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有一種畸形行業,稱為“養瘦馬”。窮人家生下一個容貌姣好的孩子,長到七八歲時,就會有富家領去收養,貧多瘦弱,稱其為“瘦馬”。教“瘦馬”歌舞聲樂、琴棋書畫,長後賣與豪門作侍妾婢,便可從中牟利,賺取高價。
這種風氣在太安城尤其盛行,往往十幾貫銅錢買一個小孩,養後可賣出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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