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朔熙已然穿戴整齊,他形生得高大頎長,一襲凜然的緋袍公服穿在上,年歲雖不大,氣質已然初顯威。
年的面容冷淡郁,舉手投足間都盡顯著王侯之子的矜貴。
陸朔熙在京中的住所是皇帝命匠人給沈沅修建的長公主府,他攜著隨侍,剛要邁過朱紅金漆大門旁的門檻時,后卻傳來了幾聲混重的犬吠之音。
——“嗚汪、嗚汪、汪汪汪。”
陸朔熙回看去,卻見府的下人將阿猊牽到了府門口。
阿猊自陸朔熙四歲時就跟著他了,如今的他,也是個十三歲的老犬了,旁人都說,一般的犬只能活到七八歲,可阿猊自隨著陸朔熙進了京城后,就一直陪伴著他,還比尋常的犬多活了五六歲。
陸朔熙走向了阿猊,亦用修長的右手了它絨絨的腦袋,阿猊則耷拉著本就湊的眼睛,鼻子里不斷地發出著愉悅的哼哧聲。
長公主府離順天府不遠,阿猊在去年,還能陪著陸朔熙一起去順天府,惹得一路的百姓都在看它和他英俊的小主人。
但到了今年,陸朔熙雖完全稔了自己在順天府的政務,阿猊卻走不了,如今的它,趴在檐下曬太的時日居多。
長公主府的下人們都心知肚明,阿猊已經是只老犬了,既是到了這個年歲,也便到了該走的時日了。
可縱是如此,每日清晨,陸朔熙要離府去順天府前,阿猊也要親自送他到公主府的大門口,親自看著陸朔熙的影走遠,再由著府的大力小廝將它抱回廊檐下,繼續曬太。
陸朔熙溫聲道:“阿猊,我今日會早些回來陪你,你在府里要聽話。”
阿猊搖了搖已經變禿的尾,模樣很顯憨厚,也無聲地給了主人回復。
******
順天府,公堂。
兩側執杖的衙役齊聲喚道:“威武!”
端坐于上首的年府尹容貌英俊,神卻很顯威嚴。
“啪——”的一聲。
陸朔熙將手中的驚堂木落于公案,對著跪于地面,靜等著聽訊的犯人沉聲道:“升堂。”
第104章 甜甜日常(8) 你(古代番外完)
【番外八—晉江文學城正版】
等一行人從遠郊青山, 回到鎮南王府時,時已至黃昏。
兩個男孩被王府的婢子帶回了自己的寢殿,沈沅則和陸之昀一起去偏殿去看剛滿半歲的兒。
二人在未進慕蝶住的偏殿時, 沈沅先停住了步子, 小聲對陸之昀囑咐道:“季卿, 你先站在殿外,兒太怕你了…聽到你的聲音都會哭,我先進去抱抱, 你先在這站一會兒。”
聽罷這話, 陸之昀眉宇微蹙, 卻是依著沈沅的言語, 先站在了殿外。
沈沅進殿后,稔地將母懷中的兒接到了懷里
母說,小郡主剛醒,適才還哭鬧了一陣。
母一直哄著,說的母妃就快回來了,喂了慕蝶一些水,還拿撥浪鼓又逗弄了一會兒。
慕蝶這才停止了哭泣, 乖巧地在搖床上咯咯地笑出了聲。
沈沅將小的兒抱到了懷中后, 慕蝶便開始咿咿呀呀地嚶囈著聽不懂的話, 還不斷地揮舞著兩只小的手,這副可的模樣,惹得沈沅的眉目又和了許多。
陸之昀仍站在殿外,冷峻的眉目覷向母二人時,沈沅也嗓音溫地,試探著問向兒:“慕蝶,你想讓你父親抱抱你嗎?”
小慕蝶仍咿咿呀呀地揮舞著兩只小手, 嘟嘟的小臉兒上也沒有任何的不愿,笑意也極其的天真明。
沈沅又同兒確認了一遍:“那娘就喚你父親進來了,你可不許再哭鬧了。”
的話音甫落,陸之昀便闊步進了殿。
男人雖然穿著文士的深,通的氣場卻散著不怒自威的強勢和凌厲,他就是那種單單站在一,都會讓人對他生出畏懼心思的人。
隨著陸之昀離二人的距離越來越近,小慕蝶的表也漸漸有了變化。
小臉兒上的笑容漸漸轉淡,直至消失殆盡。
旋即,便在沈沅將遞給陸之昀時,哇地一聲便哭了出來。
慕蝶甫一被男人抱住,就揮舞起了小胳膊小,且呈著緋的小臉兒也因著抗拒和驚恐變得皺皺的。
陸之昀的雙臂固然結實有力,抱兒的作也格外的小心,卻也怕慕蝶再這麼掙扎下去,會摔在地上。
沈沅見事態不妙,趕忙將慕蝶又從男人的懷中接了過來。
可自陸之昀進室后,無論沈沅再怎麼輕哄慕蝶,的哭聲就是無法停歇,小也一直咧著,哭得撕心裂肺的。
沈沅心中無奈,只得無聲地看了陸之昀一眼。
男人的薄地抿著,在會出了的心思后,也緘默地離開了殿。
好巧不巧的是,等陸之昀離開了殿后,慕蝶的哭聲很快就轉小至無,沈沅再哄了一會兒后,慕蝶的哭聲便轉為了一哽一哽的噎。
沒過多久,縱是小臉兒上仍掛著未干的淚轍,還是再度開朗地笑出了聲來。
沈沅抱著兒,再將遞還給母后,心中不因著兒對陸之昀的抵抗緒,涌起了淡淡的低落。
重活一世后,縱然朔熙出生的時日比前世早了一年,但和陸之昀的第一個孩子卻仍是他。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成爲地位卑下的掃地丫鬟,錦繡冷靜的接受了現實。她努力學習大宅門的生存技能,從衆多丫鬟中脫穎而出,一步步的升爲一等丫鬟。丫鬟間的明爭暗鬥,小姐們之間的勾心鬥角,少爺們的別有用意,老爺太太的處心積慮,錦繡左右逢源,努力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到了適婚年齡,各種難題紛至沓來。錦繡面臨兩難抉擇……尊嚴和愛情,到底哪個更重要?---------------
天雷滾滾,一朝被劈穿越,竟黏在一隻有權有勢的大野狼身上。醫術世家的廢物草包再睜眼已是京華乍現,她揍白蓮,撕渣男,手到擒來;滅親族,毀江山,談笑風生。怎料玩在興頭上,某病嬌野狼深情款款:“小菱兒,這種小事何須親自動手?本王幫你便是!”
裴家道珠,高貴美貌,熱愛權財。面對登門求娶的蕭衡,裴道珠挑剔地打量他廉價的衣袍,微笑:“我家名門望族世代簪纓,郎君恐怕高攀不上。”一年後裴家敗落,裴道珠慘遭貴族子弟退婚,卻意外發現曾經求娶她的蕭衡,竟是名動江左的蕭家九郎,名門之後,才冠今古,風神秀徹,富可敵國,還是前未婚夫敬仰的親叔叔!春日宴上,裴道珠厚著臉皮深情款款:“早知阿叔不是池中物,我與別人只是逢場作戲,我只想嫁阿叔。”蕭衡嘲諷她虛偽,卻終究忘不了前世送她北上和親時,那一路跋山涉水肝腸寸斷的滋味兒。 -世人等著看裴道珠被退婚的笑話,她卻轉身嫁給了未婚夫的親叔叔——那個為了她兩世癡狂的男人,還被他從落魄士族少女,寵成頂級門閥貴婦。
一道聖旨,把尚書府的三小姐賜婚給端王做正妃,按說一個尚書之女能當上端王的正妃那還真是天大的恩寵,但是尚書府乃至整個京城都對這個聞所未聞的三小姐報以同情。 原因無他,傳聞端王兇狠殘暴,夜能止小兒啼哭,這還不算,更慘的是端王有個怪癖,那就是專吸少女之血,嚇死了好幾任端王正妃人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關鍵是現在端王已經臥病三個月,生死未卜,急需一個衝喜新娘。 這個人就是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