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的!
要說謝禮的事……
大嫂,畢竟不是親媽,我不好開口問給我多嫁妝。
你幫我要嫁妝吧!
要是能要出來50塊錢,我就給你10塊錢。
要是能要出來100塊錢,我就給你20。
大嫂,你別這麼看我……我這錢也不是要你的。
你覺得手里的錢會給你花嗎?
手里現在正好有恤金。你要的多,我就給你的多……”
李向南年紀小,不知道該怎麼爭辯,但是都要被氣瘋了。
這不是所有人都在算計媽,算計哥,還算計哥的恤金!
顧翠華一口一個。
自己媽對不薄啊!
爸是說什麼也不讓上學的,說孩子上學沒用。
是自己媽堅持的。
自己只要有的東西,顧翠華哪一樣沒有?
還有大哥的恤金。
大哥有妻子了,而且已經懷孕了。
大嫂都沒有把恤金全部留下。
還是留出來了一半給媽養老。
顧翠華居然惦記恤金?
李向南當時就鬧起來了。
周平家庭到底多好不知道,但是這幾天都被這些人說出花來了。
李向南知道一件事兒,要不是因為他二哥為了周平犧牲了,顧翠華這個親事十有八九不了。
李向南又哭又喊的。
顧翠華不是二哥的親妹妹,才是。
周平不是好嗎?那就來嫁。
二哥的恤金是媽養老用的,誰也不想一分。
李向南當時的那瘋勁兒鬧的靜大,把左鄰右舍的人都吵出來了,也把所有的人都嚇壞了。
這孩子才14呢,什麼嫁人不嫁人的呀?
再說了,哪有打算和姐去定親的人,轉過頭來和定親的,這不等于搶姐夫嗎?
這孩子這個樣子像瘋了。
這是沖撞到什麼東西了吧?
可是現在這話誰也不敢說。
李母也被嚇傻了!
張杏兒知道這丫頭剛才把們的話都聽見了,要是說出來點什麼,以后不好做人啊!
所以上去就抱住了李向南,然后捂了的,就往屋里拖。“這孩子肯定驚了,要不就是睡愣了!
快來幫我按住啊!”
張杏兒一個年人,要想治住李向南很容易。
原主當時是拼了命的掙扎,連踢帶踹的不說,張口咬了張杏兒。
李母不知道怎麼回事,但是不能看著張杏兒要抓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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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母手拉架,原主就掙了。
張杏兒當時也是急了,甩開李母,又去抓原主。
原主不想被抓住就跑,張杏兒就在后面追。
原主當時真的是出于崩潰的狀態,慌不擇路,而且好像還有一種莫名的力量引著。
他們屯邊上不遠就有一條小河。
原主沒跑多遠就到了河邊,站在河邊上威脅張杏兒。
原主:“張杏兒!你要敢過來我就跳下去!
我要是死了就是你的!”
李母簡直要瘋了。“向南!
不敢過去!
要是過去,我就弄死!”
李母的拽著張杏兒,不讓靠近兒。
張杏兒年輕力壯,用力一推李母就摔了。
李向南見李母摔了著急的很,一不留神,腳下一就掉進河里了。
原主就因此沒了命……
這些節好悉呀!
人名也都好悉。
這好像是曾經看過一本小說。
不過小說里寫的李向南是自盡的。
但李向南接收的的記憶是失足落水。
李向南想事多了,覺得頭痛。
第7章穿書
原書的節里也沒提顧翠華和張杏兒的算計,是說李向南想要這門婚事。
這本小說里主是百安屯的一個知青,李灼。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的灼。
灼的意思:花朵彩鮮艷如火,明亮鮮艷的樣子。
李灼的父母是希一輩子活得鮮艷明亮。
主沒辜負父母的期。
堅強、努力又上進。
男主應該是周平的戰友,周博辰。
周平是這樣介紹的。
其實周博辰這個戰友是上來的。
兩個人不同部隊,沒有共同訓練過,也沒有共同完過任務。
一個是特種部隊中的佼佼者。
一個是普通的步兵。
是兩個人在“無意”中認識的。
然后就一見如故了。
周平敬佩周博辰的本事。
他從周博辰的言談中也覺到了他家世的優越。
所以他愿意這個朋友。
在周平和顧翠華相親后要訂婚的時候,他還來了呢。
不過原著里原主死了。
訂婚宴就沒辦。
後來,在周平結婚的時候,周博辰跟著周平來過百安屯,然后認識了主李灼。
周博辰是位非常出的人,不管是他自的素質還是相貌。
書中描寫他:劍眉星目,一軍裝讓他整個人剛毅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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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眸深沉,好像蘊含著海的深奧……
應該是又英俊又帥氣。
反正主看到他就被控了……
周博辰接了主的示好了。
但周博辰卻不是喜歡上了主。
他接主的示好,是因為他需要來這個村子的理由。
他真正的目的,是想接近在村里干活的幾個老人。
反正最初不是因為喜歡和,後來男主應該是上主了吧?
要不然他一直是利用主,豈不是把這本小說崩人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