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糖沒有立馬說話,的視線,緩緩地從唐蘇臉上掃過,那張甜可的臉,慢慢變得扭曲惡毒。
這個世界,有時候恨來的,就是那樣的莫名其妙。
就好像恨唐蘇。
其實,唐蘇從來不曾做過傷害的事,相反,還幫過,但就是恨。
小時候,恨唐蘇那張顛倒眾生的臉,現在,恨唐蘇,是讓景墨魂牽夢縈的真正的糖糖。
“念念說了……”
方糖拖著長音,總是帶著些甜糯的聲音,此時聽上去格外的瘮人,“把的斷指,拿去喂狗!”
方糖的心腹不由自主打了個哆嗦,但還是恭恭敬敬回道,“是,方小姐。”
“至於這個人……”
方糖厭惡而又嫉妒地看了唐蘇一眼,“哪裏來的,就扔回到哪裏去吧!”
拜方糖這句話所賜,唐蘇又被扔回到了柳巷的小公寓。
與離開時不同的是,被帶走的時候,幹幹淨淨,現在躺在客廳的地板上,一的汙。
可能是方糖的心腹也不想把事鬧大吧,他們對唐蘇的傷口做了簡單的止理,還纏上了一層繃帶。
不過,他們對唐蘇做這些事的時候,都已經沒有覺了。
因為的胃太疼,再加上傷口的疼痛,已經嚴重超出了的承能力,被帶出地牢後,就疼得昏死了過去。
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晨,如果不是斷指傳來的疼痛依舊歇斯底裏,還真以為昨天晚上的一切,隻是的一場噩夢。
不敢想,那個說了以後要保護,不再讓到一一毫傷害的景墨,會親口下令,讓人斬斷的手指。
的手機沒被那些人扔掉,用右手攥了手機,本來想過報警的。
但景家的勢力在海城不容小覷,再加上林念念背後的林家,就算是報警,也翻不起半分的風浪。
更重要的是,就算是景墨傷至此,依舊無法忘記,他曾是與同生共死的好友。
疲憊地從地上起,從昨天中午開始,就沒有吃過東西,這麽待自己的胃,對來說,是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活著,真的特別特別累,累,心裏更累,但還是努力想讓自己多活幾天。
多活一天,為小深籌集到手費的機會,就會多一分。
剛給自己煮了一碗小米粥,小公寓的門鈴聲,就急促地響起。
唐蘇生怕是景墨的手下又過來找麻煩了,出乎意料的是,站在門口的是最好的朋友秦暮煙。
秦暮煙致的小臉上打了一層厚重的底,但依舊遮不住臉上明顯的傷痕,顯然,又挨打了。
秦暮煙不想讓唐蘇擔心,進門後刻意將臉別向一旁,不然看到臉上的傷痕。
“蘇蘇,這是十五萬塊錢,我知道不夠小深的手費,你先拿著,我再想辦法幫你湊。”
秦暮煙將厚重的一個紙包塞進唐蘇懷中,唐蘇清晰地看到,一直戴在左手腕上的那隻玉鐲不見了。
“小煙,你的手鐲呢?!”
唐蘇捉住秦暮煙的左手,“你賣了你的手鐲是不是?”
秦暮煙不擅長說謊,被唐蘇這麽問,一時不知道該怎麽回答,隻是有些四兩撥千斤地說道,“我又不戴首飾,留著那手鐲也沒用。”
陸染18歲那年第一次對一個男人心動。 對方大她九歲,在沈城陸軍特戰隊擔任大隊長,是她爺爺老戰友家的小兒子,叫林有期。 男人俊朗痞帥,桀驁不馴,一雙鳳眼內勾外翹,瞥向她時總似笑非笑,像在勾引她。 陸染聽說他至今還是單身,于是大著膽子找他表明了心跡。 卻換來一句漫不經心的:“我對小孩兒沒興趣。” 直到他某次放假回家,聽到陸染正在讓老爺子幫她安排個在部隊當兵的相親對象見見面。 林有期一下子就急了:“相什麼親?你才多大!” 陸染一臉無辜:“我就想找兵哥哥談個戀愛。” 林有期哼笑:“行,喜歡兵哥哥是吧?我給你安排。” 后來某天,陸染去見林有期給她安排的相親對象,結果發現對方居然是林有期本人。 陸染:“說好的兵哥哥呢?” 林有期冷臉反問:“我。不行?” 陸染眨巴眨巴眼,煞有介事地回:“不太行呢,你都多大年紀了?我對老男人沒興趣。” 林有期:“……” 【小劇場:】 被林有期拒絕的那晚,陸染把以他為男主原型的小說標了完結,BE結局。 后來某天,已經開始反追陸染的林有期被告知陸染是個網文作者,并以他為原型寫了篇悲劇結尾的小說。 他連夜看下去,一直讀到小說最后,發現小說里女主最后的自白是這樣的: 這場初戀無疾而終。 可他確實來過, 如臺風掠境, 掀翻了我心中整座島嶼。 ·嬌氣挑剔女神作家×糙漢痞帥陸軍隊長 ·故事開始時:女主18,男主27,差9歲 ·前期女追男,后期男追女 ·【高亮排雷:】女主真嬌氣小哭包,動不動就掉眼淚的那種,介意慎。
時念念第一次遇到江妄,是在派出所門口,少年神色淡的染不上任何情緒。後來,她聽說江妄去年出過事,耳朵也因此喪失聽力,學校里大家對那次的事眾說紛紜。時念念以為,江妄是這個學校最不能惹的人時念念以為,在江妄臉上看不到任何有情緒的表情。 直到她看到了江妄臉上沉淪的神色。少年身上的酒味和衣服上的皂角混合在一起,勾出異常清冽曖昧的味道。他下顎收緊,目光沉沉,克製而隱忍的在她耳邊低聲說“小結巴,我喝了酒,現在特別想親你,可以嗎?”
媚骨天成,說的就是宋嬌嬌。只是,她有人傲人的天賦,卻只能藏着掖着。女扮男裝,混在這男人堆裏,只想保命。可那願意收留她的方鈞庭,看她的眼神越來越不對了。方鈞庭操着曖昧不明的聲音,看着她。“你剛換好的衣服,又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