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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 第九章 奉縣天破

夫君若能活過來,怕是也認不得了吧?

“我這些年吃過的苦都是那狗害的!他八年前貪了邊關將士的恤銀兩,八年後又要貪去邊關將士保家衛國的心,天意要我殺了他!”楊氏麵忽厲,堂前屋瓦冰凍雪寒,不及婦人目刀鋒寒凜。理了理鬢邊霜白,昂首笑道,“想我這半生,年時隨外祖住過知州府衙,隨父住過縣丞小府,嫁了人也隨夫君過過幾年恩日子。知那富貴滋味,也嘗過清貧滋味,人間苦樂,半生皆知,臨了還殺了個貪出了口惡氣,痛快!殺人償命?那便償吧!我無懼,亦無悔,這輩子到此也知足了。”

“不!”崔遠高喊一聲,抓著楊氏的角,噗通一聲對元修跪了下來,求道,“大將軍,我爹是西北軍陣亡將士,他為國捐軀戰死沙場,我娘含辛茹苦,那狗罪本當誅!求大將軍……”

“遠兒!”楊氏打斷崔遠,低頭他,沉聲道,“殺人償命,此乃國法,莫替為娘求。你自苦讀,國法朝律,你比為娘懂,莫做那罔顧國法之人。當初,你要讀書仕,娘是不願的,娘怕你日後會像那些狗一般貪贓枉法,為求仕途功名魚百姓,若如此娘寧願你子承父誌,便是戰死沙場也是崔家的好兒郎!”

“娘……”崔遠隻知搖頭,哽咽難言。

楊氏俯,輕上他紅腫的麵龐,慈笑道:“娘不能再教你什麼,此事便當是最後一次孃的教誨吧。何謂法理,何謂人,娘讀書不多,論不出大道理來,你自會吧。日後孃不在,照顧好你兩個妹妹。”

崔遠含淚點頭,又猛搖頭。他並非不想承父誌,隻是顧念娘親妹妹,他若在邊關像爹那般戰死沙場,娘該如何終老?他求仕途,誌並不高,隻求一縣父母,奉養娘親,此生足矣。娘親苦熬八年,他亦苦讀八年,再等五年待他弱冠便能熬出頭去,娘竟等不到那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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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輕兒子臉上的淚,眼角亦

不悔?其實也是悔的。

該再陪兒們幾年,他們終究還是小了些。

“大將軍。”楊氏起向元修福了福,道,“民婦不求國法寬恕,但有一事相求。”

“夫人請說。”元修扶起楊氏,向一揖,此一揖非賠罪,乃出於敬意。

“民婦殺了李本,想那李家必不肯善罷甘休。我兒自苦讀,李家在朝一日,定不會讓他仕。民婦不求大將軍提攜我兒,隻求大將軍能莫讓李家暗害我兒。”楊氏道。

一生好強,不肯求人,雖教導孩兒不可替,終還是忍不住替子求個庇佑,這是這當孃的最後能為他做的了。隻要兒子日後仕途無患,兩個兒便能得兄長庇佑,也走得放心了。

“夫人放心,有元修一日,李家必不敢報復!李本雖死,貪汙邊關將士恤銀兩一案卻未結,元修回朝之後定奏請朝廷徹查此案,還夫人和我邊關將士家眷一個公道!”元修道。

“多謝大將軍。”楊氏謝道,此案若查,李本死後也保不住後名,的這口氣也算出痛快了。

的一條命能揭開朝中貪汙恤銀兩案,值了!

楊氏抬頭向奉縣知縣,問:“知縣大人可需民婦畫押?”

奉縣知縣還跪在地上,起時隻覺腳步虛浮,後背冷汗涼脊骨。他看了縣衙主簿一眼,那主簿忙遞上張罪狀來,筆直接遞到楊氏手中,楊氏提筆蘸墨,毫不遲疑便要畫押。

旁邊忽然撞過一人來,硯臺翻落,墨潑了知縣袍,崔遠一把搶過楊氏手中的紙筆,一手抓著那罪狀,一手抓著筆,跌跌撞撞便沖出了大堂。

“遠兒!”楊氏驚喊一聲,慌忙回,見崔遠已沖到了縣衙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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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門口有兩班衙役守著,門外尚有林衛隔著圍觀的百姓,見崔遠沖出大堂,兩班衙役拔出刀來便圍。

長刀寒,風雪漫天,青衫舞著一桿狼毫,雙目紅,舉止癲狂,“別過來!都別過來!”

“遠兒!”楊氏喊著便也往大堂外奔,剛奔出兩步便被人推在地。

奉縣知縣大步奔去大堂外,揚聲道:“反了!拿下!”

衙役得令,圍而上。

“不可傷他!”元修大步而出,喝道。

那兩班衙役眼看要將崔遠斬於刀下,見是元修下令隻好紛紛收刀。

但聖駕正在縣衙,大堂外兩邊皆是林衛,林衛不從元修之令,長槍森寒,刺風破雪齊指崔遠!

崔遠在如網刀槍裡將那張罪狀高舉頭頂,向著衙門外圍觀的奉縣百姓,高聲道:“奉縣的父老鄉親!你們看看,此乃我孃的罪狀!”

百姓們迎著風雪那罪狀,雪花漫天,墨跡細,一頁疊一頁。青衫年高舉罪狀,雪沫沾眉,涕淚冰,道:“你們看不見,我念給你們聽!”

他橫袖抹一把臉,狠了鼻涕眼淚,低頭翻看那罪狀,未讀先笑,“茲有毒婦楊氏,殘殺朝,行割頭割舌,之實,此乃不道重罪,其罪當誅!”

年捧狀長笑,笑出了一腔氣,“不道!何謂不道?《大興律疏議·名例·十惡》中有記——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造畜蠱毒厭魅者!我娘隻殺一人,也可稱不道?知縣狗除了貪昧恤銀兩,還會何事?朝律都不知,竟寫出這等罪狀來,也不怕笑掉天下人的大牙!”

知縣氣了個倒仰,指著崔遠手指發抖,“栽贓!栽贓!給本縣拿下這狂徒!”

“狗敢說栽贓?”崔遠怒笑一聲,回問衙外百姓,“鄉親們,朝廷為邊關陣亡將士家眷發下的恤銀兩,有誰家收到過?站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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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雪如刀,百姓聚著,人人沉默。

“八年了!狗走了一個,來了下一個,恤銀兩可曾到過誰家家門口?”崔遠高聲道,“是有到過咱們家門口之!何?一副舊冠!我們的兒郎,赴邊關,殺胡虜,一條命換二十兩銀,養了一群狗,上買下欺民!買花的是我們兒郎的賣命錢,欺殺的是我們兒郎的父母娘親!敢問這等世道,公理何在!”

人群沉默如死,風雪掩不住那些糙的臉頰和被風吹紅的鼻頭,雪沫糊著的眉睫下一雙雙眼眸沉如淵河。

“我娘殺的是何人?狗李本!鄉親們可還記得此人?貪了我們三年恤銀兩,朝做了泰和殿大學士!如此狗竟能居二品,朝廷瞎了眼!”崔遠一揚手中罪狀,怒笑,“瞧一瞧!我娘殺了個狗,罪狀寫了三頁!那那些狗的罪狀是不是也來寫寫看,看是不是罄竹難書?”

崔遠揚起那三頁罪狀,撕了個碎,隨手揚出,紙片紛飛,大如雪花。

沒有哪一年的雪下得比今年痛快,一道衙門隔了青衫年與百姓,卻隔不斷那一道道進衙門的目。日雲後,天幕昏沉,一聲高喝如雷,捅破了這奉城縣的天。

“寫!”一聲年清音,自大堂而來。

年走進風雪裡,一戰袍出了群,站去衙門口百姓前,道:“法理無,國法公正!殺人償命,貪贓伏法,此乃公理!公理在法不在,士族犯法當與庶民同罪!”

暮青遞出一疊紙給崔遠,道:“寫!聖上在此,且告狀。”

崔遠下意識接過那疊紙,怔怔著暮青,隻覺這人頗怪,既審娘親又敬娘親,既是又伐究竟站在誰那一邊?

他看不懂暮青,拿著紙筆,寒風裡站著,一時下不得筆,衙門口卻不知誰附言了一句,高喊一聲:“寫!”

百姓霎時炸了鍋,自古欺民,民多忍著,一朝忍不得,人便開始向前推。

“寫!告狀!”

“告狀!殺狗!”

“殺狗!放楊氏!”

聲浪一浪高過一浪,林衛力阻擋,未有聖意,不敢傷民,隻被得節節後退,眼看到了縣衙門口。

大堂門口奉縣知縣驚問:“英睿將軍此舉何意?難道將軍也要反了朝廷?”

“知縣大人臉真大。”暮青負手冷笑,奉縣知縣卻一時沒聽懂。

“寫。”暮青囑咐崔遠一句,崔遠正愣著,下意識哦了一聲,低頭就寫,暮青這才抬頭道,“不要代表朝廷,朝廷不想被你代表。此不為反,謂之伐。不伐朝廷伐貪,何以伐不得?”

“說得好!”崔遠忍不住贊了聲,到底還是年心,此前為母請命一腔氣,此刻因有人站在自己一邊便頓生希,隻為暮青一句話便對的疑淡了些,問,“將軍也讀過聖賢書?”

“寫你的。”暮青道。

奉縣知縣的臉似隔空被人掌摑,從臉紅到了脖子。恤銀兩一事已捅破了天,加上李本被殺,他不僅仕途不保,連命都可能不保,當下也顧不得再與暮青客氣,凜然道:“將軍若對下不滿,可上奏彈劾,何以煽民怨,難道是圖謀不軌?”

“民怨不是我想煽,想煽就能煽。不欺民,何來民怨?”

“將軍怎能聽信這些刁民一麵之詞?聖駕就在縣衙,將軍煽民怨,莫非想要激起民變,引民沖撞縣衙,危及聖上安危?”奉縣知縣自知辯才差得遠,也不與暮青辯,隻咬死了把罪往上安,義正言辭質問。

暮青頭也沒抬,隻看崔遠寫的罪狀書,空回道:“代表完了朝廷代表聖上,說你臉大,還真打腫充上了。這會兒倒了擔憂聖安的良臣了,臉!”

奉縣知縣一口悶在口,吐不出咽不下,兩眼紅,想要殺人。

這時,林衛已經退到了衙門口的門檻邊上,放眼一,衙門外的長街上,不知何時擁滿了奉縣的百姓,人群麻麻,一眼難盡頭。縣衙裡一名林衛的小隊長聽著事有不對,飛蹬墻上了屋簷,立在縣衙屋頂遠,見大雪如幕,百姓堵滿了縣衙周圍數條街!

楊氏之案在審的時候就傳了出去,這時怕有大半城的百姓出了家門。

一個李本案,牽出恤銀兩案,捅破了奉城縣的天!

那小隊長躍下時,衙門口的林衛已攔不住百姓,為首的幾個林衛眼看就要被推倒,暮青回頭向大堂裡。

這廝真看得下去,還不出來!

心裡剛唸叨完,便見大堂重重人影裡,一襲火紅袂掠過,登高坐堂,遠遠來。

有宮人尖著嗓子報道:“聖上到——”

------題外話------

我看到有姑娘說這個案子沒有起伏,我要說的是,我不會為了案子而寫案子,回朝途中這個案子,在全文中意義和影響是很深遠的,它或許不夠重口味,但它絕不是一個沒有用的案子。

……

這章裡的不道罪,“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造畜蠱毒厭魅。”出自唐代法典《唐律疏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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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一,狂寵無主智謀無雙,男主腹黑睿智,強強相遇。

彩片斷:

“左妹妹,我喝歌給你聽好麼?”

白了他一眼,他並不在意,輕咳了咳後唱道:“兩隻老虎兩隻老虎在親熱,在親熱,兩隻都是公的,兩隻都公的,真奇怪真奇怪!”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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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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