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特別在外面撿東西給家人吃。
我擔心安全問題,極力勸阻,丈夫一家卻覺得我多事。
婆婆因此記恨上我,將撿來的火腸全都放在我和兒的飯里。
我和兒因此中毒而死。
而他們一家為了包庇婆婆,匆匆將我和兒火化。
兩個月后,丈夫娶了新妻子,婆婆也改掉了這個病。
他們一家和和地過了一生,而我和兒被徹底忘。
極度不甘中,我重生到了婆婆剛把火腸撿回家的時候。
這一次,我學會了尊重他人飲食自由。
1
恍惚間看到婆婆鬼鬼祟祟拿著兩剝了腸的火腸進家門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重生了。
重生在了我和兒人生的最后一頓飯前。
婆婆將火腸藏到廚房后,轉正與我視線對上。
上輩子我并沒有看清楚拿的什麼,只是依照的習知道肯定又撿了些吃的東西回來。
怕又給家里吃出現什麼安全問題,尤其是兒小乖才三歲,有個萬一小孩子哪得了這種罪。
所以盡管每次老公一家在這個問題上都不站在我這邊,但我仍然堅持我的立場。
尤其這次,我好言相勸多時都不理睬后,再也耐不下心來,直接警告再如此就帶著兒離婚,才答應下來。
婆婆表面答應得好好的,晚上吃面條的時候給我和兒碗里塞了不火腸。
當時我并沒有看到撿回家的是什麼,只是看其他人碗里也有,就沒懷疑。
吃完,得意洋洋地宣布我和兒碗里的火腸就是撿來的。
其他人的是家里買的,大家吃完一樣沒事。
以此來證明就是我事多。
我心里膈應,當即要拉著兒催吐。
公公直接摔了筷子,老公見狀也跟我吵了起來,覺得我不尊重他媽。
推搡著將我和兒關到了臥室,鎖了起來,不論我怎麼拍門,他們都不開。
等到我和兒毒發時,他們都認為我們倆是裝的。
直到他們意識到不對,將我和兒送到醫院后,已經晚了。
而他們一家怕人知道真相,急聯系火葬場火化了我們。
我父母前兩年去世了,再也沒有什麼親人能幫我討回公道。
所以我只能看著離我去世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丈夫就拿著我的產迎了新人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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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也從此不再撿東西回來吃。
而新人進門十個月后生了個兒子,圓了他們全家的孫子夢。
所以我從他們口中的忌存在,變了福薄的象征。
沒有任何的心虛和愧疚。
他們一家倒是過得幸福和順,可是憑什麼要用我和兒的死來作為代價呢?
這次,到他們一家嘗這惡果,我倒要看看他們是否也會覺得自己福薄!
2
婆婆被我嚇了一跳,心虛了一瞬,又理直氣壯地看著我。
「你鬼鬼祟祟站我后面想嚇死我啊!」
「某些人連個帶把的都生不出來,整天就上班掙兩個臭錢,可神氣死了!」
兒子一個月三千,我一萬,要不然他們一家怎麼會跟我吵了這麼多次架,最后還是怕我跟兒子離婚呢?
不過我這次重生回來可不是要跟吵架的,聽到指桑罵槐我也沒有怒,而是朝一笑。
「媽別生氣,都怪我不出聲把你嚇到了,回頭給你買個大金鏈子,你消消氣。」
聽到我說這話,臉立刻轉晴,正要說什麼,旁邊臥室里的周家豪推門出來。
「媽干啥了這麼高興,我在屋里聽到靜還以為你們倆又吵起來了呢。」
婆婆得意地擺手:「還不是你這媳婦,自己理虧說要給我買金鏈子哄我高興。」
一直坐在客廳裝啞的公公這會兒才悠悠開口:「這家里的人啊,就是得好好教訓,日子才能過好。」
我著拳頭,差點沒忍住。
我剛嫁到這周家的時候,他們可不是這副臉,我們之間雖然偶有,但也屬正常范圍。
直到兩年前我父母接連病逝,這家人一天比一天過分,若不是我收不錯,脾氣也,說不定早就被磨得不樣子了。
本來我是打算再忍幾年,等小乖年紀再大點就提出離婚,沒想到上輩子竟送了我們母倆的命。
3
傍晚我掐著點,見到婆婆要進廚房做飯,立刻起朝道:
「媽,晚上別做我和小乖的飯了,我們晚上出去吃。」
按照婆婆的習慣,撿來的東西肯定是要盡快吃掉的。
雖然這次我沒有和發生沖突,但難保又有其他想法,這頓送命飯,我自然要帶兒避開。
至于其他人,就當是他們的福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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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聽完臉有些不好,朝一旁坐在沙發上玩手機的我老公周家豪怪氣地說:
「這人自己手里有了錢可真不得了,飯都不想在家里吃了。」
理所當然地認為嫁了人的兒就應該和一樣,省下所有的錢獻給老公和兒子。
我還沒準備跟撕破臉,就笑笑地道:「閨請我吃飯,我就不在家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