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在拍賣師激的吶喊聲中,傅南瑾拍下了這顆藍寶石。
拍賣會很快結束了,四人也各自回到了家中。
傅南瑾剛一回到家,傅溫時就沖了過來。
他仰著頭著他,眼神含著一委屈。
傅南瑾皺了皺眉,問道:“怎麼了?”
傅溫時舉起早就寫好東西舉到傅南瑾面前,只見上面寫著:“爸爸,你去找清歌姐姐,都不帶上我!”
傅南瑾一愣,將目轉向了電視,此時電視機上,正播放著今天這場拍賣會的新聞。
而現在的鏡頭,被按了暫停,恰好停留在了許清歌的臉上。
“今天我只是恰巧遇到。”傅南瑾淡淡道。
傅溫時又在紙上寫道:“爸爸什麼時候帶我去見姐姐?之前說好的一個月見一次!”
他眼含期待的著傅南瑾,卻得到了他的這麼一句回答:“你們前幾天才見過,下個月再說。”
傅溫時有些不愿,正想在紙上繼續寫點什麼,卻見傅南瑾眉頭一蹙,說道:“溫時,不要鬧了,爸爸這段時間很忙。”
傅溫時有時候還是很怕傅南瑾的,此時見他皺了眉頭,頓時停下了手中的筆。
這一幕落了簡苒的眼里,心中有些生氣,真不知道這孩子到底為什麼和許清歌這麼親近,真是個白眼狼。
簡苒走到傅溫時面前,說道:“溫時乖,馬上就是爸爸和媽咪的婚禮,等到這段時間過去了,媽咪再帶你出去玩好嗎?”
出手,準備傅溫時的腦袋,卻被他側躲過,邁著小短就跑開了。
簡苒氣急,但表面上做出一副傷心的樣子,輕輕嘆了口氣:“希溫時的病能夠快點好起來,不然我這當媽的……”
傅南瑾沒有說話,他對剛剛的這一幕早已經習以為常。
雖然溫時和溫都是簡苒親生的,但不知道為什麼,兩個孩子和簡苒從來都不親。
“慢慢來吧。”傅南瑾淡淡的說了句。
簡苒點點頭,隨后便回到了房間。
回到房間后,簡苒坐在梳妝臺前,看著手里這塊璀璨的藍寶石,心中很是得意。
果然是自己想多了,傅南瑾還是著自己的。
不然的話,也不會花這麼大的價錢買下這塊寶石。
拍了一張藍寶石的照片,準備找自己的小姐妹炫耀一下,手機突然一響,發現竟然是傅母打過來的。
簡苒快速接起,溫的了一聲:“媽,您……”
還沒等簡苒說完,對面就傳來一陣劈頭蓋臉的怒罵。
“好你個簡苒,竟然慫恿我兒子給你買這麼貴的東西!”
傅母在電話那頭,簡直都快氣炸了。
也是剛剛從別人里得知,傅南瑾竟然為簡苒花高價買這麼一顆破寶石!
“我們傅家再有錢,也經不住你這麼糟蹋!”傅母怒罵道。
在這個時候,傅母突然懷念起許清歌來了。
至,許清歌在傅家的時候,從來不會這麼大手大腳。
傅母心疼的要命。
簡苒被傅母這劈頭蓋臉的怒罵給罵懵了,等反應過來之后,面上帶著一委屈,說道:“伯母,這是南瑾買下來作為婚戒的,也不算花錢。”
簡苒心中暗罵,這死老婆,不就是這麼點錢麼,這麼些,對傅家來說本就算不上什麼。
作為傅家準兒媳,花這點錢怎麼了?
穆驚蟄穿越甜寵年代文,成了女主對照組的草包女配,剛死老公的五個孩子后媽。 五個孩子還是反派大佬那種。 此時五個大佬還是小可憐。 穆驚蟄權衡之下決定暫時留下照顧他們生活,只希望以后別報復她, 沒想到她要走的時候,五個大佬抱著她不放了? —— 許久之后,死老公邵其海回來 令人聞風喪膽商業大佬邵東:“謝謝媽媽。” 著名作家媒體大佬邵西:“媽媽幫了我。” 被兩所頂級大學爭搶的邵南:“媽媽來選。” 成為最小年紀影后的邵北:“最愛媽媽。” 全球知名的頂級音樂家邵中:“送給媽媽。” ...... 五個孩子只知媽不知爹,昔日的好兄弟老對手,都等著將他老婆拐回家。 邵其海:嗯?!! 我還沒死呢,我活著回來了!!
三年前,她是被抱錯歸家的阮家千金。三年後,她是害死慕易寒的白月光,坐過牢的殺人兇手。“阮霜,你奪了她的命,我定讓你生不如死。“她滿身傷痕從監獄歸來,等待她的,卻是他更加殘酷的報復和傷害。被虐待,失去母親,愛情,夢想,孩子……她終於死心,而且身染絕症,時日無多,真相卻在此時慢慢浮出水面。“慕少,當年救了你,和你許願終身相許的是夫人,夫人她纔是你的白月光!“男人跪在她的病牀前,抱住她瘦弱而冰冷的身體,哭成了瘋子。
【雙潔+先婚后愛+小甜餅+日常向+溫馨】嬌軟溫婉娛圈小透明✖隱藏馬甲商界大佬 相親后,遲晚晚跟沈昱結了婚。 遲晚晚本來以為,兩人只是搭伙過日子…… 可沒想到,淡漠冷情的沈昱,在婚后竟然成了寵妻狂魔。 更奇怪的是,跑龍套的她,資源突然好了起來,從前輪不到她的劇本、代言,通通都找上門! 遲晚晚疑惑:老公,這是怎麼回事呢? 沈昱一臉平靜:很正常,這些人以前都是眼了瞎。 … 日久相處后,遲晚晚才逐漸察覺到,沈昱的身份并不簡單! 馬甲被扒,沈昱睡了一個月的沙發。 沈昱深夜在家族群求助:老婆大人生氣了怎麼辦?在線等!急!!! 還能怎麼辦?哄著唄~ (雙方家人無極品,婚后婆家寵,老公寵。)
黎霧三天前帶回家一隻銀漸層,但工作太忙只能將貓寄放寵物店。 好巧不巧,寵物店還有一隻總是託管的銀漸層。 於是——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 第三次,對方忍無可忍,找到了黎霧家門口,並拽下了自己的口罩。 年輕的男人拉口罩的手袖口往下,露出一截清瘦的腕骨。 黎霧呆愣愣地看着他。 某乎求助:當我拿錯三次貓之後,發現這貓的主人是我喜歡的那個頂流——OoO 半月後跟帖:這貓好像很喜歡我,賴着不走了——O-O 再兩個月:它的主人也不走了——T-T 起初,黎霧以爲程清覺是冷漠厭世的高冷頂流。 後來才發現——她看別的男人時,他會撐着生病的身體,從後把下巴搭在她的肩膀處,用滾燙的體溫把她一起燙熱,啞啞聲線:“只許看着我。” 之後會再問“今晚還留下嗎?” 黎霧深深吸氣,對上他的目光,眨了眨眼,想到昨晚半夜被弄溼了大片的牀單。 後來她發現,他是一隻有病的粘人大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