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畏罪自殺(3)
自殺?樓夕沉一會,又再問道:「他是什麼時候死的?」
遲疑了一會,王丙升回道:「大概,兩個時辰。」
不對!
從斑上看,死者死了最十個小時以上!站在牢房外邊,離太遠,卓晴不能斷定死者死亡原因,再說,貿貿然出聲,說不定還會給自己惹麻煩,看向前方專註的盯著的樓夕,卓晴決定,先來個拋磚引玉!
「真是奇怪啊!」卓晴故作驚訝的道:「這人真是好命,自殺前還可以好好梳洗,換上新新鞋。奇怪的是,換了新新鞋,唯獨沒有梳頭!」
卓晴說完,眾人立刻朝看去,也對,他的服乾淨筆,鞋子纖塵不染,相較之下,草草束起的頭髮確實有些凌,且不說這些,一個獄兩個月的犯人,怎麼會有一新呢?
吳志剛大聲問道:「昨晚守夜的衙役呢?」
一個中等材,默默站在一旁的小衙役趕上前一步,小聲回道:「是小人和劉五。」
「怎麼回事?他怎麼會換了一新服?」
衙役怯怯回道:「回稟大人,昨晚上,林家的管家李鳴前來探視林博康,說是林博康多日未能洗漱,希他送一套乾淨的服過來,我們見他們主僕深,他也確實只帶了,就讓他進去了,不過他只在裡面呆了一炷香的時間就離開了。」
一炷香,殺人的話時間有些張,一直沉默不語的樓夕低聲問道:「李鳴走後,你們可曾進去查看,林博康是否還活著。」
雖然樓夕並沒有發怒,但是小衙役還是不敢抬頭看他,閉著眼睛急急道出昨晚的形:「回丞相,李鳴來的時候,正好是風雨最大的時候,監牢外面的大樹被風吹斷了樹枝,砸在牢門外,我們忙著把樹枝搬走。一會之後,李鳴出來了,還幫我們一起搬,之後他就離開了,當時我們的服也了,換好服已是深夜,就沒有在巡視牢房,直到剛剛大人要提人犯,才發現人死了!」
「一群蠢材!」吳志剛一掌擱在小衙役的帽上,這群兔崽子,居然在樓相面前給他出醜,要是讓樓相認為他就是這樣管理監牢的,他的烏紗帽還要不要了!
樓夕本沒看他這場表演,沉聲說道:「傳李鳴。」李鳴是最後見到林博康的人,他一定還知道什麼!
「是。」小衙役趕跑了出去。
地上的就這樣直的躺著,看著還真有些滲人,吳志剛趕獻道:「丞相大人,這已經驗完了,大牢里氣重,您先到大堂休息吧,別讓晦氣沾染了您。」
樓夕回,正好看見雙眼直盯著不放的卓晴,已經出牢房的腳又停了下來,樓夕忽然問道:「你怎麼說。」問一個年這個問題,有些可笑,但是樓夕直覺年會給他不一樣的答案。
卓晴遲疑了一會,明知道死者死因可疑,卻袖手旁觀,有違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暗嘆一聲,卓晴回道:「我要進去看一看。」
「放肆!」又是這個古怪的小子,剛才在堂上他就鬧了一場,現在居然又跟進來了,正要把他扔出去,樓夕心頗好的笑道:「讓他進去。」
樓夕說話了,吳志剛即使再不爽快,也不敢反對。畢竟在場混了這麼多年,他也看出了點門道,樓相對這年青睞有加啊!
卓晴進了牢房,在旁邊蹲下,只掃了一眼脖子上的勒痕,卓晴將十指手指死者髮間,細細的檢查頭部。一會之後,抬起死者脖子,查看脖頸後部,看過之後,卓晴停頓了一下,又按了一下死者的角,一唾沫的沿著角流出來。
果然如所想,卓晴握著死者的手臂,微微用力,完全不能彎曲,僵明顯!拉高袖,手臂上有斑,還有一些錯的傷痕,不過看起來是舊傷了,刑訊供應該是事實。
卓晴看的仔細,在吳志剛眼裡,就是無理取鬧,故弄玄虛,懶得看,吳志剛趁機對著樓夕分析道:「丞相大人,依下之見,既然已經驗明是自殺,應該是林博康早有預謀,才會要求李鳴送乾淨的服過來,以便用帶自盡。」
樓夕淡笑不語,眼只停留在卓晴上,吳志剛討了個沒趣。
卓晴倒是沒讓他失,不輕不重的扔出一句:「如果不是自殺呢?」
不是自殺?
樓夕笑容更大,他就知道,年會給他驚喜。
吳志剛一怔,王丙升首先發難,喝道:「胡說八道!」哪裡來的小子,居然敢質疑他的查驗結果,還當著大人和丞相的面前,他何以堪?!
走到旁邊,指著的頸部,王丙升瞪著卓晴,言之鑿鑿道:「如果他是死後才被人吊上去的,脖子上的勒痕會呈現出白,而不是青紫!死者四肢自然下垂,腳上出現火灼般的斑痕,正是自縊而亡最有利的證明!你不懂就不要胡說。」
完全無視他的囂,卓晴微低著頭,低聲道:「那個藍眼睛,你過來幫我一下。」沒有助手真麻煩!
藍眼睛?墨白楞了一下,最後還是走了過去,在卓晴邊蹲下,按照的指揮,輕輕將側翻過來。
墨白居然會去幫他,樓夕倒是沒想到,與景颯外表冷酷不一樣,墨白的冷是從心裡出來的,這個年是憑什麼得他?
樓夕好整以暇的看著卓晴專註的背影,等著看他會上演一出什麼好戲。
被人完全無視,還是個名不經傳的小人!王丙升咽得下這口氣,剛要開口指責,卓晴一邊查看死者背部,一邊淡淡的問道:「如果是先被人勒暈,再吊到房樑上,是不是也會出現一樣的痕跡?」
「這······」王丙升頓時語塞,沒讓他思考太久,卓晴微微抬頭,冷聲說道:「我只問你,是還是不是!」
(本章完)
成爲地位卑下的掃地丫鬟,錦繡冷靜的接受了現實。她努力學習大宅門的生存技能,從衆多丫鬟中脫穎而出,一步步的升爲一等丫鬟。丫鬟間的明爭暗鬥,小姐們之間的勾心鬥角,少爺們的別有用意,老爺太太的處心積慮,錦繡左右逢源,努力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到了適婚年齡,各種難題紛至沓來。錦繡面臨兩難抉擇……尊嚴和愛情,到底哪個更重要?---------------
天雷滾滾,一朝被劈穿越,竟黏在一隻有權有勢的大野狼身上。醫術世家的廢物草包再睜眼已是京華乍現,她揍白蓮,撕渣男,手到擒來;滅親族,毀江山,談笑風生。怎料玩在興頭上,某病嬌野狼深情款款:“小菱兒,這種小事何須親自動手?本王幫你便是!”
裴家道珠,高貴美貌,熱愛權財。面對登門求娶的蕭衡,裴道珠挑剔地打量他廉價的衣袍,微笑:“我家名門望族世代簪纓,郎君恐怕高攀不上。”一年後裴家敗落,裴道珠慘遭貴族子弟退婚,卻意外發現曾經求娶她的蕭衡,竟是名動江左的蕭家九郎,名門之後,才冠今古,風神秀徹,富可敵國,還是前未婚夫敬仰的親叔叔!春日宴上,裴道珠厚著臉皮深情款款:“早知阿叔不是池中物,我與別人只是逢場作戲,我只想嫁阿叔。”蕭衡嘲諷她虛偽,卻終究忘不了前世送她北上和親時,那一路跋山涉水肝腸寸斷的滋味兒。 -世人等著看裴道珠被退婚的笑話,她卻轉身嫁給了未婚夫的親叔叔——那個為了她兩世癡狂的男人,還被他從落魄士族少女,寵成頂級門閥貴婦。
一道聖旨,把尚書府的三小姐賜婚給端王做正妃,按說一個尚書之女能當上端王的正妃那還真是天大的恩寵,但是尚書府乃至整個京城都對這個聞所未聞的三小姐報以同情。 原因無他,傳聞端王兇狠殘暴,夜能止小兒啼哭,這還不算,更慘的是端王有個怪癖,那就是專吸少女之血,嚇死了好幾任端王正妃人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關鍵是現在端王已經臥病三個月,生死未卜,急需一個衝喜新娘。 這個人就是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