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十五年臘月,兵部侍郎房俊奏請皇帝於峴港設立總督府,總督峴港之軍政,護佑商賈,敦促駐軍。
貞觀十六年正月十五剛過,此項奏請被皇帝移政事堂,諸位宰相商議之後允準,正式立峴港總督府,隸屬於兵部之下。
唐朝並無總督一職,一應待遇照比下都督,從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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