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擡起頭來,髒得看不清的臉上眸子出奇的亮,邢目野似的,看得趙公公不自覺的後退一步。
然而那年瞬間就斂了目,啞聲問:“要小工麼?”
趙公公搖搖頭,他要的十個人已經滿了,那年見他搖頭,立即轉過頭去不理不睬。
趙公公倒起了興趣,覺得這孩子有意思,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轉頭,手指一!
好在他邊一個人,眼疾手快的趕將趙公公一拉,賠笑道:“公公你別這小子的鞭子,我認識他,前幾天他在護國寺賣藝,給一羣流氓戴住了揍個半死,都以爲是個蛋,誰知道給人了一下鞭子,翻過來便揍斷了那幾個人的,所以他人你儘可得,鞭子不得。”
趙公公聽得有趣,笑道:“什麼寶貝,這麼稀罕的。”說歸說,倒也沒有再去,那年手指緩後放開,趙公公瞅著他,覺得這孩子筋骨看起來很不錯,一定是個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麼?”
那年擡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裡?”
“皇宮!”趙公公滿以爲這孩子要喜笑開,誰知道那年立即搖頭,“不去!”
趙公公嗆了一下,回頭對側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這犟驢子,有意思呢,你攝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嗎?問他去不去?”
一句“攝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年霍然擡頭,疾聲道:“去!”
兩人都怔了怔,趙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個外地流浪漢子,也知道皇宮不如攝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年的肩,道:“以後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來宮裡做雜役的,我時常來人市,我姓趙。”
那年擡起頭,仔仔細細看了他一眼,點點頭。
一個多月流浪生涯,這是第一個對他表示善意的人,年因塵世風霜磨折而越發冷而兇狠的眸,微微了一。
這年,自然是小七。
負鞭而去,流浪天涯,等著孟扶搖那一頓鞭子,不找到永不能迴歸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戰北野趕走,站在諭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國找,然而隨著戰北野用大批人力都一無所獲,他開始將目投向他國,簡單的人有簡單的思維,而簡單的思維往往能直擊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鄰國軒轅。
找人,自然要從近的地方找起,至於進軒轅花費了他多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負氣而走時,本沒有想到盤纏什麼的,進軒轅後,很快無分文,流浪乞討菜地混日子混著到了昆京——他覺得,孟扶搖是個皇族惹事,最喜歡在人家國都生,昆京一定要去。
沒有銀子,還要吃飯,於是居家旅行打工出遊之必備招數派上用場,他只好去賣藝,賣藝最合適的地方只有護國寺,終於在那裡,他得到了“認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沒見過元寶大人,卻聽戰北野說過這隻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緣慳一面,如今一聽鬧市上的人繪聲繪談起“你媽神對”,立即就想起了元寶大人。
接下來就好辦了,元寶大人在哪裡,孟扶搖自然在哪裡,它被小郡主收爲寵,孟扶搖就在攝政王府。
小七確認這個消息的時候,長長吐出口氣……兩個多月的流浪,從大瀚到軒轅,他不再是瀚朝新貴,不再是前紅人,不再是黑風騎中因爲他年紀小子烈而個個讓他三分的小七統領,不再是新朝建立後人人捧場個個諂的“七將軍”,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揹負著鞭子、用自己雙腳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兩個多月時間,他被雨淋過被雪蓋過,沒日沒夜趕路累病過,走夜路掉下山崖過,沒東西吃菜地被人家用狗攆過,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難堪的,然而最終都咬一咬牙,爬起來傷痕累累再走,第一次菜地被主人罵時他還傷心難了好久,到最後就完全練了,胳膊下塞著老玉米棒子,一邊啃一邊夾住人家追出來的狗,剝了皮好歹一頓牙祭。
那都不是最難熬的。
難熬的是寂寞,被拋棄的深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嶺夜宿,一個人細長的影子對著一堆冷清的篝火,聽遠山巔上野狼對月悠長的嚎,一聲聲在空谷中盪開來,他中也盪出一般的兇猛和野的共鳴,也想那麼奔出去,對著月,直了脖頸長長的吼一聲,吼人世蒼涼,吼爲不溶於羣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樣。
他是狼孩。
自父母雙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裡,一隻母狼領養了他,他以爲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跟它捕獵,和自己的狼兄弟們抱一起打滾,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腳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還快的足跡,月亮圓的時候嚎一嗓子,徹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年,他被一個獵人發現,老獵人撿回了他,教他吃飯教他說話——他一開始只吃生只會嚎。
學會了吃飯說話人類基本禮節,老獵人去世了,獵人的兒子再次扔了他——這個狼小子桀鶩不遜,看人的眼晴狼似的,留著遲早是個禍害!
這句話他隔著門聽見,不過漠然的轉再回到大山,找他那羣狼親戚,老母狼已經死於獵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滾的狼兄弟已經長壯狼,爪子刨著地,敵意的看著他,狺狺低咆。
於是他明白,他回不去了。
無論人或狼,哪裡都不是他的家。
他終究是一個流浪兒,被人類撿回後,山野裡最後驅馳的自由都被剝奪。
後來他遇上戰北野。
遇上狼一般晝伏夜出疾掠如風兇悍而又不失詭詐的黑風騎。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羣狼之首,是將來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頭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鶩的小七,全部的神意志都給了戰北野,全部的熱勇猛都給了黑風騎,他目是直的,像野一樣眼睛只生在前方,不側頭看不見周的景,他也從來不屑於側頭。
於是他犯了這麼樣一個慘痛的錯誤,錯到他自己都無法面對,這些日子睡下醒來走路洗臉,哪裡都晃著戰北野那夜的神和目,那神他不會形容,只是想起卻會撕心裂肺的後悔,他害怕面對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從此後他不洗臉。
那些夜晚,最難熬的寂寞,風嘶嘶的吼,從火堆的這端掠到那端,帶著鋒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紅塵裡虛幻的溫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燼旁凍醒,往往要爬起來,爬上最高的山頂,對著大瀚的方向久久張。
他想,陛下在做著什麼呢?紀羽他們一定佔據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這般的想,想念黑風騎,他從沒離開過黑風騎這麼久,那日子漫長得像一生,這一生裡他終於清晰的看見自己——一頭因爲狼孩世而敵視世人,在人們的保護中自以爲是桀鶩著驕傲著的狼。
前十六年他在主人和同伴的容讓下,放縱著去恨,大步兇猛的走狼的生涯,從此後他學著做人,從最艱難的地方做起。
小七抿著,扛著自己買的做工工,揹著他那什麼都可以唯獨這個不能的鞭子,跟著攝政王府的管家,走進了王府。
他以爲自己進攝政王府纔是最接近孟扶搖的,卻不知道,自己無意中錯過了更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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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無聲無息以臨時小工份跟著管家從外門進府的那一刻,孟扶搖帶著“春梅”,以新皇后之姿,在攝政王府隆重禮迎下,從王府三進連接著宮門的那道紅門進了王府,明正大的邁進紅門時,很是慨的想起了自己前幾天還費盡心思甚至出賣了鐵才進了那道門,世事翻覆可真離奇,進宮一趟,一轉眼自己快皇后了,一轉眼攝政王府竟然自己孃家了。
目一轉,在靠近紅門看見一個記號,鐵已經安然避出去了,似乎還有別人助他?無極的衛,終於趕到了嗎?
王府的府恭敬的將引三進裡靠近小郡主住的“怡心居”,這將是暫時的居所。
不知道,在前進的方向,某個很無辜的追尋了兩個多月的年,正站在了與方向相對的叉點。
有些叉和邂逅,當事人不知,唯有命運知道。
孟扶搖的住離小郡主的香閨很近,攝政王之前自然已經囑咐過兒,對這位未來的軒轅皇后“多用點心思”,兔子郡主除了涉及阿越哥哥的事,其他事都非常聽父王的話,當晚就邀請孟扶搖去喝茶談天,其實兔子郡主哪裡是長袖善舞的主人,喝茶喝得神遊外,談天談得文不對題——兔子郡主最近又瘦了,越哥哥不回來,“神兔”又不見了,派人找了許久都沒有影蹤,直接的後果便是懨懨不起,整天眼眶裡含著一泡淚。
孟扶搖瞅著那泡淚,心想林黛玉遇見都要甘拜下風,看著這個活得緻活得得孩子,有那麼一刻的心,然而又覺得,不破不立,給這個孩子破虛幻的麗城堡,未必不是件好事,有些事,終究是要面對的。
在小郡主香閨呆了一個時辰,天南海北的聊,又和說起以前聽的別國掌故:某王族後代被某鐵腕人追殺,兩人鬥智鬥勇最後兩敗俱傷的故事,小郡主癡癡的聽著,果然很快就開始景生,雙手捧在口長嘆一口氣,說:“好歹不是所有故事都這個結局的。”
“不是這個結局還能是什麼結局?”孟扶搖駭笑,“那兩人深仇大恨你死我活,誰也不可能退後一步,別說他們了,放眼古今,哪家爭權鬥爭有個好結果的?不過就是你殺過來我殺過去罷了。”
“爲什麼一定要殺呢?”兔子郡主迷迷濛濛的道:“還是能找到和平解決的辦法的。”
“郡主真是宅心仁厚。”孟扶搖湊過去,細細嗅純純的嬰兒般的香氣,覺得人生真他媽的不公平,爲有些人就能活在皂泡裡還不被破降落呢?不行不行,孟巫婆一定要惡毒的破之。
“可是和平解決是萬萬不可能的,世上沒有那樣的傻子,肯對生死仇人拱手相讓,要知道一讓,讓出的便是家命,換誰也不肯的。”
孟巫婆笑瞇瞇的種完了毒,起告辭:“郡主我走了哈。”
兔子郡主尚自沉浸在最後一句話的毒裡,迷迷濛濛的道:“啊?哦。”
孟扶搖也不用送——可憐見的,腦子大抵一次只能想一件事,讓專心品嚐孟巫婆送上的青蘋果吧。
當晚,孟扶搖在“怡心居”坐下,關上門對著暗魅笑的時候,來例行每日探兒的攝政王,正在小郡主的香閨,和兒抵膝長談。
軒轅晟坐在兒牀前,萬分憐卻又無可奈何的著的發——這個孩子出生時難產,導致先天太弱,連子也弱不風,雖然他求了師兄月魄親自教導,又從小給兒固本培元,好容易功夫是練出來了,膽氣卻一無長進,有時候他看著這個兒忍不住要想,自己上輩子招了什麼孽,今生沒有子嗣,唯一的兒又扶持不起。
若不是如此,他早就奪了軒轅旻的皇位,什麼篡位之譏,什麼賜姓不能爲皇,滿朝老臣那些藉口,在他看來都是浮薄的笑話,皇權之爭,實力爲尊,他如果有一日真打算了那位置,哪能容那些老臣呱呱?現在讓他們活著,不過是懶得理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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