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從簡。
我沒和沈晝說過我的病。
晚期,基本治不好了。
我也沒告訴過沈晝,我不會嫁給他。
我能接沈晝的一切。
唯獨接不了背叛。
想想他把別的人抱進懷里,親吻著的眉眼,在上尋找我年輕時的影子,我就覺著胃里一陣翻涌。
惡心不已。
我十八歲跟了沈晝,到現在整十年。
如今,醫生說我也就剩半年可活。
這麼算來,我在他上浪費了小半輩子。
剩下這麼點日子。
我只想做唐箏。
我定了出國的機票,想趁我還有力氣,去看看這個我熱,卻從未去看過的世界。
而機票也定在了下月初三。
6
清早,我在日歷上劃掉了一天。
距離出國,還剩十天。
后響起開門聲。
沈晝裹著一風雪進門,褪了外套,走過來抱我。
他還是不喜歡我的短發。
視線隨著我落在日歷上,沈晝看著重重圈起的下月初三,笑了聲,輕輕著我的臉,「迫不及待想要嫁給我了?」
他數了下,「還有十天。」
他把臉埋在我脖頸,「這兩天我空陪你把頭發染回黑,再接個長發?」
「婚禮上一定很。」
「不用。」
我面無表的看著日歷,「沒幾天了。」
「短發也好的。」
沈晝默了好一會,「嗯。」
他松開手,拎起搭在椅上的外套,「婚禮事多,老三那邊昨天剛被砸了場子,我最近忙,先不回來了。」
沈晝說話時盯著我看。
像是等著我服。
等我說好,你陪我去染發吧,去接回長發吧。
可我只是淡漠地回著他。
「去吧。」
「反正,就剩十天了。」
沈晝沒說話,轉邁夜里。
再沒回頭。
7
距離婚禮還有七天時。
我去了城郊一家紋店。
老板娘三十來歲,保養的很好,但滿眼滄桑。
看我一眼,
「紋什麼?」
我擼起袖,指著腕骨的 sz,又出鎖骨下方的梔子花。
「都洗掉。」
老板娘看了眼,「洗掉會很疼,而且,會留疤。」
我笑笑,「不怕。」
我現在最不怕的就是疼。
至于留疤——
我渾上下那麼多疤,也不差這兩。
更何況,說不定再過半年,這副子就一抔灰了。
老板娘和我閑談,「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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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嗯,快了。」
「還有七天。」
老板娘嘖了聲,「這麼有儀式,分手還有倒計時?」
許是店里太安靜,也或許是和老板娘投緣,不知怎麼,我看第一眼就覺著,我們像是一路人。
我和聊起了過去。
當初,沈晝追我時,我給了他一個期限。
三百天。
如果他能堅持下來,我就跟他。
于是,沈晝每天早上出現在我面前,都會算著日子。
「倒計時一百七十九天。」
「唐箏,還有九十六天,你就是我朋友了。」
「還剩一天了,準友。」
……
當初風雨無阻堅持三百天把我追到手的男生。
卻在后來的十年里。
漸漸生厭。
和老板娘聊的很合,洗掉紋時,我給提起那兩的寓意。
腕骨的 sz,是我和沈晝在一起一年時紋的。
那時我被他仇家綁架,用來威脅他。
沈晝為了救我只赴約。
明知是死的局,他卻去的毫不猶豫。
那次,他險些被人砍死。
他出院時,我去了趟紋店,在腕骨紋了他名字的寫。
那時我天真的想。
這輩子我就認定沈晝了。
可當晚,當我獻寶般把尚還發紅的手腕遞到沈晝面前時,他卻愣住了。
沒有我想象中的。
他皺著眉,先問了我為什麼,又問我疼不疼。
最后,他把我抱進懷里,「以后別做了,我不喜歡。」
「不喜歡你傷害自己。」
「你這樣就很好,不需要改變,我很喜歡干干凈凈的,完無瑕的唐箏。」
那時年紀小,只當他是心疼我。
卻不曾想,實際上沈晝已經說了心里話。
而口那朵梔子花,是在沈晝發誓,說二十八歲那年一定娶我時紋的。
沈晝最梔子花,它純白無瑕。
所以我把它紋在了口。
等著沈晝娶我。
如今,沈晝終于在我二十八歲這年定下婚期,他正在計劃著七天后的婚禮。
我卻在計劃著如何離開他。
雖說這幅子已殘敗不堪,但我還是不想在離開時,上留有與他有關的烙印。
我指著另一側鎖骨下方,告訴老板娘。
「在這邊紋一朵凌霄花。」
沈晝梔子花。
而我偏凌霄花。
他要我純白無瑕。
可我人生僅剩的這段日子,偏要自己做傲于高墻的凌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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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從紋店出來,已是傍晚。
我和老板娘很是投緣,彼此留了聯系方式,加了微信。
回家時,路過一個售賣棉花糖的小攤。
我忍不住停下腳步。
上次吃似乎還是小時候,那時外婆還沒去世,會在我被棉花糖饞的走不路時,掏出上所有零錢給我買。
總是看著我吃完,最后又笑罵一句「饞丫頭。」
外婆總是喜歡看著我笑。
笑的那張蒼老的面孔,皺紋愈發深邃。
寒風拂過,將記憶吹散。
我走到攤前,買了一個兔子圖案的棉花糖。
很甜。
和記憶中一樣的甜膩。
路過街角,聽見一個小孩高聲問著,「媽媽你看,那個阿姨好酷啊!但為什麼會吃棉花糖?」
「那不是小孩子吃的東西嗎?」
媽媽笑著解釋,「誰說棉花糖只能小孩子吃?大家都可以,吃點甜食,人會變得更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