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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 第七章 簡單普通的命案

“兇手不在西北軍裡?”當眾人還在震驚暮青的推測時,唯獨元修出喜意。書趣樓()

“沒錯。”暮青看著元修眸底湧出的喜,有些不忍,但事實歸事實,該說的還是要說,看向奉縣知縣道,“知縣大人。”

奉縣知縣這會兒跪得都麻了,乍一聽聞暮青喚他,先是愣了愣,隨即趕應聲,“下在!”

“請知縣大人查一下,這家客棧的店家、小廝、昨日來送酒菜食的、你縣衙裡來幫忙的公差,以及你請來的廚子和這家客棧原本的廚娘,這些人裡有誰曾是庶族門第出,家道中落,家裡如今做著使活計,家境貧寒。此人剛直,強壯,許還會些手,昨夜子時後回過家,最要的是他家中曾有人被征兵西北,人死在戰場上,冠有被運回安葬。”

暮青一喚奉縣知縣,元修便知兇手能查著了,正為兇手不在西北軍中喜著,沒想到竟提到了軍烈家眷。

“何意?”元修不是聽不懂,隻是難以相信。

“兇手是西北軍的軍烈家眷。”

“何以見得?”

“那雙舊軍靴。”暮青道,雖參軍時間不長,但有些事還是知道的,“民間不可仿製軍靴,老兵傷兵離軍返鄉時亦不可帶走軍袍軍靴,唯有戰死沙場的將士骨會運回鄉去,骨運不回去的,軍中也會將其舊冠送回家鄉安葬。兇手穿著西北軍的舊軍靴,隻可能是軍烈家眷。”

民間仿製軍靴是要以私軍謀逆之罪論的,雖然可能會有百姓因敬仰西北軍而私製了雙軍靴藏在家中,但這等犯國法之事,即便有那膽大的敢做,也必是藏著掖著不敢穿出門去。可這雙軍靴的鞋底磨損頗重,穿了頗長的時日,不像是私藏在家或是穿那麼幾回能磨出來的,因此民間仿製的可能不大。老兵傷兵離軍返鄉時不得帶走軍袍軍靴也是為了防止民間有人按樣仿製,冒充邊軍將士,因此,兇手穿著的舊軍靴最有可能的就是邊關陣亡將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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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也懷疑兇手在昨夜進城的親兵中,許是誰有兄弟或是至戰死沙場,因此回京路上在行李中私帶了親友舊,行兇時特意穿上舊報仇,但後來我發現軍中親兵不備作案條件。”

“怎麼說?”季延問,話裡帶刺兒,“英睿將軍不是有意包庇?依我看,就如同你說的,有人夜裡穿著軍中舊來了客棧,發現護衛都躲懶醉了酒,便殺了李大人,此事也有可能吧?”

這話一問,暮青尚未答話,元修便目很有力度地往季延上一落!

季延打了個寒,這才發現失言,沒心沒肺笑了兩聲,道:“元大哥,小弟不是那意思,你手下的兵定然不是兇手,但保不齊其他將軍的手下……咳!是吧?”

“是你個愣頭!”元修氣得了聲,暮青都為之側目,他雖無士族貴胄子弟的慣習氣,但到底是出門閥世家,再豪爽也沒軍中漢子那般滿口言糙語,暮青還是頭一回聽他口不擇言。

季延張著,活像下被人卸了。

元修見暮青看他,尷尬之下對季延惱道:“英睿說的總是沒錯的,你聽著便好,莫打岔!”

季延:“……”

暮青道:“對兇手來說,作案不過是時間、手法,進出路線。手法我們知道了,時間我們可以考慮一下。若是西北軍的人作案,會選擇什麼時辰進客棧?”

“夜深。太早了客棧裡的人都沒睡,若是出點聲兒,不僅驚著護衛,還會驚著左右屋裡、後院小廝,麻煩!而且,出來早了,咱們那邊也沒睡,查房易被發現。”元修答。

“沒錯。正因軍紀嚴明,兇手不敢出來太早,同樣也不敢在外時辰太長。可兇手的作案手法卻恰恰很費時間,割舌、雪中藏,樣樣都是費時辰的。若隻為泄憤,殺人割頭足矣,何必大費周章?而且兇也是一大疑點,兇手若是西北軍的人,殺人用柴刀可以推測是為了遮掩份,可柴刀客棧後院就有,取來如此方便,何必要從別帶?豈不更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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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修聞言深思片刻,“有道理!但也許是兇手怕在客棧後院取刀會遇上突來之事,所以刀從別取的呢?比如,柴刀是從我們那邊的客棧裡拿的。”

“他都敢在後院堆雪人了,他還怕取把刀的時辰會遇上什麼事嗎?而且從我們那邊取刀,風險相對這邊反而大些,因為兇手既然想進客棧殺人,他事先並不知道護衛會躲懶醉酒,一定會在來客棧前想好解決護衛的辦法。既然有辦法解決護衛,那他在這邊取刀就是順手的事,我們那邊都是自己人,他不能對自己人下手,且我們崗哨又嚴,他下手的機會反而不如這邊大。”

元修這回不說話了。

暮青又道:“另外,現場沒有發現作案用的柴刀,說明兇手作案後帶走了或是藏起來了,這又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兇手若是軍中之人,用柴刀作案的目的是掩飾份,那麼既然柴刀暴不了他的份,他又何需將柴刀帶走?藏起來也好,帶走半路拋掉也罷,都是浪費時辰的事,何必多此一舉?丟在現場就是!”

元修目一凜,緩緩點頭。

有道理!

“所以,兇手若是軍中之人,作案手法和份不匹配,矛盾之頗多。”

元修聽了,眸中霾一層一層散去,漸。隻是這喜意尚未在心中品出滋味,想起軍烈家屬一事,便又生了憂愁。他沉了會兒,問:“何以肯定兇手在這客棧之?除了軍中之人,難道就不可能是城中其他人趁著護衛睡著了,夜客棧殺人?”

“不可能。若是大將軍想殺一人,趁夜敵營,卻發現無人值守,你會如何做?”暮青問。

“我會不進去!”元修想也不想便道,千軍萬馬不可怕,可怕的是無崗哨,怎麼看都像是有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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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假如兇手跟你想法一樣,他便不會進來,那麼案子就不會發生。假如他想要冒險一探而進了客棧,那麼他怎知除了廚房裡那群醉死的護衛,還有沒有換崗的在?何時換崗?兇手的作案手法如此費時間,他就不怕遇上換崗的?”

“……”

“如果我們是在奉縣住了幾日,那麼我會推斷兇手可能是從客棧外進來的,因為幾日的時間足夠兇手清客棧每日夜裡安排多人值守,護衛是幾人一崗、何有崗哨、何時換崗。可我們來奉縣當晚就出事了,兇手沒可能得這麼清楚,能知道得這麼清楚的隻有客棧裡的人。隻有客棧裡的人知道廚房裡的護衛是兩隊人,值守的、換崗的都在,夜裡已無崗哨,所以纔敢長時間地作案。”暮青道。

這案子的案很簡單,看過和現場,一眼就能明白。費了這麼長時間問審,為的就是排除嫌犯,小查兇範圍。看到那雙舊軍靴時,就知道兇手是西北軍的軍烈家眷,但越州毗鄰葛州,奉縣乃越州邊界小縣,城中被征兵西北的人定不在數,若按這個方向查,要排查的人太多,怎麼也需要個幾日,效率太低!聖駕回京的日子已定,不可拖延太久,所以提審了一些人,問了問案,將嫌犯範圍小到了這家客棧。如此一來,兇手今日就能查出來!

“按說,往客棧裡送酒菜食的待的時間短,不該有作案嫌疑,但是不排除他們進來時留意了崗哨,所以一併列嫌犯查一查吧,反正就這麼幾個人。”暮青說罷,要了杯茶來,喝茶前想起一事來,對奉縣知縣道,“哦,對了,客棧裡沒有針線,柴刀也是兇手自帶的,所以兇手昨夜在護衛酒醉睡後出去過。那時是子時後,城中宵,夜深人都睡了,兇手不可能去買柴刀,也不太可能翻墻進誰家裡針線,這些東西很可能是從家裡拿的,排查時記得問問街坊四鄰,昨夜可聽見隔壁有聲兒,也問問家裡人,昨夜嫌犯可曾回來過。”

一番話說完,暮青低頭喝茶,大堂裡卻無人聲,一雙雙眼睛齊齊瞧著喝茶。

來了客棧不過一個時辰,不僅兇手的機、作案時間、路線和兇查清楚了,連兇手的家世、經歷都斷了出來,甚至連嫌犯的範圍都小到了一家客棧!

奉縣知縣傻愣愣地未,暮青皺眉道:“怎的還不去?知縣大人不想早日擒住兇手,還李大人一個公道?何以如此冷?”

“下不敢!”奉縣知縣一頭冷汗,明知冷這話八兌劉淮,上也得忙稱不敢。

“那就速去。知縣大人謹記兩點——其一,切記顧念同袍誼,速擒兇手!其二,切記還朝之日已定,此乃大事不可耽擱。兩不誤,去吧。”暮青頭也沒抬。

步惜歡瞧一眼,搖頭失笑。

奉縣知縣跪在地上,心中大罵劉淮——瞧瞧你得罪的人,這小將軍心明睿智不說,還是個毒的!你得罪了我跟著倒黴!

劉淮臉皮一的,活似被人打了。

季延眼神發直,湊近暮青,拐了拐道:“喂,斷案如此能耐,方纔就該君前立期查案!贏了多有麵子?”

這人沒心沒肺的,方纔還拔劍揚言要決鬥,這會兒有那不知前的,還以為他和暮青是好哥們。

暮青詫異地看了季延一眼,“抱歉,我立期查的都是特案,這等簡單的普通命案還要立期偵破,你確定贏了我會有麵子?”

簡單?普通?

季延差點咬了舌頭,再一看暮青一本正經的表,才知這小子沒開玩笑。

劉淮的臉刷地青了,方纔暮青不肯立期查案,他還以為底氣不足不敢應,原來是嫌簡單,應了是在侮辱

“哈哈!”大堂裡忽然傳來一聲大笑,呼延昊仰頭笑得恣意。

青州山裡,他的案子是如何破的,他大抵能想象出來了。

眾人神各異,奉縣知縣趁機告請了聖駕,退出了大堂。

一退出來,迎麵便撞上了一人。

那人穿著西北軍的袍,垂頭喪腦,迎麵見奉縣知縣出來,一把便撈了他的袖,急問:“案子查得咋樣了?”

知縣不敢怠慢,道:“英睿將軍已查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正給下去辦。”

那親兵一聽,急出一臉兇神惡煞,道:“差不多了?快說是哪個王八羔子!敢學著俺的話殺人,活膩了!”

啊?

知縣張著,沒聽明白。

大堂的簾子卻刷地從裡麵掀開,元修大步走出,沉聲問:“怎麼回事?”

那親兵一見元修,高高擰起的眉又沒氣神兒地耷了下來,垂首道:“大將軍,俺乾了件蠢事。”

“何事?有話直說!出了邊關怎就婆婆媽媽了!”

“哎。”那親兵應了聲,道,“昨晚俺值守時說了句,俺們村有個族規,長舌婦嚼舌的就把舌頭割了,把起來!這話就是隨口一說,可俺剛才聽說,李大人就是這麼死的?”

元修愣了,後簾子刷地又一掀,暮青走了出來,問:“你為何說此話?”

那親兵明知大堂裡有呼延昊和朝中議和員在,卻,高聲道:“俺看不慣議和,值守時就發了句牢,說胡人該殺,朝中那些主和的狗也該殺!俺們村有個族規,長舌婦嚼舌子的就把舌頭割了,把起來!”

大堂裡嘶嘶氣聲,也不知劉淮等人是驚的還是氣的。

暮青沉默了一會兒,見奉縣知縣還沒走,便道:“嗯,如今更清楚了。嫌犯的範圍又小了,兇手除了備我之前說的特征外,昨夜還去過永德客棧。”

------題外話------

我記得前兩天剛寫案子,就有幾個姑娘猜兇手是軍烈家屬,乃們都是柯南!

這章是昨晚的,今晚還有。

本書由瀟湘書院首發,請勿轉載!

一品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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