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的弧形臺上,落日余暉為鐵藝欄桿鍍上一層金邊。
任歡歡倚在欄桿邊,指尖輕杯中的香檳氣泡。
樓下花園里,賓客們的談笑聲約傳來,像隔著一層玻璃。
"打擾了。"
溫潤的嗓音伴隨著腳步聲靠近。陳言手持紅酒走來,他今天沒有穿正裝,只著簡單的休閑裝,依舊戴著眼鏡,整個人散發著儒雅的書卷氣。
"樓下太熱鬧了。"
陳言微笑著在旁站定,與杯:"我正想請教,《午夜尾聲》里那個搶劫案的細節描寫,你是怎麼構思的?那場雨中的對峙場景簡直像電影畫面。"
任歡歡有些驚訝地抬眼:"你讀過《午夜尾聲》?"
這本小說是大一寫的,當時還沒接室題材,只寫些懸疑驚悚類的。
當然,這本小說并沒有出版,只在網站上寫,不過記得,當時并不是用的歡歡這個筆名,所以除了邊的人,幾乎很有人知道。
"讀過。"
說罷,陳言從后像是變戲法的掏出一本書,正是的新書《室》,書頁邊緣麻麻著索引標簽,"這是第三遍重讀了。能給我簽個名嗎?"
他遞來一支鋼筆,筆尖在夕照下閃著金。
任歡歡接過書時,注意到扉頁上有幾鉛筆批注,字跡工整得像印刷。
"你在研究我的小說?"
翻到被折角的那頁,正是主角在解謎時發現關鍵線索的場景。
陳言推了推眼鏡,"作為一個律師,我很欣賞你對細節的把握。比如第156頁的....不過那個室手法,放在現實中還不夠嚴謹..."
任歡歡忍不住笑出聲:"被你看出來了。當時編輯也說那個機關太理想化。"
"但藝本來就不必完全寫實。"陳言凝視著遠逐漸暗下去的玫瑰園,"就像莫奈的睡蓮,重點不在花瓣數量,而在影的..."
他的話還沒說完,玻璃門被猛地推開。
時南站在門口,黑襯衫勾勒出拔的形,目如鷹隼般鎖定在陳言遞出的鋼筆上。
三人之間的空氣瞬間凝固。
"打擾了。"
時南的聲音冷得像在警局審訊室審問犯人。
他丟下這句,又轉走下樓。鞋子在大理石地面發出沉悶的聲響,像是在抑什麼緒。
“你和時警很?”陳言突問。
任歡歡接過他手里的鋼筆,微笑道:“不認識。”
簽好字后,將書籍和鋼筆遞還給他。
很快,樓下傳來生日歌的旋律,他們便一同前往樓下。
一樓客廳,一年輕男人推著七層蛋糕緩緩場。
站在樓梯口旁的一角,看見方靜臉上洋溢幸福的笑意,便知道此人是誰了。
大概是.....第十個男朋友。
不過不奇怪,用方靜的話說:老娘有錢有,多談幾個男人怎麼了。老娘不止要談,還要又帥又年輕的,畢竟,二十五歲以上的男人,沒什麼力。
至今都沒有懂這句話的意思。
只顧盯著方靜看,沒注意到大廳角落的影里,時南正死死攥著酒杯,指節因用力而發白。他視線沉,死死焊在任歡歡的臉上,以及,故意站在旁邊的那個男人。
那個律師。
那個在畫展上接的律師。
剛才他們一同下樓,男人雖保持著恰到好的距離跟在后半步,右手卻虛懸在腰后,是個隨時可以護住又不越界的姿勢。
呵!好手段啊!
此時,水晶吊燈的暈里,男人低頭對說了句什麼,掩輕笑時,一縷碎發垂落在腮邊。
男人盯著看了一會兒,還是轉過頭去。
同為男人,時南怎會不知道他那個眼神是什麼意思。他的眼神更加沉戾,他覺得他在這樣待下去,他能崩潰。
可那個人,竟敢說不認識他!
"接下來我們玩個游戲!"
方靜突然拍手宣布,臉頰因香檳泛著紅暈,"黑暗中的他。"
周圍的人配合的拉上所有窗簾,熄滅中央的水晶大吊燈。
偌大的客廳瞬間陷黑暗,只有幾盞地燈發出幽藍的微。賓客們發出小小的驚呼和笑聲。
"規則很簡單。"
方靜的聲音在黑暗里格外清晰,"所有人閉眼跟隨著音樂在房間里自由走,當音樂停止時,你到誰的臉,那他,就是你今晚的舞伴。"
隨著最后的地燈熄滅,偌大的客廳瞬間陷深海般的黑暗。
賓客們發出小小的驚呼和輕笑。
任歡歡到有人輕輕推了一把,瞬時就跌一片未知的漆黑。
鋼琴版《月》緩緩流淌,小心翼翼地向前邁步。
"任小姐?"陳言的聲音從右側傳來,帶著溫和的笑意。
剛要回應,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扣住的手腕,一悉的煙味襲來。
是時南。
他滾燙的掌心著的脈搏,不由分說地將拉向某個角落。
"噓。"他的氣息噴在耳畔,激起一陣戰栗。
音樂聲忽然變大,蓋住了急促的呼吸。
任歡歡能覺到時南正帶著在人群中穿行,他的另一只手護在腰后,隔開其他賓客的。
"你干什麼..."低聲音抗議,卻在下一秒撞進一個堅實的膛。
時南將困在窗簾與自己的之間,保持著危險的距離。
黑暗中,看不清他的神,又重復一句,"你干什麼?"
"和那個律師聊得很開心?"他的聲音抑怒意,"還是想那個律師的臉?"
“與你無關。”
“你再說一遍!”
“我說,與你無關,我跟誰在一起,做什麼,都與你無關。”
沉默幾秒,他的聲音再次響起,"休想。"
任歡歡剛要反駁,他突然帶著的手向前探去,在咫尺之距,指尖幾乎到一個鏡框的質!
電火石間,時南又猛地將攔腰拽回。
天旋地轉中,的后背撞上絨窗簾,而時南的手已經帶著的指尖,上他自己的臉龐。
"到了。"他低聲音宣告,拇指引導過自己高的鼻梁,"這里,記得嗎?"
"不記得。"偏過頭,卻正好將脖頸暴在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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