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守護的,不再僅僅是一個小家庭的安寧,更是一種,把被扭曲的生活,重新掰回正軌的力量。
11
第二天一大早,門鈴被擂得震天響。
門外傳來二叔陳強氣急敗壞的吼聲,還夾雜著老太太尖利的哭嚎:
「開門!陳剛!把你那個不要臉的弟媳婦出來!我們家的事,得到你們管嗎反了天了!」
陳默爸爸下意識地就想去開門,被我一個眼神制止了。
我走到門口,沒開門,直接按下了可視門鈴的通話鍵,冷冷地說道:
「一大早鬼哭狼嚎什麼擾民不知道嗎再敲,我就報警了。」
「你個小賤人!把我家婆娘藏哪兒去了!」陳強的聲音隔著門都充滿了暴戾。
「陳強,」我的聲音平靜無波。
「我最後警告你一次。第一,二嬸是年人,有完全的人自由,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不到你在這里發瘋。第二,你昨晚對家暴,我們已經保留了證據,現在正準備走法律程序。你現在不是來要人,而是該想想怎麼跟警察和法解釋。」
門外的聲音戛然而止。
顯然,「家暴」和「法律」這兩個詞,是他從未想過的。
過了一會兒,老太太的聲音又響了起來,這次換了賣慘的調調:
「老大媳婦啊,你開開門啊!媽求你了!我們家不能沒有啊,你弟弟還小,家里總得有個人收拾啊!你就當可憐可憐媽,讓回來吧!」
陳默媽媽站在我後,聽著這話,臉上最後一猶豫也消失了。
深吸一口氣,對著通話,用一種前所未有的堅定語氣說道:
「媽,不是你們家的保姆,是一個人。這麼多年,伺候你們一家老小,夠了。從今天起,你們家的碗,你們自己洗;你們家的地,你們自己拖。的人生,自己做主。」
說完,直接掛斷了通話。
門外徹底安靜了。
接下來幾天,我言出必行。
我先是帶著二嬸去醫院做了詳細的傷鑒定,拿到了有法律效力的驗傷報告。
然後,我通過朋友,找到了一位在理離婚和家暴案件方面非常有經驗的律師。
第一次見面,律師詳細了解了二嬸的況後,給了極大的信心:
「士,您別怕。據您的況,不僅可以順利離婚,還能據《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要求對方進行賠償,並且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他長期家暴的證據,我們都會一點點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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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二嬸有些退。
「我們家沒什麼財產,房子是公婆的......」
「不。」我打斷。
「二叔這些年,從我公公婆婆這里拿走的錢,說也有幾十萬。這些錢,雖然名義上是『借』,但實際上都是你們的夫妻共同收。這筆賬,我們得一筆一筆地算清楚。」
陳默爸爸聽了我的話,回到房間,默默地從床底下的一個舊箱子里,翻出了一個記了十幾年的賬本。
上面麻麻地記錄著每一筆被二叔「借」走的錢,時間、金額、事由,清清楚楚。
這是他最後的尊嚴和不甘,沒想到,今天了最關鍵的證據。
在律師的指導下,我們開始按部就班地準備訴訟材料。
二嬸也在我們的鼓勵下,從最初的惶恐不安,變得越來越平靜和堅定。
開始學著上網,學著看書,甚至在陳默媽媽的指導下,學起了做幾道拿手小菜。
臉上的怯懦在一點點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新生的芒。
12
開庭那天,陳家的親戚幾乎都來了,把小小的法庭旁聽席得滿滿當當。
他們大概是想用這種方式,給我們施加力。
老太太和二叔坐在被告席上,老太太還想故技重施,一上來就捶頓足,哭天搶地,說我們大房聯合外人,要死他們一家。
但法庭不是菜市場,法一記法槌敲下,厲聲警告,老太太立刻就蔫了。
庭審過程幾乎是一場單方面的碾。
我們的律師邏輯清晰,證據確鑿。從驗傷報告,到鄰居的側面證詞,再到陳默爸爸那個驚人的賬本,一條條一件件,把陳強婚家暴、轉移財產、長期依賴兄嫂接濟的事實擺在了臺面上。
陳強請的律師本無力反駁,被問得節節敗退,他本人更是氣急敗壞,在法庭上就想沖過來打人,被法警當場按住,罪加一等。
最彩的一幕,發生在法詢問二嬸是否願意接調解時。
一直沉默的二嬸,在所有人的注視下,緩緩站了起來。
看著被告席上的丈夫和婆婆,那個畏懼了半輩子的男人,和那個磋磨了半輩子的人。
的聲音不大,卻異常清晰:
「法大人,我不接調解。這麼多年,我在這個家里,過得連個傭人都不如。我生病了,沒人管;我挨打了,沒人問。他們只把我當一個免費的保姆,一個出氣筒。今天,我站在這里,不是為了要多錢,我是想告訴他們,告訴所有人,我也是一個人,一個有尊嚴、會痛苦的人。這個婚,我離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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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深深鞠了一躬。
那一刻,旁聽席上,一片死寂。
之前那些竊竊私語的親戚們,都低下了頭。

