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當天,婆家大嫂搶走了我的金鐲子。
振振有詞:「我訂婚的時候,金價 300 元一克,現在金價 900 元一克。」
「雖然婆婆給我們買的都是一百克黃金,但這中間是六萬元的差價!」
「我也不跟你算那麼清,你把這個金鐲子讓給我,這事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我直接奪回我的金鐲子。
「你那一百克和我這一百克黃金的價值是一樣的。這怎麼能算你吃虧了呢?」
但嫂子不管不顧,當著滿堂賓客的面打滾:「不活了,我不活了,婆婆偏心,妯娌難相,我還活著什麼勁。」
未婚夫求我:「嵐嵐,大嫂難纏,不就一個金鐲子嗎?咱們讓給算了。」
未來婆婆也勸我:「嵐嵐,你大嫂過得苦,你讓讓。」
讓是吧?我直接把未婚夫讓給行不行?
1
沒訂婚前,我就知道,裴野有一個難纏的大嫂。
第一次去他家吃飯,就因為裴野媽媽給我買了一點荔枝和山竹,大哭大鬧。
「我第一次上門的時候,你只買了砂糖橘和草莓,如今卻給買荔枝和山竹,你分明瞧不起我。」
裴野媽媽解釋:「你第一次上門的時候,是冬天,現在是夏天。當季水果不一樣,我對你們的心是一樣的啊。」
但大嫂不管不顧,氣得把桌子直接掀了。
「我就知道,裴妄沒有裴野有出息,你們都瞧不起我們大房。但你別忘了,呈呈才是你們裴家的長孫,你們休想撇過我們大房。」
裴妄一言不發,蹲在旁邊煙。
裴野媽媽小心翼翼哄著大嫂。
裴野把三歲的裴呈抱在懷中哄。
我站在原地,尷尬死了。
那天回去后,我就跟裴野提了分手。
那樣復雜的家庭,我才不要嫁進去。
裴野連夜開車來找我,又站在我家樓下喂了半夜的蚊子。
第二天我醒來看到他上一個又一個被蚊子咬出來的包時,我淚水忍不住往下流。
怎麼說也是我從大一就開始追求的男孩子。
那時候他拒絕我的理由就是:「嵐嵐,我家庭太復雜,你本應該有明的未來,而不是跟著我一起陷泥潭。」
彼時我年輕,氣盛。
我以為他是說他家庭條件不如我家。
所以我直接抱住了他:「你是喜歡我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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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眼底閃過我不懂的復雜,耳尖卻悄悄紅了。
我踮起腳尖親了他一口:「裴野,再復雜的家庭,我也不怕。大不了你就跟我回程家,我爸媽一定會喜歡你的。」
確實。
爸媽看到裴野的第一眼,就點了頭。
畢竟他長得又高又帥,專業課好,為人也謙遜。
後來一切更是順理章。
我家就我一個孩子,所以得知我們畢業后準備結婚。
爸媽就給我準備了房子車子,當然,寫的是他們的名字。
這些年,我們看多了凰男吃絕戶的例子。
裴野得知此事后,沒有任何異常。
反而直言本就該如此。
還說我爸媽能在我們困頓時如此幫扶,來日他一定不會辜負二老和我。
并且未來婆婆也極有誠意。
主提出十八萬八的彩禮、一百克的黃金,還有我們的孩子可以姓程。
想著反正以后,我們跟大嫂離得遠遠的,所以我就忽略了那個小曲。
但我沒想到,訂婚當天,大嫂居然還要上臺來鬧。
而裴野和他媽媽,永遠都無條件的遷就忍讓他大嫂。
這也就罷了。
他們還強迫我也忍讓。
這我不能忍。
我把盛黃金的盒子直接摔到裴野上。
「拿走,都拿走。把這些全部拿給你大嫂,裴野,我們完了!」
2
這話一出。
現場紛的氛圍一頓。
裴野眼眶倏然紅了:「嵐嵐,我跟你說過的,我家庭比較復雜!」
裴野媽媽也著急來拉我的手:「嵐嵐,好閨,媽知道今天委屈了你。媽跟你保證,來日一定補償你,咱們別讓人看笑話行不行?」
我卻一點點掰開裴野媽媽的手。
「阿姨,今天是我跟裴野訂婚的好日子,我爸媽、親友都在。」
「如若我被人欺負到頭頂,卻不反抗,來日我爸媽如何在親眷面前抬起頭?」
「他們驕傲了一輩子,我不能讓他們因為我,淪為別人的笑柄。」
裴野媽媽急得眼淚都落了下來:「好孩子,阿姨知道,這事是我們理虧。但你大嫂這人就這樣,你就看在阿野的份上,退讓一步行不行?」
我氣笑了。
「大嫂又不是孩子,憑什麼每次都讓我忍著?」
「十年前一百克黃金,和現在一百克黃金有什麼區別?」
「就算現在買的貴,但賣出去的價格是一樣的,我不懂,為什麼大嫂對我敵意那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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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野媽媽眉頭皺,裴野擋在了他媽媽面前。
「程嵐嵐,你非要如此咄咄人嗎?」
我不明白。
被欺負的人明明是我啊。
我只是講道理,怎麼就咄咄人了?
爸媽氣得來到臺上,拉過我的手就要帶我走:「裴家規矩大,我程家高攀不起,婚事就此作罷。」
我家那頭的親戚也作勢要離席。
裴野「砰」一聲,跪在了爸媽面前。
「叔叔阿姨,今天這事,我知道委屈了嵐嵐。我發誓,以后我每年都給嵐嵐買一個大金鐲子,求求你們,看在我和嵐嵐這麼多年的份上,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