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在一間不大的鄉鎮酒店里辦的。紅綢、花門、拱形氣球,廉價卻熱鬧。
新娘是我姐姐,林姝怡。
是我名義上的姐姐。
我坐在角落,穿著那件自己改的白婚紗,袖口松了線,擺有點灰。
它本該是我的。
1
三個月前我訂了婚,那時候家里開會討論,誰都不反對,連我媽都拍著我手說:「知夏啊,你能嫁出去,媽就踏實了。」
我攢了兩年錢買這件婚紗,訂制的,樣式簡單但布料上乘。我一直留著想在自己婚禮上穿。
可它現在,被姐姐披在上。
我看著踩著紅毯,挽著我曾經的未婚夫,一步步走上臺,手里捧著花球。
他們的笑臉刺得我眼睛生疼。
婚禮籌備到一半時,我才知道懷孕了。
他回來找我,說:「你大度點,讓給吧,孩子都來了。」
我媽說:「一家人,計較這個干什麼?比你懂事,你以后會有更好的。」
我爸說:「反正你也不太適合當媳婦,姝怡子溫和,婆家喜歡。」
我那時嗓子發啞,說不出話。
也沒有人問我愿不愿意。
姐姐向我走來,把手中的花球塞給我。
「你留著吧,遲早會用得上。」
我沒接,眼神一寸寸掃過手上戴的戒指。
那是我當初和他一起選的,五千六百塊,卡著我所有預算買下的。
他握著的手,眼神避開我。
我媽在一旁催:「別發呆啊,知夏,快給你姐當伴娘!」
我低頭笑了笑。
「好。」
我轉回到后臺,把那件婚紗了下來。
本來就不是的碼數,穿在我上太松,在上剛剛好。
我把婚紗疊好,重新套上那件舊子,是前年表哥結婚時我穿過的,領口還有一點褶。
我看著鏡子里自己的臉,蒼白、沉默、眼神麻木。
耳邊是喜樂鞭炮聲,是親戚的祝福,是我爸在外面跟人笑著說:「倆孩子都懂事,誰結都一樣。」
可我知道,不一樣。
從頭到尾,都不一樣。
婚宴中途,我溜了出去,站在后巷風的地方,吹著冷氣。
那是十月末,風很,刮得人皮發。
我媽追出來,把一封信塞給我:「這是房子的買斷協議,你簽一下。」
我愣了愣:「什麼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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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出嫁不了了嘛,那套房子原來是寫你倆名字的,現在就不要占了。你不是一直說沒了嗎?干脆點。」
我盯著那張紙看了很久。
我清楚地記得,那套房子是我付的首付,一點點地攢出來,寫的是我名字。
可我媽說:「你也別爭這些了。你住在家里吃家里的,給家里出點錢本來就正常。姝怡以后還要養孩子呢。」
說這話時神自然,語氣溫,好像是在教我諒別人。
我看著那張臉,忽然覺得悉又陌生。
我忽然問:「媽,你記得我是怎麼來的麼?」
微微皺眉:「說什麼胡話?」
「你說我不是親生的,那你收養我,是為了養我,還是——為了方便拿來給你親閨鋪路?」
臉一下變了。
「你什麼意思?誰養你這麼多年,飯白吃了?」
「我小學就開始洗碗,高中學費,大學的生活費從來沒多給過一分,我打工你們補牙鑲金鏈子,你讓我養家我養,你讓我讓房我也讓了——」
我盯著眼睛,一字一句:
「那你告訴我,我到底還欠你們什麼?」
氣得發抖,抬手就要打我。
我一把抓住。
「你敢打,我就去派出所報案,說你騙我簽字,騙我房產。」
的手僵在空中。
沒想到我真的會翻臉。
我松開,轉就走。
后傳來的罵:「你白眼狼!我們把你養這麼大,你竟然翻臉不認人?」
我頭也不回,腳步穩穩地踩在冷風里。
那一刻,我知道我失去了什麼。
也終于明白:
我從來沒擁有過。
我回到租的房子,發現門鎖換了。
房東說:「你媽說你搬走了,房子退了。」
我站在街頭,天黑風大。
背包里只剩幾百塊錢、一個手機和那件被剪壞的婚紗。
我低頭笑了一下。
「行。你們不要我,那我就自己活。」
2
我站在街頭,風吹得臉發麻。
燈昏黃,后是一地冷清。
房東阿姨一臉為難:「你媽拿了你的東西,還說你另找地方去了。」
「你東西都沒了,我也沒辦法……說是你親口同意的。」
我沒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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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著門卡一手著圍,像是真的覺得對我愧疚。
可我知道,不會幫我。
只是怕惹事。
我走到樓下的保安崗亭,看了眼監控角度。前幾天出門時我隨手拍過門口照片,還有快遞簽收記錄。
我把這些整理好,拍照,發給了一個朋友——趙文婷。
「我想立案。」
趙文婷是我大學同學,現在在本地法院做書記員,平時說話直來直去,是我為數不多能信的朋友。
電話幾乎秒接:「你房子還毀你私人品?你留了字據沒?」
「當時讓我簽的協議是空白的。」我語氣低,「說補充容我不用管,寫好就行。」
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
「知夏,你被詐簽了。」
凌晨三點,我在派出所門口坐著。
我沒有車,搬不走任何東西,連住都沒了。
值班員警看著我,又看了眼材料,皺了眉:「是你媽?」
我點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