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禹離開巡捕總房,搭了一輛車,按照潘雲發的定位,趕往劉記大串。
審犯人的事,就給宋峰了,雖說已經審的差不多了,可是還得繼續挖。這種事,由重案組的人負責就行,張禹也不能說,這一天天的就長在巡捕總房了。
鎮南區巡捕總房距離潘雲所發的位置可不近,搭車都花了一百多纔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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