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以為自己的工廠生涯會一帆風順,萬萬沒想到,在機械廠遇到的第一個麻煩,是來自家屬區大娘大嬸大姐的熱。
“小秋,知道你還沒家,有對象了嗎?”
林秋:“……”你們是怎麽知道的呢?我這對象,有還是沒有啊?
要是說有,接下來可能會麵臨如下問題:
“你對象哪兒人那?”
“幹什麽工作的?收怎麽樣?”
“今年多大年紀了?家裏幾口人那?好不好相啊?”
“你們打算什麽時候結婚那?”
……
無中生有,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
於是,林秋回道:“沒有呢。”
一車間主任的家屬劉大姐,是廠子裏最熱心的人。問林秋:“想找個什麽樣的?跟大姐說說,都包在大姐上。”
林秋想了想,說道:“長得比我好看,比我高至5公分,健康,沒有不良嗜好。”
劉大姐:“……”
“健康,沒有不良嗜好,是肯定的。但是長相和高可以適當放寬吧?可以對他的工作、收什麽的提要求啊。你年輕,不懂,長得好看不能當飯吃,還得能幹才行。”
“不用了,大姐。長相和高是要求。收什麽的,倒是可以通融。我自己有工資,又不靠他養活。”
劉大姐:“……”也是,你一人吃飽全家不。別說不靠別人養活了,養活別人也是可以的。
“這樣啊。那大姐幫你尋著。”
“謝謝大姐。”
劉大姐:“……”別謝!反正也找不著。
看了看林秋的臉,又看了看超過1米7的高,在心裏搖頭歎息。這要是不改改條件,可能一輩子就嫁不出去了啊。
們廠子裏的男同誌,比林秋高的屈指可數,有數的幾個,還都是結婚有了孩子的。比高5公分以上的,沒有。
雖說林秋看著不像是個吃苦耐勞會過日子的人,但是長得真好看。比還好看的,那也沒有。
那還找啥啊,別找了。
林秋選對象的條件通過劉大姐傳了出去,大家做的熱一下就偃旗息鼓了。給做功的希實在太渺茫,沒人願意自己的婆生涯遭遇鐵盧。
林秋這也算歪打正著。是認真的在提條件,但是忽略了一點,這個地方算是南方了,人的高普遍比較矮,大部分男同誌的高都不超過1米7。
所以,的生活一下子就安靜下來了。
每天就按部就班的上班下班。春節回家過年。
林秋參加工作了,春節回家,就給爺爺各買了一品服,再買些營養品。不給生活費,老頭老太太也不要。他們有兩個活著的兒子呢,養老不到孫輩,何況是林秋。
但是林秋給的東西,他們都會收下。隻要林秋還願意給,他們就高高興興的收著。服穿上,營養品也不會送人,都留著自己慢慢吃。
此後每年,都是如此。
每年林秋走的時候,二老也會給準備糧食、臘、菜幹,林秋隻拿一點:“車上太了,拿不了這麽多,下次我回家的時候再吃。”
“哎哎,要是不夠了,你寫信回來,爺爺給你寄過去。”
“嗯。”
林秋答應著,但從來也沒有寫過信。
也會給林敬生買煙,給二叔打酒,給其他幫過的人送糖果。每年林秋回家,村裏的小孩子都很開心。畢竟糖果這種東西,大人舍不得吃,最後都進了小孩的肚子。
林江就覺得自己簡直被“害”慘了,買那麽多,他也不能空手回家吧,隻好跟著買買買。
林秋看他就像看二傻子:“我吃百家飯,被大家幫襯著長大,我那塊地,咱們村誰都搭過手,給大家買東西理所當然。你湊什麽熱鬧”
林江:“……”
雖然他覺得林秋說的有道理,但他多還是會買一些。畢竟作為村裏走出去的大學生,空手回家過春節多不像話?
還給林利民的兒買了小服,把林小叔高興的夠嗆。
在大學畢業的前一年,62年,30歲的林利民終於結婚了。
他媳婦比他小8歲,22歲,正是花兒一樣的年紀,在農村卻被看是老姑娘,對於倆人的結合,沒人關注他們的年齡差,都在討論這孩的家庭配不上林利民。
方什麽家庭呢?
這位小嬸,是鄰村的孩,楊桃,家裏重男輕,被當老黃牛使喚。一直留在家裏幹活,拖到了22歲,就想把賣給一個四十幾歲的鰥夫,好收取高額聘禮,給自己的小兒子娶親。
楊桃不願意,自己跑了出來。也不知道該去哪裏,就是單純的想要離開家,越遠越好。
但是逃跑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況一無所有。村裏到都是人,剛出村子,消息就傳到了家人耳中。
“村口遇見你家桃子了,這是要幹啥去啊?”
多的村民也不知道是否清楚,他多的這句,可能會害了楊桃一生。
所以,剛跑出村子沒多遠,後麵就來了追兵。林利民恰好路過,就把送到了公社婦聯。
這時候的林小叔,已經擁有一輛自行車了。騎車帶人,還是比後麵的追兵快。
楊家人被婦聯問責,惱怒,賣肯定是賣不了了,欺怕的他們不敢和婦聯板,也不敢招惹林利民,各種汙言穢語就朝著自己的兒發泄。恨不得死。
楊桃整個人都絕了,那一刻,是真的想死的。
林利民這個人,雖然格跳,但是心。
他一心,就把楊桃娶回家了。
萬幸楊桃這個人還拎得清,自從嫁了過來,就和老楊家一刀兩斷了。就連過年過節都不走,任憑老楊家人罵不孝白眼狼,也毫不在意。
所以,不是家庭配不上,是楊桃本沒娘家了。
林利民倒是無所謂,沒娘家好啊,總比那些明裏暗裏總是往娘家拉東西的強多了。要是娶個那樣的媳婦,才真是哭都沒地哭去。
一開始,他對楊桃是同居多,但是相起來,他發現楊桃這姑娘是很不錯。人勤快能幹,對他很好,對他的父母也非常孝順,和他嫂子也能相得來,格爽利,做飯好吃。
而且,在林家養了幾個月之後,原來幹瘦枯黃的麵容慢慢變得滿紅潤,林利民發現,他媳婦竟然長得還好看。
兩個人因為意外結合,日子竟是越過越好,越來越融洽了。
林敬生兩口子對也沒意見,娶一個就行,總比一直打強。
倆人燕爾新婚,很快就搞出了人命。這不,大兒很快就出生了。
現在,林小叔終於有了比養魚更重要的事——養閨。走到哪兒帶到哪兒,恨不得揣兜裏。邊走邊炫,讓人牙疼。
這個時候的兒奴,真真是稀奇的。
林秋給小朋友買了兩套裝,小家夥穿上特別好看。把林利民給樂的不行。跟林秋說:“秋秋,明年再給帶兩套。夏天的時候給我寄兩套。”
他媳婦悄悄扯他的袖子,示意他別這麽沒臉沒皮。
林利民一臉迷茫:“幹啥?”
楊桃:“……”咋還直接問呢。“你怎麽能跟秋秋要東西呢?”
“我跟秋秋啥關係?要套服怎麽了?”
林秋也說道:“嬸兒,沒事。小叔就跟我親叔一樣。給我小妹買件服的錢,我還是有的。”
楊桃:“這不是錢的事,我就說你小叔這人臉皮厚。別人就沒這麽幹的。”
“你這話我沒意見。”林秋笑嘻嘻的同意。
林利民:“……”一切都是為了我閨。
云城的人都知道,殺伐果決人見人怕的傅二爺只有一個軟肋。 就是跟他定了娃娃親的小祖宗厲貝貝,哪怕她的小祖宗要騎在他的頭上,他都會彎下腰怕她爬不上去。不僅如此,外人眼中完美如神祇的男人還總遭到小祖宗的嫌棄,嫌他老,嫌他太有錢,嫌他進門總是先跨左腳,甚至嫌棄他家樓頂的月亮不夠圓。所有人都看不下去了:“二爺,你家小祖宗被你慣壞啦!”傅二爺:“我樂意,誰有意見?” 自己的小祖宗跪著也要慣一輩子。 --------- 我喜歡你,認真且慫,從一而終 ——傅驚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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