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景煜盯著被初三啃過的蛋糕眼神變了些。
“這幾天你忙裏忙外,就是在學做蛋糕?”
南時妤托著下頜點頭。
隨即,江景煜又問:
“誰給你當的小白鼠?”
自家太太的廚藝,他是清楚的。
尤其蛋糕這種東西,本不會。
這麽短的時間,能像模像樣地做到這種程度,可謂是真用了心,也沒手實踐。
“我哥和念念啊。”說著,南時妤想起來旁邊那隻盯著的狗,“哦,還有它。”
空氣中有短暫的靜默。
再次開口時,江景煜問了一個很新奇的點。
“所以說——”
“你練手的半品,給你哥和未來嫂子了,而我的生日蛋糕,被這隻蠢狗搶著吃了?”
合著他老婆忙裏忙外忙活一頓,他這個真正過生日的,半口蛋糕都沒嚐到。
反而大舅子和狗都吃到了??
南時妤:“……”
雖然這話聽著有點奇怪,但——
確實是事實。
於是點頭,“客觀來看,是的。”
就在這六個字落地的那一剎那,後麵蹲著的那隻狗,眼珠子猛地一抬,敏銳察覺到空氣中陡然多了幾分危險。
它再也蹲不住,在江景煜轉踹它一腳之前,撒丫子跑出了大廳。
一溜煙竄去了後院。
江景煜眸鬱沉下來。
盯著被那隻傻狗啃過的地方,尤其目落在充滿歧義的那三個字上。
南時妤幽幽盯著那蛋糕,心疼地看著自己努力了這麽多天的心。
江景煜正想問,一開始寫的那幾個字是什麽。
話音湧到舌尖,正要開口,就聽到南時妤來了句:
“要不我重新做一份吧。”
江景煜移開視線。
眸落在上。
並未猶豫,他拒絕,“太麻煩,不用做。”
他不舍得再讓辛苦一遍。
南時妤卻說:“我學這麽多天,就為了在今日給你準備一個生日蛋糕,反正還有時間,不如你先去忙你的事,廚房中有現的食材,我再去做一個。”
江景煜看一會兒。
往麵前邁了半步,拉近了兩人間的距離。
“沒什麽要忙的了,既然要做,不如我陪你一起?”
南時妤眼尾微挑,並未拒絕,“好啊,不過到飯點了,先吃飯?”
江景煜餘掃見餐廳餐桌上滿滿一桌子的菜,順著的意點頭,“好。”
說著,他牽住的手,往餐廳走去。
…
飯後,南時妤並未耽擱。
徑直鑽進了廚房。
江景煜不不慢跟在後麵。
看著作練地進行著每一個步驟。
直到蛋糕初雛形,見著油直接在最上麵裱花,卻沒有再像剛才那個一樣寫那幾個字。
江景煜自後擁住。
溫熱的掌心覆住手背,問:
“不做個一模一樣的嗎?”
南時妤自然明白他在問什麽。
“要不……我給你換個花樣?”
耳邊落下一聲低笑。
接著,是一句:“就想要剛才那個。”
南時妤指尖了剎那。
總覺得,江景煜應該是認出了那幾個字的。
雖然被初三啃的七八糟。
但是以他的心思,怎麽會猜不到。
事實上,江景煜自然能猜到。
南時妤心思淺,就算這段時間努力瞞著自己的心意,可真心喜歡上後的熱烈和發自心底的雀躍與主本騙不了人。
從出差後回來開始,麵對的變化,江景煜不是沒有想過是不是終於接了他,接了他們的婚姻。
隻是很多東西,從未得到過也就罷了,一旦得到,再又失去,才真的讓人發瘋。
他不敢去奢想這種可能。
哪怕的種種痕跡,都在告訴他,事實就是他猜測的樣子。
他不敢提前給自己錯誤的心理暗示,因為他怕自己難以接現實與猜測之間的巨大落差。
所以他願他自己看不懂,願是在是謀著什麽,也不敢盲目揣度的變化。
除非——
親口對他說那幾個字。
—
南時妤了有些幹的角。
“……確定?”
江景煜摟著的腰,並未鬆手。
眼神注意著的作。
“確定。”
南時妤停下手頭的作,轉而按照原本的步驟,開始在蛋糕上寫下提前設計好的那幾個字。
本就打算在今天對他表白,
事到臨頭當逃兵不是的格。
雖然被他盯著看有那麽一點恥,
但是……
誰讓先心的。
先喜歡上他,先表白,
認了。
反正是自己的老公。
想到這兒,南時妤驅散腦海中那些七八糟的想法,盡量忽視後江景煜的存在,專注地進行著最後一步。
直到十多分鍾後。
幾個字複刻完。
南時妤拿起一旁的油,最後在蛋糕邊緣裱了一圈小花,整個蛋糕製作完。
“行了!”拍了拍手,如釋重負地鬆了一口氣,“品還算可以吧?”
江景煜眼底笑意深深。
“可以。”他的注意力,全都在那幾個字上。
——我喜歡你。
清晰、完整。
男人結了,眼底熾熱得厲害。
將前的人轉過來,南時妤背抵著料理臺。
江景煜抬起下頜,定定著眼睛,緩緩吐出兩個字:“當真?”
南時妤瓣一剎。
腔中,那顆心髒,突然“怦怦怦”地劇烈跳起來。
張的緒逐漸蔓延至全。
南時妤用力將指尖蜷在手心。
迎上他的目,很是霸道地表白。
“當然是真的。”
“你之前,不是說我們永遠不會離婚嗎?”
“既然不離婚,我喜歡你,江景煜,你喜歡我嗎?”
一口氣說完,南時妤等著他的回複。
這三句話,像是自循環般在他耳邊回響,再一遍遍鑽進神經深,刻心頭。
他控製不住地著手將用力箍在懷裏。
耳邊心跳聲鮮明清晰。
不知是的,還是他的。
“自然喜歡。”
南時妤煎熬等待的心,因這幾個字,奇異般平複起來。
不自覺繃起的角也倏地一鬆。
漾開笑容,眸像映了日月輝,明亮灼人。
“真的?”子的聲線很輕快。
江景煜眉眼盡是和的笑意,“當然是真的,我家知知是世上最好的姑娘,沒有人不喜歡。”
南時妤角止不住上揚。
心口像是冒了泡,一個接一個,全是紅的。
“那——”
狡黠地眨眼,“什麽時候喜歡的?”
和他到底誰先的心?
江景煜鬆開一些。
指腹碾磨眼尾,勾說:
“在結婚之前。”
南時妤:“嗯……嗯?”
“結婚之前?”
瞥著眼底的詫異,江景煜屈指輕敲了下腦門。
“傻姑娘,以江家、南家的地位,你覺得,兩家真的用得著聯姻嗎?”
說著,他又加了句:
“如果不喜歡,又何必要結婚?”
更何況,結婚的時候,本不願意接納這段婚約。
正因為喜歡,所以才費盡心思地早早把人娶回來,用婚姻把綁住,把人鎖在自己的配偶欄上,一輩子都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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