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人是這樣追的嗎?
沈薔抿,面上卻不顯,依舊是那副云淡風輕的樣子。
但小作太多,難逃宋泊禮的眼。
他坐在對面,角往下了,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現在有多可。
一頓飯,沈薔都不怎麼搭理宋泊禮。以為自己偽裝的很好,但只要看他一眼,就能發現他眼里微微閃爍的笑意。
吃完后,他照例把送回家,卻在小區門口時,宋泊禮喊住了沈薔。
沈薔回眸,語氣不怎麼好,道:“怎麼了?”
“我那離機場近,你不用起那麼早。”宋泊禮上前,站在沈薔面前,道:“去我那住一晚,我送你去機場,好嗎?”
“我睡客房。”
他補充這句話,告訴,他沒想占便宜。
沈薔想到剛才吃飯的那一幕。
別過頭,報復的道:“你好不容易休息,一個人好好放松一下吧。”
在挖苦他,在諷刺他。
宋泊禮失笑,不和繞彎子了,牽起沈薔的手,玉質扇骨的手輕輕了沈薔小手上的虎口,語調繾綣,道:“我們快十天沒見了,我很想你。”
作者有話說:
前三十紅包。
宋泊禮:我媳婦兒真可。
薔薔明天要去比賽啦。宋狗也是比較有心機的。
哈哈哈哈哈哈。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我一直在你后,從未走遠。”◎
沈薔上去推著行李下來時, 其中一個室友問道:“這大半夜的,你推著行李箱去哪?和男朋友出去過夜嗎?”
以前大學的時候,舍友三人也曾這麼問過, 但當時的回答就是有些不好意思,在意別人的看法, 但這次卻很自然的點點頭。不出錯的話, 他應該是未來男朋友。
另一個舍友道:“行啊你, 看不出來你有男朋友,你男朋友干什麼的?本地的嗎?”
要說人是男人最好的單品。
那麼人的際圈一般也都是看邊的男人是什麼檔次。
沈薔不想說宋泊禮,只含糊說:“大學時期的時候就談著的了,港城人。”
追著問, “港城那邊房價很貴的,你男朋友是港城本地的, 那不是得很有錢?”
“我們還沒見家長,”沈薔不想告訴們況,只能半真半假回復。
室友的反應卻很微妙,忍著笑, 道:“你大學的時候就和他談,算下來也得好幾年了,還沒見家長,要我說, 一個男人想娶你,早就帶你回去見家長了,估計就是找你打發時間的,你還是自己上心點吧。”
年人的世界就是如此, 聽見你過得好, 就會追著你問東問西, 直到你說出令滿意的你過得不好的點時,才會以一個同者的份,勸你,然后停止話題。
沈薔沒太在意們說的,現在只專注自己。
龔文文說的有道理,一個男人如果你,他會自覺理好所有的困難。
不想去問宋泊禮為何不帶回家,他若是真心,他會做好一切。
-
沈薔推著小行李箱下來的時候,一眼就看見宋泊禮正靠在小區墻上煙。
高長,長點地,月灑下來,照在他上,他穿著西服襯衫,有種清冷疏離君子氣質,收回視線,行李箱的子在地板上發出微弱的聲響,沈薔腳步輕快往前走。
子碾水泥路發出細微的聲音打斷了宋泊禮的思緒,他眼眸一掀看見了往外走出來的沈薔。
他眼里有笑,方才那種疏離早已然無存,毫不猶豫徒手將煙掐滅,朝走去,手自然的接過手中的行李,又接過手中去HRD鉆石大賽比賽的保險箱,道:“嗎?”
剛才不開心,日料只吃了一點。
沈薔其實上去再下來還有點不好意思,畢竟去男方家里住,雖說兩人打著追求的幌子做盡了曖昧的事,但是宋泊禮這一句嗎,卻巧妙地緩解了的尷尬,點點頭,道:“有點點。”
“我打電話人送了夜宵去家里,回到家就能吃上了。”
宋泊禮推著行李箱,帶著沈薔往車那邊走去。發現他變了很多,和約會的時候很會帶司機,都是自己開車,還有剛才他句句話里都是家。
回到檀宮的時候,沈薔一眼就看見了十多天前的竹藤秋千。地上還有那些玫瑰花,有些已經干枯了。一邊往前走,一邊頻頻往那邊看去,最終問出:“你很喜歡朱麗葉?”
宋泊禮知道說的是花,“你不喜歡玫瑰花?”他以為孩兒都玫瑰。
“也不是不喜歡,就是覺太貴了,而且,可以用薔薇花,你之前不都是送我薔薇花嗎?”沈薔真的很好奇,“你在哪里湊齊買的七種一起,很好看。”
朱麗葉的玫瑰的售價高達七位數,他輕笑,并沒有覺得給沈薔制造浪漫是一件很浪費的事,“以后等你嫁給我了掌管我的錢之后,你就會發現,你可以每天泡朱麗葉玫瑰花瓣浴。”
他總是能一句話就逗的有些不好意思。輕描淡寫的一句嫁給他,他說的很篤定,好像一定會是他的一樣。
“至于薔薇花,我說我不是買的,你信嗎?”
“我不信。”沈薔毫不猶豫回答。
宋泊禮角一揚,不與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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