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順到極點的姿態去侍奉他。在琢磨原振的需求后,甚至給自己設計出很多小作,譬如向他請示的時候脖頸微彎,稍稍垂頭,以肢語言向他傳達對他的絕對服從。
原振喜的嫵與恭順,扯扯角,說:“來都來了,一起吧。”
原振給原嫣打了個電話,跟說了一聲。電話里聽見原嫣像是鼻子里發出了一聲“唔”,懶懶說了句:“知道了。”
比起剛來的那天,這孩子真的平靜了許多,這就好。
他掃了一眼柳蘭茜和柳韻詩,柳韻詩一直有點怕原振,乖巧的跟在柳蘭茜后,安靜的不說話。原振漫不經心的收回視線,說:“走吧。”
兩個這樣的人,對他的兒來說,只能是長路上的一顆小石頭罷了,絆不倒。
他的兒,就應該是打不倒的。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將隨機掉落100個紅包。
☆、第 14 章
吃完晚飯回到園,柳韻詩心里還沒有平靜下來。國豪頂層的旋轉餐廳,自助388一位,才知道原嫣這幾天天天拿這個當晚餐吃!
柳韻詩去餐廳吃飯的機會并不多。柳蘭茜多是跟男人來往,怎麼方便帶著這麼大的兒一起。上一次去這麼高檔的餐廳,還是柳蘭茜正式帶去見原振,告訴以后們就要跟這個男人一起生活了。
那頓飯他們三個人吃了兩千塊。柳韻詩吃得戰戰兢兢,充滿儀式。
但一直有種印象,覺得這種有檔次的餐廳,都該是得有重要的事才去的。比如過生日做壽,比如宴請,比如跟原振的第一次正式見面……是沒想到,這種價位對原振和原嫣來說,其實就是日常的便飯。
回到園,原振徑直上樓了,柳蘭茜自然要跟上去。柳韻詩去扯住了。
“媽,你給我點錢。”說。
柳韻詩說:“你微信里不是有五千塊嗎?”
但是昨天,并不夠付校服的錢,而原嫣是毫不在意的就付了錢的。柳韻詩眼神微黯,說:“立安的學生都好有錢的,昨天送我回家的同學,他們家的車是勞斯萊斯呢。我以后跟這些同學在一起,萬一需要請客什麼的怎麼辦,現讓你給我轉賬啊?”
柳蘭茜想了想,說:“也是,給你轉一萬塊錢備用吧,別花。”
收起手機,又說:“你以后也注意點,到了外面得一點,別總是一驚一乍,看起來小里小氣的。”
柳韻詩臉上微燒,分辯說:“你又沒帶我去過那種地方。”
從前柳蘭茜若是不出門,總是柳韻詩做飯的。自己培訓了一手好廚藝,也手把手的教給了柳韻詩,覺得這是人必須的技能。沒聽說過,想抓住一個男人,就先抓住他的胃嗎?
回想起來,的確帶兒出去見世面見的,難怪在外面跟原嫣一比,就顯得一小家子氣,倒是疏忽了。
“行了,以后多帶你去驗驗,慢慢就好了。”說,又關心地問,“立安覺怎麼樣,同學還好相嗎?”
又說:“我是聽說原嫣要去立安,據說那個學校名氣很大,我豁出臉皮求了你原叔叔,把你也弄進去的。一年學費就十幾萬呢。這兩年你努努力,考個像樣點的大學。你自己層次提高了,才配得上更好的男人。明白嗎?”
柳韻詩明白的。雖然進立安才兩天,就覺得自己從前學校里的男生,本沒法跟立安的男生比。別的不說,就說出行,自行車能跟勞斯萊斯比嗎?
“我會努力的,我寫作業去了。”點點頭,認真的說。
柳蘭茜欣的了兒的頭:“去吧。”
原嫣踏碎晨曦走進教室的時候,還以為自己會是第一個到的人。結果卻看到晨里,那個極聰明卻懶散的男生已經趴在課桌上睡覺了。
既然困,為什麼還要來這麼早?
但年在晨中沉睡,他趴在自己的手臂上,出了一邊側,睫長而,鼻梁峭立,畫面實在很。原嫣就不客氣的站在那里欣賞了幾秒。
顧丞到視線,倏地睜開了眼睛。
啊,這麼敏銳?這是狼還是狗?狼狗嗎?原嫣挑眉想笑。
顧丞抬頭。
站在晨曦中,臉頰潤,眉目含笑,一眼去,像荷上珠。
顧丞就凝目了一息,然后慢吞吞的問:“有事?”
原嫣微笑:“想提醒你今天早讀到你背課文,Sam會來檢查。”
顧丞說了句“知道了”,又趴下去。這次,整張面孔都朝下,只留一個烏黑的發頂給原嫣。
原嫣瞥了眼那抱肘的手,指節真好看,指甲也修得圓潤干凈,還泛著微微的。啊,真讓人著迷!
顧丞驀然抬頭,原嫣一瞬切換掉癡迷的表,給了他一個標準的八顆牙微笑。
嗯,牙齒很白,很齊,很好看。顧丞皺眉:“還有事?”
原嫣無辜的說:“你腳得太長了。”
顧丞趴著睡覺,椅子拉得很靠前,長一屈一直,直的那條都到原嫣椅子前面去了。
顧丞:“……”慢吞吞的收回,繼續睡。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