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到最后,我抱住李遠一的腰,「不過還好了,我還有你不是嗎?」
李遠一抱著我低頭在我眉間又親了一口。
我卸下一疲憊安心睡去。
這麼多年,我也就只能在李遠一邊安心睡著。
而算起來,我和李遠一已經認識二十多年了。
我爸媽這麼長時間從來沒問過我的過去。
他們或許有,但真的不多。
畢竟他們毫不在意我經歷了什麼,他們無法拋棄紀佳妍,也永遠無法再毫無芥地我。
而他們不在的那二十多年,我經歷了太多,也早已經有了新家人,李遠一。
那年,我在醫院被換走后,就被丟了。
第一次撿我的是一對結婚不久的青年夫婦,也是我的第一任父母。
他們養了我三年,不是忘記喂就是忘記換尿不,還經常把我一個人關在家里。
直到我三歲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發燒,高燒不退,他們開始害怕了。
害怕我死在他們家里,又不舍得給我看病,就把我丟在了醫院門口。
大約是被丟棄的記憶太過刻骨銘心,我現在依然記得那天我看著天空想自己會不會死的念頭。
我不知道在醫院門口的垃圾桶上待了多久,後來有一個小孩抱走了我。
那個小孩就是八歲的李遠一,李遠一是個很可憐的人。
他媽媽走了,他爸爸喝酒喝死了。
他原本是跟著二姨過,後來被二姨夫嫌棄,就跑了出來。
然后撿到了我,他把我抱進醫院,說我病了。
別人讓他繳費,他沒錢,蔫蔫地坐在那里。
後來幾個護士看不下去,湊錢給我看病。
我病好了,也就順理章跟著李遠一一起過了。
李遠一住在自己父母剩下的房子里。
他那會兒剛比灶臺高一點,但他一個人長大,練地搬了凳子給我煮米粥。
米粥里切了白菜,切了一點點火腸,煮爛了就了我的飯菜。
被一口一口喂著,我就長大了。
7
我三四歲就跟在李遠一后撿破爛,紙殼子七一斤,塑料瓶子五一斤。
兩個人一天能撿個二三十塊錢,也夠活。
就這麼一直到了該上學的年紀。
我七歲的時候還沒上學,李遠一找出自己的一年級課本教我,那時候的李遠一才十二歲。
他教了我三年,閑著就教。
Advertisement
從一年級課本教到了六年級,他沒有的課本就從廢品站撿,也會每周給我撿本課外書。
他看一遍,我看一遍,從格林話看到盜墓筆記,看不懂,但無所謂。
我又不上學,除了學習看書撿破爛,也沒有別的事干。
後來他十四了,找到了一份刷盤子的工作,就把我送學校了。
我剛讀書績就很好,因為李遠一教得很好。
李遠一很聰明,一到六年級課本他看一遍就會了,然后深淺出地指出關鍵。
如果我實在不理解,就讓我自己琢磨,琢磨了就算了,琢磨不就抄寫,抄多了自然就了。
這就導致我剛學就通過考試,順利讀了四年級。
零幾年的時候,學籍沒卡那麼死,我就跳級讀了六年級,初中上了兩年,年年都是第一。
我當時在的鄉村初中想試一把,把初二的我送去中考,我以全縣第一考進了縣一中。
因為考了全縣第一,學校為了我開了一場表彰大會,有人聽說了我無父無母,給我捐了一點錢。
那一年,學校很多人夸我是個天才,可是我看著等在門口的李遠一,我覺得我都算天才的話,李遠一就不算嗎?
畢竟我從一到六年級都是他教的,即使我到初中了,他還是天天給我輔導作業。
可是李遠一上不了學,他還得趕著進廠打螺。
我上高一那一年,十五歲,有人想收養我,還找到了李遠一。
我都震驚了,躲在李遠一后,李遠一想把我拉出來,我卻不肯,死死抱著李遠一問來人為什麼收養我。
他們說我沒爹沒媽,收養我我就有家了。
我指了指后的房子,「這是我家。」
我又指了指前的李遠一,「這是我哥。」
收養的人走了,我卻掛在李遠一上不肯下來,他懶得理我,任我掛在他上,回家進廚房只自顧自做飯。
後來我放開了,蹲在廚房的角落像只發霉的蘑菇蔫蔫問他,「李遠一,你不會不要我吧!」
他沒好氣,「要你做什麼?不能吃不能喝,你蹲在廚房都占地,我跟你說,收養你那家人有錢,以后你能過得很好hellip;hellip;」
我更蔫了,「我不去,李遠一,我不去。」
我想哭,可又覺得哭沒用,于是我抬頭看著李遠一,大聲告訴他:「李遠一,我不去,我哪都不去,李遠一,你等我長大,我養你一輩子。」
Advertisement
他切菜的手一頓,好半天才又繼續切,順便煩躁趕我:「去去去,出去客廳寫作業去。」
我坐在狹窄的客廳寫作業,一抬頭就能看到十八歲的李遠一清瘦高挑,穿著圍在廚房忙碌。
我低頭繼續寫作業。
雖然我拒絕了很多收養我的人,李遠一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想把我送走,為此,他甚至花了很大力氣找到了第一對拋棄我的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