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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女天生反骨,大佬甘愿臣服》 第一百二十二章 第一個殺了你

婆婆點點頭,說道。

“你說的也不全無道理。”

“當年你和你姐姐離開的時候,我年紀也不小了,大抵是老眼昏花,搞混了。”

“來,寧丫頭,吃早點。”

把一個紙袋包著的包子塞給江天晴,江天晴拿著手里的包,回頭看一眼陳磊。

陳磊繃著角,移開目不去看

“早點是給婆婆的,想給誰就給誰。”

江天晴笑了笑,倒是還真了。

咬了一口包子,齒留香,滿足的說。

“很好吃,比我在福利院里吃的包子好吃多了。”

婆婆面憐惜之的頭發,說道。

“這些年,苦了你了。”

“我原以為你早就.......哎,不說了。”

“等找到你母親,日子會好起來的,來時雖然神匆匆,卻也是著不凡,想必這些年在外打工是賺了不錢的。”

江天晴放下手里的包,想起此番前來的正事。

“婆婆,你說我媽媽為何不來找我們。”

是不想見到我和姐姐嗎?”

婆婆搖搖頭,說道。

“怎麼會?”

“谷曼如果不想見你和姐姐,又怎麼會三番兩次的來城南巷子,一定是有苦衷的。”

“不如,你跟我回去住,家中雖破敗,但也不多你一雙碗筷。”

“等你母親再來,你們母二人也能盡早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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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磊打斷婆婆的話,沒好氣的說。

不會跟你走的,現在可是攀上了薄之琛這棵大樹,哪兒會跟您過清貧日子。”

江天晴氣不打一來,回頭瞪了他一眼。

這個男人跟有病似的,從未得罪過他,他卻總是言語中帶著譏諷和奚落,像是誰欠他的似的。

“我確實不能答應您。”

“但跟薄之琛沒有關系,我已經答應姐姐留在公寓當傭人了,不能出爾反爾。”

“何況姐姐現在也需要有人照顧......”

是聽崔九私下跟薄之琛談的時候知道的,姐姐懷有孕,已經有兩個月了,剛好跟腹中的孩子月份一樣大。

這倒是極為巧合的事

母之子,無關乎旁的,就算腹中的孩子沒有父親,也應該有活下去的權利,會把孩子生下來,好生教養。

如果日后犯病了,連自己都顧不得了,的孩子也不會流宿街頭,至姐姐一定會好心收留這個孩子。

“你姐姐,怎麼了?”

“怪不得這丫頭許久沒來看過我了,原來是出事了,咳咳。”

婆婆氣息了又,捂著口問道。

江天晴趕解釋說。

“我姐姐沒事,是懷孕了,這是一樁大喜事。”

“你說什麼!?”

陳磊突然抓住的手腕,厲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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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松開我!”

江天晴甩開他的手,沒好氣的說。

“你就別癡心妄想了,我姐姐懷的是薄先生的孩子,這輩子都不會再跟你扯上關系了。”

陳磊不愿意相信,就算知道江天晴早就跟薄之琛發生過關系,也絕不信江天晴會給薄之琛生孩子。

一定是被迫的,一定是薄之琛那個混蛋威脅了

天晴一直那麼善良,很容易就著了薄之琛的陷阱。

“薄之琛是的舅舅,是薄之琛的外甥,這事要是傳出去,我第一個殺了你。”

陳磊竟俯,在耳旁低語,眼眸里全是怒意,威脅的話像是夾著火藥一般。

他是在維護姐姐?

這男人還不算太沒良心。

江天晴神淡然,語氣沉穩的說。

“我是的妹妹,自然不會做出玷污名節的事。”

孩子一落地,薄總一定會想方設法把姐姐和孩子接回薄家的,至是這麼想的。

陳磊輕哼一聲,起走了出去。

婆婆看出兩人之間的針鋒相對,出聲說道。

“阿磊這孩子不壞,就是說話直了些,你別跟他置氣。”

“他命苦,爹不養娘不,能有今天這般景已然不容易。”

“你改日來城南巷子,一抬頭就能看到一棟二層小樓,就是他家。”

婆婆聽說江天晴懷孕的消息,也不再勸說眼前的“妹妹”跟自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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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人家,不懂什麼薄總不薄總,只知道那位姓薄的也是真心實意對待天晴的,這就很好了。

至于阿磊,他還年輕,不會在一棵樹上吊死的。

“嗯。”

江天晴應聲,苦笑了一下。

二層小樓?

以陳磊背地里干得那些勾當,販賣走私,蓋金子二層樓都不奇怪。

看來城南巷子里的鄰居都以為陳磊是個“混混頭子”,本不知道他有個親爹是毒販。

什麼爹不養娘不,那日在福利院里,陳磊分明是跟陳老五站在一起的,兩人甚好。

“對了,聽阿磊說,我的醫藥費都是你的,你哪兒來的那麼多錢?”

婆婆說著就要從自己的帆布袋子里掏出存折給,塞到的手里。

“老太婆我啊,有錢,不用你的。”

江天晴低頭看了一眼手里的存折,連住院的零頭都不夠,老人家哪里懂得這世上還有一開機就要十幾萬的儀設備。

笑著說。

“好,我收下。”

若是不收,只會讓婆婆起疑心,懷疑那些錢來路不明。

以后就天天來看婆婆,用存折上的錢給買東西,讓養好早日出院才是關鍵的。

婆婆在醫院里一天,就要制于薄之琛一日。

一想到昨晚和今天一早的事就不想再回去,只能賴在醫院里。

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姐姐”,怎麼能跟薄之琛發生那些事,不僅是寒了姐姐的,還是讓沒有面再求姐姐幫

如果不是因為心中有愧,肯定會去找姐姐,求幫忙把錢還給薄之琛,等日后賺錢了,再還給姐姐。

現在還不是時候,姐姐肚子里孩子尚且年,若是了胎氣,就真的是罪人了。

“你快回去吧,時候不早了。”

婆婆擺了擺手,要攆走。

年輕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忙,怎麼能跟一個老婆子一整日待在醫院里。

何況有護工,說是醫院里給配的,也沒見其他病人有,可能是腳不方便,屬于特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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