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宴會的日子定下後,江母和江晚就開始給江妤,計劃好了接下來幾天的行程。
母三人先去做了全容,然後就是開啟瘋狂買買買的模式了。
江家是豪門,江母母三人出行,邊必定要有保鏢陪同。
江妤剛開始還覺得很奇怪,沒辦法,誰願意自己逛街的時候,後跟著好幾個戴著墨鏡,高大強壯的黑西裝保鏢啊。
但是轉念又想到江家的家世背景,覺得這也是應該的。
站的太高的人,邊必定是會出現一些危險的,所以出門帶著保鏢是必要的。
更何況,那些保鏢主要的保護對象是江妤自己。
讓江妤出生沒多久,就被弄丟,這件事是江家眾人心裏的坎兒。
所以找回江妤後,江家對的安全格外的重視,盡管江妤現在已經是個年人了。
江妤理解家人的顧慮,所以努力的忽略後跟著的那些黑西裝保鏢。
江母和江晚帶江妤去的商場是江家旗下的產業,原本江父是準備包場讓母三人逛個痛快的。
但是江母覺得這樣的話,就沒有逛街的樂趣了,於是江父這才打消了包場的心思。
江妤原本想低調的和親媽、姐姐逛個街,但是有那些黑西裝保鏢在,這一點是實現不了了。
江母和江晚倒是一副很習慣的樣子,們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了在給江妤挑選服的上麵。
這次的宴會需要著正裝,就是晚禮服。
但是逛了好半天,江母和江晚買了一大堆日常的服,江妤眼睜睜的看著那些保鏢的手裏的袋子越來越多。
看著江母和江晚還沒盡興,江妤連忙開了口,“媽媽,姐姐,你們忘了,我們是出來買禮服的嗎?”
江母和江晚一愣,很顯然是真的把真正的目的給忘記了,但是這並不妨礙們購的熱。
“妤妤,快來,看看這件服喜不喜歡?”
江妤無奈,卻還是聽話的走了過去。
逛了兩個小時,江母和江晚總算是記起了此行的正事。
母三人去了商場最大的一家高奢的名牌禮服店。
這家店的晚禮服主打一個高奢風格,所以店裏的任何一件晚禮服都貴的不得了。
江妤從來不敢踏進這樣的店來,因為萬一弄壞了,弄髒了一件服,都賠不起。
現在,在江母和江晚的陪伴下,踏進了禮服店,看著店中琳瑯滿目的禮,都要挑花眼了。
江母和江晚笑瞇瞇的看著,“妤妤,你自己去挑一件喜歡的吧。”
禮服畢竟是江妤要穿,所以這一次江母和江晚很民主的把選擇權給了江妤。
江妤點了點頭,跟著導購員開始挑選禮服。
店裏的空間很大,江妤認真的一件件挑選,但是卻始終沒有看上眼的。
導購員一直很有耐心的跟在江妤的邊,雖然不知道江母等人的真實份,但是也知道,這是大客戶,不能得罪。
江妤從前沒有用得到晚禮服的地方,所以這方麵的審有點欠缺。
而且這店裏大部分的禮服都有點暴,不是抹款,就是吊帶款,還有腰背的清涼款,江妤不喜歡。
終於,江妤看到了一件店中相對來說,最保守的禮服。
上半部分雖然是蕾布料,但是最起碼該遮住的地方都遮住了。
江妤讓導購員將那件禮服取下來,就打算回去找江母和江晚,讓們看看。
可是剛轉,後忽然響起一個有點耳的聲。
“江妤?”
聽到有人自己的名字,江妤下意識的轉過頭去,看到後不遠站著一個濃妝豔抹的人。
江妤皺眉,認真打量了那人很久很久,才試探的出一個名字,“錢?是你嗎?”
錢翻了個大大的白眼,手指纏繞著自己垂在前的卷發,“不是我還是誰?這麽多年沒見,你還是一樣的……”
上下將江妤打量了一遍,視線落在江妤那張姣好的臉蛋上,眼中閃過嫉妒,“清湯寡水啊?”
江妤不打扮也不喜歡化妝,所以今天出門隻是簡單的換了服就跟著來了。
相比於濃妝豔抹的錢,江妤確實清湯寡水的。
錢是江妤高中時期的同班同學,當時,江妤是學校的清貧校花,而錢則是富裕班花。
因為長得沒有江妤漂亮,錢總是和的那群小跟班明裏暗裏的欺負江妤。
那時候,錢家裏有錢,江妤害怕連累到,所以一直都沒有和正麵發生衝突。
而且江妤會用腦子,總是能兵不刃的解決自己的危機。
高中畢業之後,大家各奔東西,江妤就再也沒有見過錢了。
高中的時候,錢好歹也算是一個班花,不化妝也很漂亮,但是,現在……
現在看著麵前濃妝豔抹的人,江妤真的很難把高中的班花和麵前的人對上。
“錢,好久不見了。”
錢又是大大的一個白眼翻上了天去,確實很多年沒見了,結果江妤還是那麽年輕漂亮。
再看看自己,明明都是一樣的年紀,卻隻能用濃妝掩飾自己的滄桑。
“江妤,看你這一打扮,看來這些年也沒有混出個名堂來啊。”
江妤低頭看了看自己上的服,服上沒有明顯的logo,看不出牌子。
也難怪錢以為穿的是什麽沒有牌子的便宜貨了。
江妤正想開口解釋一下,忽然就聽錢說,“這裏的禮服是你這種窮鬼能消費的起的嗎?
這裏隨便一件都要十幾萬,貴的幾十萬上百萬都有,你要是弄壞了,配得起嗎?”
錢數落完江妤,仍覺得不夠,視線落到那導購員的上,“你們店在選擇客人的時候,就不能先把把關嗎?”
說著,錢看了一眼江妤,“別像這樣,把什麽阿貓阿狗都放進來,萬一弄壞了這裏的服,賠得起嗎?”
導購員被說的直接愣在了原地,雖然不知道江妤的份,但是錢說賠不起這裏的服,是不是……有點搞笑了?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