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薔漆黑的瞳孔里是宋泊禮的臉,兩個人挨得那麼近,甚至可以看見他纖長的睫,還有那雙標準、深邃的桃花眼,彼此的呼吸纏繞,就在沈薔微微咽口水的時候,車響起啪嗒聲。順勢看去,那雙玉質扇骨的手,正幫解開安全帶。
“只是,幫你解開安全帶。”
剛剛不說,現在解開了才說,沈薔臉一熱,更尷尬了。
推開車門走下去,臉上的怯被冷風吹散,攏起自己的羊絨外套,深吸幾口氣后,回眸看從主駕駛推門下來的宋泊禮,道:“我們來這干嘛?”
宋泊禮不像沈薔那樣怕冷,他穿了一件厚外套,走到沈薔面前,道:“我不希你和我出來,因為我的照顧不周讓你冒,以防萬一,我要帶你來買服。”
宋泊禮說完,不等沈薔反應,手搭在的肩膀上,帶著往里面走去,里面的服多以外套和長袖為主,暗系的,和沈薔的氣場很搭。皮白,穿暗系的服會顯得氣場強大,但夏天的時候穿亮麗的服,卻又顯得格外清純。
穿服很百搭。
宋泊禮帶著沈薔游走在商品里,他回頭看沈薔,道:“要不要試試我給你搭配的服?”
很適合很多氣場強大的服,但是穿服和的格一樣低調。低調是件好事,但太過于低調,就會把自己的優秀遮擋,讓人忽略掉本就是一個優秀的人。
千篇一律的穿風格,雖然也很好看,溫知,但卻還是沒把最的那一面展現出來。
沈薔懶得費心思在穿搭上,他愿意幫忙是件好事,聞言,輕笑道:“好阿。”
聽從宋泊禮的,對很多事,坦然接就好。
試間。
SA遞給了沈薔一套服,道:“小姐,這是您先生幫您搭配的第一套,說讓您試試看。”
沈薔道謝接過。一邊穿,心里一邊覺得,其實服就是那樣,穿來穿去,要麼子、要麼大、牛仔、針織衫、宋泊禮是男人,怎麼可能對人的穿搭那麼了解。沈薔穿好鞋子后,心里最后一句話是,宋泊禮還不至于優秀到這個地步。
但當照到鏡子時,看著鏡子中完全風格不同卻好看很多的自己,第一次知道原來穿搭還有高級一說,他給搭配的整是式復古風,駝棕的短款大,搭一件同款系的短款碎花連,子并不是修的,和外套一起穿搭,有點像是疊穿,神奇的是居然很保暖。深棕的及膝,還有一雙黑短靴,整視覺拉高,頭上配了一頂棕貝雷帽。
好吧,看著眼前高級的自己,承認宋泊禮真的很優秀。
推開門走出去,他已經坐在真皮的單人沙發上,手上還拿著的包包,他抬眸的瞬間,沈薔看見他眼底一閃而過的驚艷,隨后,他站起,毫不掩飾的夸贊沈薔,“你真的時時刻刻可以給我制造出不一樣的驚喜,就像這件服一樣,你穿出了它的。”
服搭人還是人搭服,沈薔不知道,但他話里的覺,就讓覺得是讓服變麗。
人際往中,你會發現,被人贊,是一件零本卻很開心的事,而宋泊禮對的贊,更不是一句簡單的,你很漂亮,他會清楚說出哪里有變化,哪里變得更。
他這樣的表達,會讓真真切切知道自己哪里變。
沈薔莞爾,雖然很害,卻也學著他說的,要去接所有贊和好事發生時,都是因為值得。輕聲說,“謝謝。”
宋泊禮將第二套服遞給沈薔,道:“再去試試。”
他總共給挑了四套服,全都是復古穿搭,皮白眼睛大,穿復古風的服會顯得氣場比較強大,四套沈薔都穿出來給宋泊禮看,每一套他都會說出不同的贊詞。
“你怎麼對服這麼了解?”問出疑慮。
宋泊禮如實道:“我對服不了解,我只是在心里幻想過,你穿這些的覺。”
他沒有閑去了解人的穿搭。他只是逛了一圈,把沈薔和服比對,覺得其中幾套沈薔穿會好看。
就像看見好看新奇的事,他會先代,如果沈薔在,如果沈薔有,會怎麼樣?
因為外面天冷,沈薔干脆穿著第四套,一件大地格紋大,搭帶領雙拼棕白羊衫,一條皮棕的包,加一條連保暖,剛好是卷發,搭配一頂淺棕貝雷帽。
走出來時,打算去收銀臺結賬,卻被SA告知,宋泊禮已經買完單。
沈薔回眸,宋泊禮手上提著服的購袋,見看過來,他溫潤一笑,道:“說給我機會,該不會連我為你付款買單的權利都不給我吧?”
他們是什麼關系,隨時可能為人,但其實現在他們和在往也沒有什麼區別。
既然想過給機會,有心痕跡,那就不要一味拒絕,要欣然接值得他的好。
沈薔跟著他走出店門,聲音被風吹得支離破碎,道:“那今天可能還要持續讓你破費了。”
“那不破費。”
“那什麼?”好奇,虛心討教。
他輕笑,沒個正經:“那給妹妹仔投資,千金難買你開心。”
沈薔急眼了:“萬惡的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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