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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真沒想當渣男》 二百五十七章 大叔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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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放了三天假,第一天就這麼膩歪著和喬琳琳結束了,撕壞了喬琳琳好多的吊帶,所以喬琳琳和周煜文撒讓周煜文給自己買服。

對待喬琳琳,周煜文還真是一種老大叔的心態,一方面後悔和喬琳琳發生了關係,另一方面對於喬琳琳這種俏皮的又毫無抵抗力,好吧,他承認,當王子傑打電話過來的時候他會興,王子傑說喬琳琳是個厲害的人,說他們京城孩都這樣,格大大咧咧,直爽,脾氣不好,但是在周煜文面前喬琳琳卻又是另一個樣子。

元旦節第二天,周煜文拗不過喬琳琳的請求,又陪了喬琳琳一天,帶著喬琳琳去了商場逛街買服。

此時的喬琳琳完全沒有以前的模樣,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小孩,會撒,抱著周煜文的手,吃飯的時候坐到周煜文的上讓周煜文喂自己。

一月2號,天氣不算太冷,大概十度左右,喬琳琳膽子大,就直接著一雙長穿著長靴,搭配一件條紋的寬鬆

反正商場裡有暖氣,重要的是漂亮,而且周煜文喜歡看,自由自在的在商場裡和周煜文秀恩,拉著周煜文到逛,周煜文自然是沒心逛,到一家店鋪便坐下來休息。

而喬琳琳則是興高采烈的試服,各種偏一點的服,有那種漂亮的吊帶連,也有那種肩的

總之都是一些步社會的人穿的那種服,喬琳琳挨個試一遍,然後問周煜文漂不漂亮,周煜文說你喜歡就好。

喬琳琳見周煜文心不在焉,有些不開心,主的坐到了周煜文的上,穿著一件試著的天藍肩連,不滿的問周煜文:“老公,你怎麼看都不看我呀?我不好看麼?”

周煜文說:“沒有,我這邊有點事,你試好服了麼?”

“那你都不說你喜歡我穿哪件,我怎麼知道我選哪件嘛。”喬琳琳嘟了嘟,很是不開心的說。

周煜文說:“那就都買下來,回去慢慢選好了。”

這家店也就是一件普通的裝店,價格平均在一千五百塊左右哦,最多也就三四千,喬琳琳總共試了五件服。

周煜文對店員說:“你把剛纔試過的服都包起來。”

“好的,先生!”店員一臉微笑,對著喬琳琳滿臉羨慕,見過不年齡大的男人帶小人過來買服,但是對於這種年輕的小,男生這麼寵生,是真心羨慕。

就連喬琳琳也寵若驚,忍不住說:“周煜文,不用的!太貴了,不用的!”

“沒事,你喜歡就好,都包起來吧,你看還喜歡什麼服和我說。”周煜文說。

這個時候周煜文太擡頭認真的看了一眼喬琳琳:“嗯,我覺得應該再給你買個包,高跟鞋你穿麼?”

於是周煜文開始給喬琳琳挑包。

隨便找了款包,大概三千多吧,周煜文說,把這個也包起來,然後又看了一款小羊皮的高跟鞋,五千塊錢,但是這款小羊皮高跟鞋真的好看,是那種小尖尖頭,這雙高跟鞋穿上,舉起來絕對帶勁兒。

周煜文拿起高跟鞋,直接讓喬琳琳坐下。

幫喬琳琳把那一雙長靴掉,又掉了喬琳琳的白子,喬琳琳的小腳就這麼暴在衆人視線裡,有些不好意思,都沒洗腳呢,腳趾往裡,腳指甲上塗著鮮的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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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蛋通紅,有些扭的坐在那裡說:“周煜文,我平常都不用穿高跟鞋的。”

周煜文低頭幫喬琳琳穿鞋,說:“沒事,就穿給我看好了,你適合穿高跟鞋。”

說著,周煜文幫著喬琳琳把高跟鞋穿上,這雙高跟鞋是真的好看,穿上以後,尖尖的小羊皮頭子,還有平白皙的腳面。

配上喬琳琳的一雙長,真的是好看。

周煜文看的很滿意,對店員說:“把這雙高跟鞋也包起來吧,給我刷卡。”

周煜文這幾天和李山河胡吃海喝還是有點用的,最起碼李山河給周煜文辦了一張高級信用卡,限額兩百萬,一個月免息。

這個裝店的店員也工作了一段時間對各種卡算是認識,在看到周煜文拿出這張卡以後,不由對這個小年輕刮目相看,對於喬琳琳更加羨慕,恭敬接過信用卡:“好的。”

由衷的對喬琳琳說:“小姐,您男朋友對您真好!”

喬琳琳心裡甜甜的,人對高跟鞋沒什麼抵抗力,尤其是喬琳琳這種孩子,對於高跟鞋更是沒什麼抵抗力,對於周煜文這樣五千塊錢的高跟鞋,周煜文說買就買,喬琳琳當他是對自己的一種寵摟著周煜文的胳膊,滿臉的甜,腦袋依偎在周煜文的懷裡說:“老公,你對我真好!”

周煜文說:“你開心就好。”

周煜文帶著喬琳琳逛了半天商場,還去了前世經常去的一家高檔西餐廳,這家西餐廳味道並不怎麼樣,但是裝修格調很高,位於市中心的豪華地段,高層靠窗的座位,兩人的平均消費也就兩千塊錢左右。

周煜文心裡想著,喬琳琳應該會喜歡這種地方,拉著喬琳琳過來。

喬琳琳小臉蛋紅撲撲的,來到這裡有點興小聲的說:“周煜文,我媽媽都沒帶我來過這種地方吃飯。”

周煜文聽了這話笑了笑說:“那爸爸帶你來好不好?”

“啊,你壞壞!不許佔我便宜!”喬琳琳嘟著摟住周煜文的脖子撒

侍者過來打招呼:“周先生您來了?”

“嗯,”

兩人到位置上坐好,侍者一西裝帶著白手套在那邊擺放餐,周煜文練的點了一些西餐,然後對侍者說把上次存的酒拿上來。

侍者微笑點頭。

瞧著周煜文那一臉練的模樣,喬琳琳心裡真的很崇拜,周煜文帶來的地方,估計王子傑一輩子都不會帶他來,儘管他們是京城的原居民,但是除了心理上的優越,事實上他們的見識和想法和一些普通的高中生都沒什麼區別,在這種豪華奢侈的西餐廳,喬琳琳穿著長靴和覺和眼前的景有些不搭,坐在位置上有些拘謹,直到侍者出去以後,才鬆了一口氣,忍不住小聲問:“周煜文,你經常過來麼?爲什麼他認識你?”

“沒有,偶爾來一次。”周煜文說,其實上一次來,還是和蔣婷過來的,只不過蔣婷對於這些早已經輕車路,倒是喬琳琳覺得很稀奇。

菜餚上來以後,喬琳琳忍不住在那邊拍照,還坐到了周煜文面前,要和周煜文合照,周煜文的手放到喬琳琳的上說:“你拍照歸拍照,但是不要髮空間知道麼?”

“知道,我不發你,我就說我自己來吃的!”喬琳琳說。

周煜文說:“最好還是不發,會被別人想多的。”

“嗯...”被周煜文這麼說,喬琳琳有些難過,但是還是老老實實的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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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煜文嘆了一口氣,摟住喬琳琳溫的說:“琳琳,除了這個,我什麼都答應你,我給你買好看的服,帶你去你想去的地方,但是你要乖乖聽話好麼?”

喬琳琳張了張,想要說點什麼,但是最終卻是沒有勇氣去說,可憐的嗯了一聲。

已經徹底沉淪在周煜文的溫陷阱裡,不想去惹周煜文不高興,周煜文手放在喬琳琳的香肩說:“乖,我教你吃西餐好麼?”

說著,周煜文開始手把手的教喬琳琳該怎麼吃西餐,周煜文作嫺,語氣溫,切了一小塊的牛排,餵給喬琳琳吃,還告訴喬琳琳,吃牛排的時候一定要搭配紅酒,是因爲紅酒可以降低牛排給人帶來的油膩,會讓質更加鮮

喝紅酒的時候一定要醒酒,所謂的醒酒就是爲了去除紅酒裡面的雜誌,因爲紅酒在儲存的時候一般都是平放,或者傾斜三十度,時間久了就會有沉澱,像是木瓶塞渣子什麼的,直接喝的話,這些雜誌就會讓酒質變得渾濁,影響口,而沉澱一起,把雜質沉底。

還有就是喝紅酒的時候,爲什麼要搖晃酒杯。

周煜文一邊摟著喬琳琳,一邊搖晃著酒杯,他告訴喬琳琳,搖晃酒杯是爲了讓紅酒與氧氣充分的接化其中的化合,讓紅酒的味道變得更加可口。

“來,你喝試一試。”

在周煜文的引導下,喬琳琳品嚐了一下紅酒,說老實話,喬琳琳並不覺得紅酒有什麼好喝的,但是真覺得周煜文好厲害,越是和周煜文在一起,就越發喜歡周煜文,喜歡周煜文給自己帶來的這種生活,這正是想要的生活,也是王子傑給不了的生活,瞧著眼前對著紅酒歷史娓娓道來的周煜文,喬琳琳對周煜文越發迷

唯一可惜的就是,周煜文並不是自己真正的男朋友,但是那又如何呢...

周煜文只是和章楠楠談,又不是結婚...

自己不是還有機會?

更何況,周煜文說過,章楠楠力不行,每次和章楠楠在一起都不盡興,但是和自己在一起不同。

只要自己聽話一點,乖一點...

周煜文說不定...

不,是一定,他一定會發現,自己纔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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