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數月,岳飛連連告捷,直朱仙鎮,後方的汴京已近在咫尺。
就在這樣的勝利形勢下,岳飛寫信回朝,留下了千古名句:「直搗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字裡行間,滿是對收復故土的信心與豪。朝野上下,無不振。百姓奔走相告,認為十餘年的屈辱終將洗雪。連臨安城的老百姓,都開始傳唱「迎二聖復中原」的歌謠,盼被俘的徽、欽二帝能重返京師。
然而,就在萬眾期待之際,風雲突變。臨安傳來一道又一道詔令,高宗趙構連下十二道金牌,急召岳飛回師。這十二道金牌,每一道都代表著皇帝的懼意與決心。開始時語氣尚屬婉轉,稱「邊境多虞,須將軍回京商議」。到後來卻直言「若不回軍,將以抗詔論罪」。岳飛無奈,只得撤回大軍。他長嘆一聲:「十年之功,廢于一旦!」
朱仙鎮的勝利,如同曇花一現,為南宋歷史上最令人扼腕的瞬間。眼看中原在,卻因一道詔令而戛然而止。此事背後的推手,正是秦檜。
秦檜當時已逐步掌握朝政大權。他深知高宗心中最大的恐懼,不是戰敗,而是「二聖還朝」。若北伐功,迎回徽、欽二帝,趙構的皇位地位必將搖。秦檜便抓住這一點,極力遊說高宗,稱「長期用兵,必搖江南基,實不利于宗社安危」。他進一步誇大戰爭風險,渲染國庫空虛、百姓疲敝,主張「以和為上」。在他的作下,高宗逐漸被說服,終于下令強行召回岳飛。
對秦檜而言,這既是迎合皇帝的上策,也是鞏固自地位的良機。只要議和得以確立,主戰派自然失勢,他便能獨攬相權。而岳飛,正是他最大的絆腳石。于是,一場政治清算隨即展開。
岳飛返朝後不久,便以「莫須有」之罪被捕獄。審訊過程中,秦檜親自主導,設局羅織罪名。史料記載,連負責審訊的史員都覺得罪證不足,遲遲不肯下筆。秦檜卻冷冷一句:「莫須有!」這三字為千古罵名。最終,在紹興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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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冬,岳飛與其子岳雲一同被死于臨安風波亭,年僅三十九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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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之死,不僅是南宋軍事力量的巨大損失,更是民心的重創。韓世忠聞訊後痛斥秦檜,高呼「壞我大宋社稷者,正是此人!」民間百姓更是悲憤莫名,將岳飛視為民族英雄,而將秦檜與王氏定為千古佞。
隨著岳飛被害,韓世忠被邊緣化,張俊轉而附和議和,南宋徹底失去了北伐的可能。翌年,紹興和議正式簽訂,南宋承認自己是金的臣屬,每年進貢銀絹二十五萬匹兩。這份條約表面換來邊境平靜,實則是國恥的鐐銬。中原百姓自此被永久拋棄,他們的復土夢想為遙遠的幻影。
回顧這段歷史,我們不得不承認,南宋收復中原的最後一次現實機會,並非因戰場失利而破滅,而是因政治決策而生生被扼殺。朱仙鎮的戰果本有可能改寫格局,但在高宗與秦檜的聯手下,化為烏有。
後人對此評價極為嚴厲。明人王夫之直斥:「秦檜之罪,不止賣國,實賣天下人心。」近代學者亦認為,南宋偏安的格局正是自此定型。若無十二道金牌,歷史或許另有不同走向。但歷史沒有如果,留下的,只有一個錯失的良機,以及千年難平的恨。
秦檜在其中的角,無論如何辯解,都與「斷送希」四字相連。他不是單純的「議和推手」,而是用權與逢迎,將一個本可再起的王朝,鎖死在屈辱偏安的道路上。這正是他「千古罪人」名號的最直接源。
第五章:真面目
——
逢迎上意與權力至上
在南宋歷史的舞臺上,秦檜的名字幾乎與權力劃上了等號。他自紹興初年逐漸掌握相權,直至去世,前後二十年幾乎不曾搖。對于一個朝廷而言,宰相能長期穩坐相位,本已罕見;對于風雨飄搖的南宋而言,這樣的「穩定」更顯反常。究其原因,不是因為秦檜有卓越的軍功,也不是因為他擁有超凡的民,而在于他深諳一個竅門:迎合皇帝的心理,把逢迎之發揮到極致,並以此鞏固自地位。
高宗趙構的心思,簡而言之,就是「保宗社」。他親歷靖康之變,眼見父兄被俘,宗室淪落,對金人既懼又畏。對他而言,北伐與收復不是首要之務,最重要的是保住自己在臨安的皇位,維持半壁江山。任何可能危及這個目標的人事,都令他不安。岳飛的功高震主,是一種不安;主戰派文臣張浚、趙鼎的堅持抗金,也是另一種不安。唯有議和,才能讓趙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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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正好看準這一點。他在金營的經歷,讓他深知金人的脾與需求,也更明白只要南宋願意低頭,金國就會允其偏安。于是,他一面以「雙方可以並存」的言辭安皇帝,一面極力推行議和政策。這種立場,正是高宗的答案。于是,秦檜為了最「合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