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眼,程立靠在椅子上,腦子里卻似走馬燈,一秒也不消停。各種線索在眼前迅速撞擊、織、拼湊,電石火間,他雙眸一睜,猛然坐直了子,拿起手機邊撥邊起往外走。“沈尋”兩個字只在屏幕上停留了短暫幾秒,冰冷的聲就傳來——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他口驀然一沉。
他打開微信,看到的留言:傷口沾了水,又有點發炎,我去下醫院。
他方才太神,居然沒注意到的消息。一霎間,黑眸中閃過一懊惱,繼而是冷厲之。他抿薄,疾步下樓。
半小時前,沈尋塞了一副耳機,坐在醫院長椅上等待就診。過了一會兒,只覺椅子微微一,旁坐下一個人。懶得搭理,卻覺肩膀被人輕輕拍了一下。
沈尋抬起頭,撞上一雙琥珀般的瞳仁,那人俊俏的眉眼如古畫中的翩翩白公子,微勾的角平添了幾分邪。可惜,白是白,上面卻濺了星點的,仿佛紅的碎花,艷麗得詭異。那大概是來自他眉上的傷口,傷口上鮮淋漓,他卻仿佛一點也不在意。
“,聽什麼呢?”他問,嗓音里帶著些慵懶。
沈尋想假裝聽不見,可那人卻不依不饒地盯著,眸帶笑。
只得摘下一只耳機:“莫文蔚。”
“我也喜歡,”那人挑眉,隨即了一口氣,大概是牽了傷口,“去年年底不是剛出了一張新專輯嘛,《不散,不見》,名字好玩,我最喜歡里面的一首歌《哪怕》,估計你也喜歡。歌詞有意思——如果有如果,也要這樣過。可不是嘛,這人生,哪有多選擇的余地。”
沈尋看著他,忍不住角一彎,輕聲笑了。突然間綻放的笑容,映著雪白上艷紅的櫻,華流轉,是分外奪目的兒。
“你這個人,真能自說自話。”說。
戴著的另一只耳機里,莫文蔚正好在唱這首《哪怕》——哪怕說相遇,是離別開始。
那人看著,似是怔住,心魂不定。
他仿佛瞬間回到了許多年前,在巷口等他的姐姐站在暮里,也是用這樣溫婉無奈的笑,靜靜地看著他:“小安真能自說自話,就怕說得再好聽,老爸也要打屁呢。”當時斜低照,點亮了的眉眼,是極好的青春。
后來呢,形容枯槁,對著他又哭又笑,聲嘶力竭:“小安,求求你,求求你,你讓姐姐去死好不好?”
這時醫生在喊沈尋的名字,摘下耳機走進診室。等看完出來,那人在和錯的時候,又是一副調笑的模樣:“要不要等等我?”
沈尋有些哭笑不得,未再搭理他,徑自下樓取藥。
走出醫院大門,掏出手機看了看,和程立的對話框仍停留在說話的那一條,心里難免是有些失落的,但想到他一定在忙,也未再糾結。
突然,面前停下一輛黑商務車,被嚇了一跳,料想是自己擋了路,就邊往包里放手機邊往一旁躲避。低頭的那一刻,聽見車門開的聲音,接著,后頸一痛,黑暗頓時侵襲了。
無邊無盡的黑暗。
狹小的、不風的空間。
覺連呼吸都困難,想要出聲,卻發現被膠帶死死地封住。
“沒人會來救你……”昏沉中,似乎聽到有人在冷笑,抬起了的下。
“真是一張漂亮的臉蛋,怪不得……”一聲幽然的嘆息,著令人骨悚然的詭異。
——寶貝真是漂亮啊,來,繼續跳舞。
不,不。搖頭。
藥作用下,在夢魘和現實中徘徊掙扎。汗水涔涔,染了頭發,浸了全。誰來帶逃出去?不過氣了……
依稀間,聽到手機鈴聲響起,仿佛暗夜里尋著了,拼命地掙扎起來。
“為什麼開的手機?”站在墻角的男人驚訝地看向自己的同伴。對方卻沒有回答他,只是盯著那亮起的屏幕,上面是一個單詞——Morpheus。電話接通的那刻,一記暴喝傳來:“沈尋,你在哪兒?”
沒有得到回應,那道聲音瞬間變得狠沉:“你是誰?讓沈尋接電話。”
啪的一聲,重新被關掉的手機又被扔到地上,屏幕摔得碎。
“怎麼樣?”林聿盯著對面的程立。
“電話被掛斷了,”程立答,臉沉,“來不及定位。”
“如果尋尋是被劫持了,那對方接電話的這個作很奇怪,”林聿語氣平靜,眉頭卻蹙,“再想想別的線索,但是要快。”
“我明白。”
“不,你不明白。”林聿看著他,語氣里著一無奈。
程立眸一,靜待他的答案。
“我怕尋尋會崩潰。15歲那年,在英國被人劫持過,”林聿以寥寥數語揭開陳年舊事,“那是一個變態。他收集娃娃,假的、真的,擺在家里陪他玩。尋尋是他看上的東方娃娃。他把關在黑漆漆的地下室,唱歌、跳舞,如果不那麼做,就拿鞭子。我大姐,也就是尋尋的媽媽,為了找,出了車禍。我不知道這次對方會怎麼對。”
林聿話音剛落,程立的眼里就已充滿寒氣。
他想起沈尋曾經和喬敏簡短地提過那段經歷,而那晚在他懷里,那樣的恐懼不安,說做了在馮貴平家的噩夢,他知道是在騙他,這段經歷或許是一生的噩夢。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冥夫兇猛、七夜纏綿,靈胎暗結、螭龍血戒…我被一個從墓裡爬出來的家族作爲祭品獻於冥君,從此遊走於陰陽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做外貿行業的金穗穿越了,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在七十年代末。別人穿越過去,有空間有靈泉有金手指,可是她什麼都沒有,還帶著兩個外甥女拖油瓶。好在老天也不是完全沒有眷顧她,她在這個年代嫁了一個在部隊當軍官的丈夫孟思昭。頂著原主營養不良瘦弱的身板,要她…
裴家小小姐裴恬週歲宴抓週時,承載着家族的殷切希望,周身圍了一圈的筆墨紙硯。 頂着衆人的期待目光,小小姐不動如山,兩隻眼睛笑如彎月,咿咿呀呀地看向前方的小少年,“要,要他。” 不遠處,年僅五歲的陸家小少爺咬碎口中的水果糖,怔在原地。 從此,陸池舟的整個青蔥時代,都背上了個小拖油瓶。 可後來,沒人再提這樁津津樂道了許多年的笑談。 原因無他,不合適。 二十五歲的陸池舟心思深沉,手段狠戾,乾脆利落地剷除異己,順利執掌整個陸氏。 而彼時的裴恬,依舊是裴家泡在蜜罐里長大的寶貝,最大的煩惱不過在於嗑的cp是假的。 所有人都極有默契地認定這倆be了,連裴恬也這麼認爲。 直到一次宴會,衆人看到,醉了酒的裴恬把陸池舟按在沙發上親。 而一向禁慾冷淡,等閒不能近身的陸池舟笑得像個妖孽,他指着自己的脣,緩聲誘哄:“親這兒。” 酒醒後的裴恬得知自己的罪行後,數了數身家,連夜逃跑,卻被陸池舟逮住。 男人笑容斯文,金絲邊眼鏡反射出薄涼的弧度:“想跑?不負責?”“怎麼負責?” 陸池舟指着被咬破的脣,低聲暗示:“白被你佔了這麼多年名分了?” 裴恬委屈地抽了抽鼻子,“你現在太貴了,我招不起。” 男人吻下來,嗓音低啞:“我可以倒貼。”
【1V1+甜寵+青梅竹馬+年齡差+天生一對+HE】 京市沈家連生三個兒子之后,終于得了位小姑娘,家中獨女,從小就被寵成了公主。 小姑娘十歲之前,有她在的地方,一定能看見時家那位小少爺跟在她后面,有時還要把小姑娘抱在懷里。 小姑娘十歲之后,凡是有時家少爺的飯局,必定有她在坐主位,而他夾菜倒水悉心照顧。 圈子里人人都傳時家少爺是把她當妹妹玩,直到一張照片傳到了網上。 頭頂王冠的小姑娘,把一個人壓在墻上親,如玉般的腳趾踩在男人精貴的皮鞋上,而男人一手扶在她腰間,一手扶著她頭頂的王冠。 仔細一看,那人正是已經成為時氏集團掌權人的時家少爺。 一時間京市里流傳了許久的兩個謠言不攻自破,沈家那位從未露過面的小姐不是見不得人。 而是被藏著的寶貝,時家那位新任掌權人也不是不近女色,而是一直在等他的小姑娘長大。 長大以后的小姑娘告訴他,她沒把他當哥哥,而她不知道,他也從來沒把她當做妹妹。 后來,有人看見兩人手上帶著同樣的菩提子串,仔細看來卻又不同。 京市素有傳聞,香山寺的菩提手串,十八子是為吉兆,可若一串多一子,一串少一子,一同在那廟里開了光,是為人擋災之意。 而他手上,正是十九子。他說:此后若無神明庇佑她,那他便替她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