經理,們說有手段,有心計,男人為花錢盤下店面。
可在眼中,只是一個和自己年齡相仿的漂亮人,經營一家服裝店謀生。長得麼是蠻明,可學起寫字笨得要命,默寫時還要抄的稿紙。
做學生的時候,總是最容易到朋友的,大抵是知識面前人人平等。
Rossela和金紅玫為了朋友。
請去紅玫葉喝茶,時候晚了,店里已經沒有客人,兩個人坐在試間的沙發上聊得盡興。晚些那個葉汝秋的男人來找,西裝革履地站在門外,語氣和神都很尊敬。
“金小姐,”他問,“今晚要談賬目的事麼?”
正在講唐人街的八卦,被男人打擾,白眼一翻,賬本扔出去,葉汝秋自己驗。Rossela在一旁聽著,這才知道,葉汝秋不是釣的金婿,只是店面的合伙人。也看出來,移不開目的是葉經理,金紅玫對他的態度,倒只是選了件趁手工。
傲氣得很,不是隨便誰都能當的工。Rossela揣測,葉汝秋選的原因,是他漂亮而年輕,機敏還聽話,有錢,且愿意給花……
帥且好使,是男人最好的競爭力。
至于那些不中聽的傳聞……
“為什麼不說清楚呢?”Rossela問,“你應該也是知道的,他們都那樣說你……”
“他們花樣繁多,我解釋得過來麼?”金紅玫低頭喝茶,“今日解釋了一件,明日又編出十件。我管他們?”
茶喝過,點心也吃過,葉汝秋已經識趣地離開。金紅玫送Rossela出了紅玫葉的店門,倚在門邊與道別。
那是兩人第一次約著喝茶,送了一條店里的巾,深紅。Rossela將巾系在頸間離開,走到街角時轉頭看,發現金紅玫仍然倚在門前,點了一支煙。
沒有穿大,裹了條黑披肩在上,繡著金的花紋。紅玫葉的門口亮著盞燈,就站在燈下面,影窈窕又寂寞。
Rossela忽然意識到,很寂寞。
金紅玫很寂寞。
與男人做不朋友,只有易。很難上一個人,過世俗的幸福生活。是唐人街茶余飯后的話題,又并非當真如人們口中一般淪落。
怪不得會請來喝茶,和葉汝秋一樣,是被金紅玫選中的人。
們是一類人,不甘命運的擺布,在世俗的桎梏中不被理解的掙扎。們生來帶著永不熄滅的斗志,執著于旁人看來并無意義的自由。
兩株異國的野草越大洋,在遙遠的南半球相遇。金紅玫對別人的示好與厭棄全都嗤之以鼻,但會主送巾,請來喝茶,希與為朋友。
“1941年的這個冬天,我與金紅玫士為了朋友。我失敗的22歲,事業毫無起,也沒有遇到靈魂共振的。幸好,孤獨與寂寞催生了友誼。——Rossela的日記。”
***
意識到葉汝秋的公司存在問題,是在海邊和他們騎馬。
葉汝秋好騎馬,在郊區的一農場馴養了一批澳洲本土培養的純馬。他邀請金紅玫與去農場共度周末,兩人分別帶了自己的朋友。
金紅玫帶的是Rossela,葉汝秋帶的是Andrew。
那個男人是葉汝秋留學時期的同學,丹麥人,非常漂亮的金發碧眼,是他們四人中唯一不會說中文的。葉汝秋忙著對金紅玫獻殷勤,他轉過朝Rossela聳肩,用錯誤百出的意大利語和說:“這不公平,我們也要說們聽不懂的語言。”
他們用語言隔開了談說的屏障,因此金紅玫當時雖然往過看了幾眼,但并沒有意識到,盡管自己的堡壘固若金湯,這張漂亮面孔卻攻破友的心房。
當然,Andrew的魅力并不是完全來自于容貌。他告訴Rossela,自己年時代曾經跟著冒險家母親來到澳洲旅行,被中部沙漠的原住民文化吸引,又同他們在民者抵達這片大陸后的遭遇,因此一直致力于為原住民爭取權益的法律工作。
他竟然也是律師,而他從事的,是一種與Rossela以往的認知完全不同的工作。自己知道不同族裔的出會帶給人的命運多麼復雜的影響,Andrew本可以像許多律師一樣為有錢人的趁手工,卻選擇了為數族裔而戰的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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