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敬宗知道之後,果斷把裴氏休了,並以不孝的罪名上奏皇帝請求把許昂發配嶺南,高宗李治準奏。
這件事能說是許敬宗不對麼?
許昂的行為放在任何一個年代都是禽不如之舉,再是如此懲都不為過,純屬罪有應得。
而許敬宗納虞氏為妾,老夫妻,又有什麼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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