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送客,找二十個人,把姜老板送回去,若是沒有我的吩咐,你們不要離開姜宅,好好護著姜老板。”
語罷,縣令緩緩勾了勾,他想姜恬,被不著邊際地閃開。
但他并不惱火,只緩慢地說道:“待到了日子,我會把你娶回家。”
二十個衙役換上了平常的裳,守在姜宅寸步不離,已然表明了縣令的態度。
暗一沒能跟著姜恬一起進去,但姜恬出來后,他就覺察到了不對勁。
一路誰都沒說話,直到姜恬進了宅子,才得了空,把暗一進來。
那些人倒是還算是有分寸,只在外面守著,沒有進宅子。
但前后門都有人把守,哪怕下人出去買菜也要被盯著,就反映了縣令的態度。
大伙都不著頭腦,那個領頭的衙役卻是笑了一聲,說是縣令怕有人害姜老板,特意給撥了一批人馬保護。
這個理由倒是有理有據,世之中總是會有一些人為了生存不擇手段。
一時間那條流言的真實度又高了許多。
姜恬此時正在代暗一:“縣令非要娶我為妻,明日就要來下聘,如今外面的人把守著,我逃不了了。”
說這話時,語氣還算是冷靜。
可暗一卻難得冷靜不下來,他早看出那縣令對姜恬有非分之想,可考慮到他的家世,暗一認為他不會任妄為。
是他看走眼了。
“暗一,我來不及代你許多了,今晚趁著夜,你帶辰哥走,把他送回京城。”
暗一表一驚:“主子,您這是什麼意思?”
“縣令表面上看著溫和寬厚,實則心最是狹窄。辰哥如此聰慧,不過兩歲就已然超過了他的兒子,我若是真嫁給了他,他定會把我兒當眼中釘,中刺。有這個孩子,我就不會全心全意對他。我若是不嫁給他,辰哥也會被遷怒,還會變制約我的棋子。”
“如此一來,你帶他去找皇上吧,皇上雖生我的氣,可對自己的親骨不會不管不顧,他會妥善安置好辰哥的。”
暗一的手攥出了青筋,他看著姜恬:“主子,這幾年我未曾荒廢過武藝,外面的人我可以幫您解決,若是走,那還不如一同走!”
姜恬對著他苦笑:“那些人除了看住我,并未做過壞事,更何況我走了,姜宅的下人,我的鋪子,那麼多人都能走得了嗎?我是他們的主心骨,是他們的東家,若是連他們都護不住,我不會原諒自己。”
暗一沉默了,其實他清楚,自己可以把姜恬打暈帶走。
讓他又明白,這不是姜恬想要的。
“暗一,別猶豫了,今日是最好的時機。那縣令能猜到我會派人把辰哥送出去,他不會阻攔。往后他若是惡意發作,誰又能護得住我的孩子?”
暗一只覺自己的心口苦難言。
這麼多次了,他就沒能有一次護住!
可他又不得不承認,姜恬說的是對的。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今夜是最好的時機。
他護不住姜恬,若是連的孩子都護不住,那他就真是白活了。
跪在地上,重重磕了個頭,暗一里有鐵銹的味道:“是,主子。”
姜辰還沒睡下,就被姜恬抱來,他“噔噔噔”邁著小短撲到了姜恬的懷里,大聲喊:“阿娘!”
姜恬著他的頭發,笑盈盈的:“辰哥,你還記得嗎?阿娘答應過你,等到你生辰,阿娘就帶你去有那個有溫泉的莊子。”
姜辰的眼睛一亮:“記得!”
姜恬又繼續笑:“那今夜你先跟暗一叔叔去吧,阿娘生意忙完就過去。”
“那阿娘為何不跟我一起走呢?”姜辰眼中有著疑。
“因為阿娘記得辰哥答應過我,你要去那個莊子給我準備一份禮。阿娘想讓你先去給我準備這份驚喜,等到準備好了,阿娘就可以去收禮了。”
姜辰臉蛋一下子紅了,他這次沒有再糾結了:“好吧,那我先跟暗一叔叔去,阿娘可以晚點來,我的禮要做好久……”
他還有些難為。
“阿娘知道了。”
姜恬再度了他的額頭,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就把他給了暗一。
“帶他走吧。”
暗一用盡全力才制住聲音的抖:“……是。”
兩個人出去時,果然沒有人阻攔。
而到了第二日,縣令就派了人風風地來下聘了。
他是一個讀書人,又自詡要比姜恬的“前夫”好,非常注重面子上的東西。
來下聘的那支隊伍敲敲打打,恨不得告知全縣的百姓,縣令大人要娶回春堂的姜老板了。
對于縣城的百姓而言,兩個人自然是郎才貌。
縣令大人清正廉潔,姜老板樂善好施,真要說起來,還是姜老板高攀了呢!
縣城因為這檔事,難得熱鬧了起來。
軒轅夜一大早就被討論聲給吵醒了。
他一向不樂意關注旁人,比起縣令大喜,手里的信更讓他在乎。
距離安平縣不遠的某個縣城,縣令驕奢逸,把賑災的銀子全都用作了取樂,百姓快要死了。
本來還打算在安平縣多留幾日,可出了這般意外,軒轅夜不能再等了。
他當日就出了城,去往了那個縣城。
姜恬并未拒絕聘禮,平靜地收下了。
看出了的態度,縣令心中多了幾分滿意。
自古以來,識時務者為俊杰,姜恬的做法深得他心。
既然聘禮都收下了,未免夜長夢多,他按照告知姜恬的日子,開始預備親。
在這段日子里,姜恬一直老老實實在宅子中,并沒有試圖逃離。
也沒法逃,這種偏遠的小縣城,縣令就是一言堂。
他要是想留下一個人,誰都不敢放走。
時間飛逝,轉眼間到了親的日子。
軒轅夜剛把另外一個縣城的事理完,還沒等他口氣,就收到了手下的飛鴿傳書。
他差點忘了,他派手下去調查了那位“江老板”。
等到他打開字條,整個人如遭雷擊。
“姜老板,姓姜名恬,夫君棄之,三年前至安平縣定居。有一子,年方兩歲,喚為姜辰。縣令已下聘于,兩人于今日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