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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227頁

他的指節皙白修長,握筆的時候手背的骨淺顯易見。手好看,勾勒描摹的畫也好看。

而后扯,倏地嗤了聲,重復一遍:“不用。”

盛柳定住,心想:哥們兒,除了“不用”你還會說其他拒絕的話嗎?

……

周日當天,沈厭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紙和筆。

為什麼?

因為他要寫書。

沒錯,他傲,他口是心非。

盛柳提出給喜歡的人寫書之前,沈厭有過這個想法。沒行是因為,寫了書大概率不會送出去,看不到。

雖然現在寫書在一部分人眼里已經過時淘汰了,但有的人也會寫書,小心翼翼送給喜歡的人。

這是一種對TA喜歡的證明。

夜晚,燦星點綴夜空,晚風涼意泛濫。

沈厭站在臺吹風,他雙臂搭在玻璃欄上,借此作,上的黑T恤領口微微低了些許,鎖骨人。他左手提了一罐淺藍包裝的氣泡水,食指有一搭沒一搭地及杯口邊緣,作輕輕的,好似在復述心事。

氣泡水是溫書梨喜歡的牌子,沈厭原本想拿啤酒或者尾酒,但對比下來,氣泡水好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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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了一會兒,他轉,落眸看到盆栽架心培養的玫瑰花。

花朵安靜擺放,片片瓣蕊汲取日月晨緋紅似烈火,于無盡黑夜之下盛開綻放,是畫中景,更是單調黯淡空間下的一抹亮

它們被養得很好,未經任何風吹雨打,花、葉、無一不致,像呵護掌心的寶貝。

是啊,溫室里的花朵,怎麼能讓它們傷?

想到什麼,沈厭移步走過去,托著一個迷你玫瑰小盆栽放在木桌上,繼而坐下。

打開中筆,寫書。

他不知道寫了多長時間,沒有計算。他只知道書寫下一封又一封,對的喜歡宛如月,純粹、濃

第一封書——

【你好,初二七班的溫書梨同學,我是初二九班的沈厭。時間過去稍長,你可能不記得我們的第一次見面,我們在雨幕之中相遇,那天我的心不太好,或者說,很糟糕。我很幸運那天淋了雨,因為我遇到了你。

見到你的第一眼,我便喜歡上了你。都說一見鐘的喜歡是短暫的,可我不相信。我們之間隔了一個班級,距離的拉近也有了每天去看你的理由。你很漂亮,笑起來特別好看,我喜歡看你笑,喜歡看你沒有煩惱的樣子。希你的每一天開心且無憂,平安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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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書——

【溫書梨同學,我是沈厭。這是我寫給你的第二封書,我想,大概不止兩封。我想用書記錄我對你的喜歡,即使你可能不知道它們的存在。

我不太會說浪漫的話,但我真的很喜歡你。假如我行走在高熱干涸的沙漠,眼前出現幻想,那一定是你。不知不覺中,你填滿了我的世界。以后,我會一直喜歡你,不會改變。】

第三封書——

【溫同學,你記得在前不久舉行的運會嗎?當時我在你后不遠的位置,你和你朋友說的話我無意聽到了。你的名字來由,最喜歡玫瑰花,知道這些后我是開心的,因為對你的了解不僅僅只是名字,還有名字之外的喜好。

我可以你‘小玫瑰’嗎?應該可以吧。但我藏了私心,這個稱呼,其他人不可以這樣你,請允許只有我一個人這樣你。】

……

書用詞簡單,沒有華麗辭藻的堆砌,但一字一句,真

-

初三。

溫書梨分到了三十班,沈厭分到了三班。巧的是,盛柳還和沈厭一個班,還是同桌。

班級相隔太遠,沈厭看溫書梨的次數被迫減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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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像水流一樣消逝,悄無聲息的。

有一次,沈厭和盛柳去餐廳吃飯,在一簇枝繁葉茂的樹蔭下,他們看到了溫書梨的影。

盛柳朝著所在的位置抬了抬下,“厭,看那兒。”

不用盛柳提醒,沈厭能看到。

溫書梨蹲著子,背對著他們的方向,離得遠,因此對兩人的談論毫不知

在專心致志地喂貓。

兩人沒走,就在原地站著。盛柳得不行,彎腰捂著肚子靠在沈厭肩膀上,佯裝抱怨:“厭,再不走食堂沒飯了,民以食為天,我們先吃飯哈,吃完飯你再看你的心上人。”

沈厭無波無瀾地回應:“你先走也行。”

音落,不遠的溫書梨小貍花貓的腦袋,輕輕說:“驚蟄,今天的午餐還可以吧?”

溫書梨喂給驚蟄的午餐是貓條和礦泉水,剛從便利店買來的。是走讀生,可以自由出校園,能給驚蟄帶各種各樣的貓條和貓罐頭,小家伙吃得高興,圓圓的大眼睛瞇了一條,狂蹭的手心表達謝意。

“真想把你帶回家養。”溫書梨拿出紙巾,幫驚蟄細心角邊余留的食殘渣,“可惜我媽媽和哥哥都對貓過敏。但你不要傷心哦,在校時間我會經常看你,初中畢業后我有時間也會來看你的,你要記得我呀。”

“喵——”小家伙縱一躍,跳到溫書梨的懷抱。

溫書梨笑了笑,繼續用紙巾給驚蟄發沾染的灰塵。

驚蟄是只小野貓,剛滿一個月大,正值好奇心重的年齡段,什麼都想探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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