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太後同意施絡兒宮,但跟李錦年來了一個約法三章,隻要太後答應三個要求,李錦年就可以由著自己的子來。
其一,皇後的孩子是皇長子,又是嫡出的正統,太後要李錦年立孩子為太子,這樣可以避免日後兄弟們為了皇位手足相殘。
其二,施絡兒宮不能封皇貴妃,最多隻能封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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